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时间:2023-10-30 19:35:38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精选10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精选10篇)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2

  一、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总经理按分管生产负责人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①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进行,规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④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三、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100元;

  4、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7、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8、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3

  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工作。

  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控制要求:

  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2、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3、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带值班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归类存档。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4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的有效落实,预防出现安全隐患,领导能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特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组成

  ⑴、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及有关人员组成。

  ⑵、分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生产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进行签、消到。

  ⑵、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负责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⑶、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⑷、分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生产车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⑸、分公司生产车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

  ⑹、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将值班记录交到值班室,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月底交有关部门归档保存。

  五、值班责任

  ⑴、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

  B、综合办值班负责接传电话,外务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车辆等事务;

  C、安全科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等;

  D、生技科值班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5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施巡回检查一遍,人员操作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人人必须遵守,不组织带班或不参加带班,带班了不认真执行,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6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每周2天)

  4.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5、考核

  5.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5.2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5.3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

  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7

  一、目的:

  保证卖场夜间安全

  二、适用范围:

  夜班值班人员

  三、培训范围:

  夜班值班人员

  四、具体内容:

  (一)值班人员于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为夜班值班时间,上岗后不得吸烟、酗酒、离岗、串岗。

  (二)上岗后检查各楼层卫生,及各楼层、各办公室是否有滞留人员,检查各楼层的电、门、窗是否关好,未关闭的关闭做记录。(并拍照作为检查记录追踪证据)

  (三)监督夜班人员检查卖场、防止偷盗事件发生。

  (四)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并作记录。

  (五)夜间值班负责人负责监管安保部、物业部夜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监督相关人员检查好楼层的.安防、门窗、水电气的检查,检查各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后做记录。

  (六)如发现夜间有人要进出,应问清对方的来意,并作记录,如与公司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七)夜间值班人员如有事外出,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安排其他人员值夜班。

  (八)夜间值班人员需要每两个小时到三楼办公室处的人脸考勤机进行刷卡,作为夜间值班巡更依据,少打卡一次罚款100元/次。

  20:00-22:00

  22:00-24:00

  (九)夜班值班人员需要在08:00分到岗,并与安保部夜班人员一共开例会,次日早上需要与安保部经理/队长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异常工作及时和安保部交接。

  (十)夜班加班人员要求:

  晚间20:00之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商场楼内,信息部、客服部当班人员可工作至晚上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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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24小时安全值日制度,管理人员除正常上下班时间上班(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外,非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灾害预警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值班。公司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表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2、值班人员值班表应上墙公布,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准时上下班,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手机24小时开机,有事可随时联系。

  3、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溜岗。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打瞌睡、聊天、打牌和处理私事,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换班。公司门卫要加强夜间巡逻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防范工作。

  4、值班人员接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或事故报告时,应按相关规定,应立即上报安全科或公司领导,并认真记录。

  5、对违反值班制度的人员将按给予批评教育、扣以奖金100-500元,待岗学习等处分。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9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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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安全办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经理按分管生产车间主任的顺序轮流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

  ①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④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公司领导的主要带班职责

  ①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③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④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⑤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⑥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⑧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⑨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⑩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4、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②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③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④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⑤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值班二次,公司业务人员具体日期不定,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⑥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⑦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⑧公司建立机关人员值班记录本,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名确认,问题当面告知责任单位值班领导。

  四、考核:

  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100元;

  4、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

  5、安全带班领导不得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6、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7、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8、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9、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五、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各班组必须严格按岗位制交接班,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2、必须按时交接班。

  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

  4、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

  5、上述规定,纳入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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