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1 13:06:0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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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1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2

  1、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2、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3、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队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4、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5、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6、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7、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8、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9、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0、严禁酗酒闹事和无理取闹。

  11、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12、严禁下河洗澡、抓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4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矗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5

  一、天车的操作规范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

  5、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完成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6、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7、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8、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9、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行车起动时应先呜铃。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0、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11、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12、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13、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14、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6、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17、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18、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呜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9、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21、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23、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24、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2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26、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两车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严禁撞车

  2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2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29、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生产日常管理制度6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合车间(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1、教育对象。新调入车间(班组)的职工(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厂级安全教育后,必须进行车间(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2、现场教育。车间(班组)教育要结合本车间(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车间(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讲解各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教育车间(班组)成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四懂”、“三会”),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整改。

  4、防护教育。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

  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时间要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交接班制度

  1、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指标,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维修记录等应

  真实、准确、整洁。

  6、凡上述交接事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7、由车间主任(班组长)或岗位负责人填写交接班日记,其内容为: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具、设备情况(包括故障及排除情况);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注意事项、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车间或上级的指示;交接班记录定期存档备查。

  三、安全检查制度

  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要根据工作现场、岗位,编制符合规定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5、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比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6、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7、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8、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9、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车间(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上级领导下建立并落实车间(班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车间(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副主任(副班组长)、安全员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车间(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2、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上级领导下积极整改。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

  5、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6、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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