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5 09:35:38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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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

  一 目的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内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2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3

  为了使本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一、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公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三、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四、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公司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公司或厂家,本公司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4

  为了落实本店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应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题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品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食品商品,应当建立电子台帐。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查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截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部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

  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为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店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5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食品贮存

  1、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现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入库。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3、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低温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登记造册。

  5、食品仓库应设置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6

  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7

  1.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退换货

  (1)客户在收到货物时当面在送货员面前拆包检查,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

  (2)实际收到货物与网站上描述的有很大的出入的;

  (3)收到货7天内对货物不满意或不喜欢的(在保证没使用及包装配件全的情况下)。

  2.以下情况,拒绝退换货

  (1)超出7天或者已经使用的商品将不在退货范围,对于已经使用的`商品,不予以退换货;

  (2)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

  (3)产品并非我们提供;

  (4)纸袋、包装盒有瑕疵,以质量问题退货的;

  (4)货物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又以质量理由退货的。

  3.退换货流程说明

  (1)及时与我们客服人员联系,说明退货理由并填交申请表提交给客服人员确认退货;

  (2)将货物按客服人员提供的地址寄回

  (3)公司收到货,确认货物后,如果是换货我们将重新安排发货,如是退货我们将退款至你的预存款

  4.退换货邮费说明

  (1)无质量问题退换货的,由顾客承担来回运费;

  (2)质量问题退货的,由我公司承担订购及退回运费。

  5.退货注意事项

  (1)退货时要把所有有关包包的附件(吊牌、防尘袋、包装塑料纸等等)都寄回。缺少附件或损坏原包装将不给予退货。如果有质量问题的包,请连同原快递包装袋一起寄回;

  (2)我公司发货采用三级监督制度,确保商品不会被漏发、少发,对于报告少发商品的情况,需要有认可的第三方的证明才可以补发或者退还货款。我公司不接受客户单方面的因为少货,要求退还货款、补发的申请

  (第三方证明方法:1、公证处证明,2、在接货的时与货运公司人员清点商品,如发生少货情况,请货运公司开出证明)

  (3)退换货一律使用快递预付件(客人先支付运费);对采用到付的快递件我们一率拒收并直接退回给消费者;所产生的相关用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4)如有赠品等,请一并退回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8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从业人员工作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

  三、确定桌椅整洁后方能摆放餐饮具及食品。餐饮具摆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过1小时,当餐未使用的应收回清洗消毒保洁。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专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盛装有食品的菜盘严禁重叠放置。不得面对食品及餐饮用具咳嗽、喷嚏、擤鼻子、闲谈。

  六、发现食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变质,发现餐饮具不洁时,应立即撤回。

  七、餐前检查卫生。就餐过程中及时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脏物。餐后集中清扫保洁。随时保持桌、椅、台、地面、洗手池、墙壁、门窗、灯具等清洁。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运。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与食品经营无关的杂物。 保证食品的安全制度 第2篇

  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干净。

  2、保洁柜、送菜送饭车及相应的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洁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保证餐厅卫生整洁干净,给就餐员工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损害,依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餐厅管理和考核使用。

  3、详细管理要求:

  3.1、人员个人卫生:

  3.1.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需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庇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行以扮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准时换下工作服。

  3.1.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光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3.1.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3.1.5、全部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需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3.1.6、全部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需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需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3.1.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光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大行为。

  3.1.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实及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实上岗。

  3.1.9、落实晨检制度,发觉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刻暂停其工作。

  3.2、仓库管理:

  3.2.1、 配料、辅料仓

  3.2.1.1、 该仓内只限存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剧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3.2.1.2 、全部物品必需用白色胶箱盛装并加盖,箱体外必需有分类明确的标识且分类分区存放。

  3.2.1.3 、仓库必需分类设立明确的仓库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数量、领出者都做出具体的记录。

  3.2.1.4、仓库必需采取物料流程卡管理,物料流程卡必需明确反映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有效日期等。

  3.2.1.5 、仓库必需通风、干燥、整洁卫生、整齐有序、符合7s的要求,天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3.2.1.6、 仓库必需采取专人定点管理,注重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需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2.1.7、 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从“先入先出”的原则。

  3.2.2、 主粮仓:

  3.2.2.1、该仓内只限存放大米、面粉、豆类、谷类等主食物品;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剧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品。

  3.2.2.2 全部物品存放时必需分类分区存放,放置时贴近地面的物品须用地脚架或地胶隔离防潮,做到离地离墙。

  3.2.2.3 仓库必需设立专用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领出者都要做出具体的记录。

  3.2.2.4 、仓库必需通风、干燥、整洁卫生、整齐有序、符合7s的要求,天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3.2.2.5 、仓库必需采取专人定点管理,注重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需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2.2.6 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为最高储藏量,物品的发放遵从“先入先出”的原则。

  3.3、物质防疫制度

  3.3.1、餐厅选购食品时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选购,并相对固定食品选购场所,不常常更换供给商。饭堂内所使用的动物性食品原料在选购时必需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并查看相关合格标记,质量检验员按照“动物性食品的检验标准” 举行严格的再次检验。

  3.3.2、选购新奇洁净的食品原料。

  3.3.3、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3.3.4、不选购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3.3.5、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加工好熟食。

  3.3.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识清晰,做到分开使用。

  3.3.7、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彻低解冻。

  3.3.8、烧熟煮透全部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3.9、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3.3.10、煮熟闷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些生绿色和豆腥。

  3.3.11、豆浆要彻底煮熟,煮沸后持续加热5-10分钟。

  3.3.12、不加工冷荤凉菜。

  3.3.13、食品以即制即售为佳,制作完成至出售普通不要超过2小时。

  3.3.14、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3.3.15、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入库食品有专人验收,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3.3.16、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开交错污染。

  3.3.17、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3.3.18、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开交错污染。

  3.3.19、妥当保管有毒害物质,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3.3.20、存放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显然标志,避开误食、误用。

  3.3.21、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3.3.22、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3.23、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作用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作用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3.3.24、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光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3.4、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3.4.1、食材粗加工

  3.4.1.1、仔细选择,去尽黄叶和杂物。

  3.4.1.2、瓜果去皮彻底,芽眼挑尽。

  3.4.1.3、肉类去净残毛、污垢。

  3.4.1.4、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

  3.4.1.5、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

  3.4.1.6、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3.4.1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开交错污染。

  3.4.1.8、用于盛装瓜果青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需清洗整洁,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3.4.1.9、粗加工操作间在加工食品时不能将垃圾直接丢在地面或下运河内,应直接入垃圾桶,粗加工操作期间在使用尽毕后必需保持干爽清洁。

  3.4.2、食材切配

  3.4.2.1、按照当天菜式由主厨将切配要求具体填写在生产看板上。

  3.4.2.2、食材切配按“丁配丁”、“丝配丝”、“片配片”的要求精细。

  3.4.2.3、切配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

  3.4.3、烹饪

  3.4.3.1、专业厨师烹调,每种菜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并作好出品记录。

  3.4.3.2、厨师炒菜时注重掌握火候,既节省燃料又能够保证菜式的质量。

  3.4.3.3、调味料齐全且按标准量举行投放,确保菜式的滋味符合要求。

  3.4.3.4、厨师炒菜按照开餐时光掌握好烹调进度,确保供餐高峰的供应量能满足要求,供餐收尾后又没有过多的铺张。

  3.4.3.5、按照客户的惬意度调查结果检讨当天烹调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制定改善计划并加强培训。

  3.4.3.6、严格按“蒸饭作业指引”加工好每一餐米饭,确保米饭质量符合要求。

  3.5、餐具卫生

  3.5.1、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整洁的桶内或盆子里且须有区域标识。

  3.5.2、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需经过开水漂洗、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四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整洁、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天天每餐经消毒的餐具必需有人检查,经检查符合卫生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每次餐具检查的合格率不能低于97%,经消毒后的餐具盛食品的位置。

  3.5.3、随时保持地面、台面、水沟、门窗等整洁干净。

  3.5.4、注重切配前、切配中、切配后卫生的维护与清扫。

  3.5.5、清洗瓜果蔬菜、肉类食品、餐具、用具的水池必需标识清晰并分开使用,下班前必需将全部水池清洗整洁;炒锅、煲汤锅用尽后要保持清洁并放入适量清水。

  3.6、厨房卫生

  3.6.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天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3.6.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整洁。

  3.6.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尽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3.6.4、定期清洗冰箱雪柜,保证清洁卫生。

  3.6.5、每周必需对饭堂举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粗加工间、走廊、点心房、餐厅、供餐区等全部的设施/ 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墙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运河、抽油烟管道、冰箱、洗碗池、洗菜池、搁物板、风扇、空调、餐桌、板凳及全部卫生死角等。

  3.6.6、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整洁、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3.7、餐厅卫生

  3.7.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需保持整洁,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整洁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需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3.7.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蚊灯、宣扬标语、开关插座要长久保持整洁。

  3.7.3.每周2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尽量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3.7.4.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准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3.7.5.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地毯,严损员工摔跤。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

  二、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三、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进入市场销售:

  (一)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

  (二)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农产品,凭有效的合格证明;

  (三)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五)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六)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凭检疫合格标志,其他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除凭上述有关证明外,还需提供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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