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9 12:20:41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影楼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影楼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影楼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影楼管理制度 1

  1、化妆师接到顾客后,必须与顾客有前期交流10分钟流程,交流内容以顾客喜欢的风格、颜色、服装、造型和妆面为导向,在给出适当的建议,交流结束后确认无误,方可开始化妆。如没有进行交流环节由该化妆师负责。

  2、开始化妆后,必须随时请问顾客自己化妆手法轻重合适与否,如顾客有不适必须及时调整化妆手法,化妆过程中,每化完一个部位必须问顾客是否满意,如不满意,改到满意为止,当整个化妆流程完毕后,必须问顾客整体妆面是否满意,到顾客满意为止。

  3、顾客对妆面满意后,方可通知造型,根据顾客前期交流喜欢的.造型和顾客所穿服装进行造型,需造型定位准确,完毕后,顾客满意后方可带入影棚,并介绍摄影师,并把顾客跟踪表转交摄影师。

  4、当顾客拍完照片卸妆完毕后,带上工作流程表,由化妆师或助理亲自带顾客到一楼,交予门市。

  5、化妆部需要安排人员对卸妆完后的衣服和杂物做处理待以整洁。化妆部要即时对顾客的时间安排合理与相关部门沟通。化妆部对化妆完毕的顾客必须由助理或化妆师陪同顾客到摄影室和顾客摄影完毕送顾客到门市(如有对顾客怠慢罚负币5元)。

  6、新娘妆选婚纱礼服由选服装当事人负全责,如出现新婚当天所选婚纱破损、脏乱、没按顾客需求整改等均直接罚10元;如选服装重复致使发生冲突或因人为因素造成当天服装无法正常使用的罚选服装当事人罚20元。

  7、新娘结婚当天化妆由化妆部负全责;如发生有新婚当天延误、遗忘、安排不妥等各方面原因致使新人未能正常享受服务的,由所安排化妆师负全责一次性扣罚负币40元,化妆主管负连带责任罚负币20元。

  影楼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为了建立高素质的影楼员工队伍,树立良好的影楼形象,公司要求员工以积极、热情、刻苦、敬业的态度从事本职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服务守则

  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管理规章。

  2.员工对于所属主管在职务范围内的指挥有服从的义务。

  3.员工在职期内,除非得到经理以上领导的核准,否则不得进行公司指派职务范围以外的活动。

  4.员工应恪守职位并分层负责,对于经办事项负及时适当处理的责任,不得弄虚作假。

  5.员工对于本公司业务活动、技术等应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6.员工对外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使用本公司名义,未经经理以上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兼任他业。

  7.员工对于公物不得浪费、故意毁损、变换或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

  8.员工应言行谨慎,操守廉洁,生活严谨,摈弃一切不良行为,以确保本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9.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需要向领导请假,获批后规定时间内到岗。

  10.员工对于公司各项业务有进行合理化建议的义务,对于提合理化建议者按有关规章予以奖励。

  1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者,依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

  12.因员工个人因素造成公司声誉与经济损失者,除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外,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任用与解聘

  1.本公司任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所任职务为准。

  2.试用期为一个星期到一个月,视工作能力而定。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中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1)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

  (3)员工受刑事处分或刑事拘役l 5天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员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奖惩规定被开除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员工离职程序:

  (1)请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申请离职。

  (2)离职申请书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始得办理交接手续。

  (3)交接工作需在本部门主管监督下进行。

  (4)不办理正常手续辞职者,当月薪资概不发放。

  (5)离职人员办理手续后,其薪资将在下一个月发薪日结算。

  四、工作时间、考勤.加班

  1.作息时间:

  (1)9:0 0 – l 8:0 0(造型部,摄影部)每月休息三天,除周六周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轮休。

  (2)9:0 0 – l 8:0 0(门市营销部)每月休息三天,除周六周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轮休。

  11:0 0 –2 0:3 0

  (3)中午用餐时间:12:00—13:00

  (4)其他作息时间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5)下班前10分钟应将工作区域打扫干净、整理妥当。

  2.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

  (2)员工除因公出差或请假外,均须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否则概以旷工论。

  (3)员工迟到或早退,一律依规定扣除全勤奖。

  (4)忘记打卡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并记为迟到半小时,打错卡或打重卡应持卡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过时视同迟到或早退。代打卡者,与打卡者同时扣除20元工资.

  (5)无故缺席,又不依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以旷工论,扣两日薪。

  (6)每周星期六或星期日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的病假、事假则扣除全勤奖

  3.本公司遇业务繁忙或因工作需要,各部门主管视需要指派员工加班。

  五、员工制度

  所有员工需遵守以下条款。

  (1)每日9:00前换好服装,并做好清洁工作。

  (2)工作制服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化淡妆、长发者应保持整洁,保持身体口腔卫生。

  (3)上班时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

  (4)营业时间禁止在大厅内吃东西。

  (5)上班时间,严禁睡觉或做工作以外的事情。违者扣除当日底薪。

  (6)严禁使用公司摄影器材、美工用具、化妆品、美发用品等,私自接单或给客人以外使用。

  (7)禁止与客人争执,发生当面冲突。违者扣除当日底薪。

  (8)禁止占用客服电话办理私事,特殊情况需向主管申请。

  (9)请假单于前一天下午6点前经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10)工作时间内,禁止打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11)非上班时间禁止进入各工作室及摄影棚(经部门主管核准加班人员除外)。

  (12)上班时间因业务需要可在指定地点会客,如因私事则一律在大厅会客,并须报请主管批准。

  (13)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

  (14)各部门反映工作问题时不得争执顶撞,要虚心接受

  六、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

  1.门市工作制度

  (1)随时注意顾客进门,说“欢迎光临”,做好亲切、热忱、耐心的.服务。

  (2)门市作业单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已预约未定拍照日期及拍照完的顾客,应常电话联络做下一次服务时间的安排。

  (4)客人增删服务项目或套系外产品,由各经手人准确填写,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5)顾客消费尾数款,不得任意删减,如有特殊情况应交上级处理。

  (6)顾客拍照、交件日期如有改动,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与客人约定,不可擅自主张。

  (7)营业桌面及相片架随时整理,不得放置私人物品。

  (8)顾客离开时,送客人到门外并致以感谢。

  (9)禁止门市私自更改上班时间。

  (10)预约单有套系外的赠送物品或折扣时需主管签名认可。

  (11)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

  (12)门市人员不得接触现金,客人根据门市开单直接交与财务收银。

  2.造型工作制度

  (1)及时招呼客人,帮助客人换妆且面带微笑。

  (2)严禁聚集在化妆台和更衣处高声喧哗。

  (3)应随时注意掉在地上的物品并随手捡起。

  (4)工作台和化妆台应及时整理,注意工作用具的清洁卫生。

  (5)顾客离开时,送客人并致以感谢。

  (6)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

  (7)服从工作安排、值日安排,不准私自调班。

  3.摄影部工作制度

  (1)摄影棚相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及触摸。

  (2)请爱护相机、摄影棚里的桌椅、道具等。

  (3)务必随手轻声关门。

  (4)收棚后,相机、道具应盘点归位,并锁闭小影棚。

  (5)下班后影棚冷(暖)气、照明灯具应全部关闭。

  (6)服从工作安排、值日安排,不准私自调班。

  (7)为顾客拍照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8)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

  (9)外拍之前,摄影助理负责清点必要器材与道具。

  4.后期部工作制度

  (1)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作主自行加班。

  (2)不能大声嘻笑、聊天。

  (3)下班后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电器。

  (4)禁止私自调班。

  (5)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及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之事。

  (6)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

  (7)确认工作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保证任务质量。

  (8)任务完成后需细心检查,避免出现不必要失误。

  七、请假

  1.员工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呈请核准除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缺职,否则以旷工论。

  2.未办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或有虚伪事情者以旷工论。

  3.请假核准权限,两日以上呈总经理批准。

  4.婚假:员工结婚一般给假15天,50%薪资照发。

  5.产假:女员工生产时,给予产假40天,50%薪资照发。

  6.丧假:视情况而定。薪资照发。

  7.事假:事假期间不发薪资。

  8.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未按正常操作而受伤、疾病或生理因素而必须治疗和休养者,依医院之有效证明,可请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不发薪资。

  9.特别假:凡公司所有员工,自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福利假。给假标准如下

  (1)员工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一年后,并获得续聘者,给假3天。

  (2)员工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两年后将为员工每年增加带薪年假2天。

  (3)员工带薪年假一律在淡季使用。

  10.员工请特别假时,须依请假申请办理,并经核准后给假,给假期间不发薪资,特别假应一律在淡季时休。

  11.员工请婚、产、丧、病假,必须附上有何效证明。

  12.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由主管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捏造请假蒙骗主管给假,经查属实扣除双倍工资,情况严重者直接开除。

  13.公司不接受短信请假或续假,违者以旷工对待。

  八、工资及福利

  1.薪金结构包括本薪、职务加级、各项补助。

  2.全勤奖金核发标准:

  (1)凡整月无迟到、早退或请事、病、假者,每月发给固定金额的全勤奖金。

  (2)有迟到或早退记录者不发全勤奖金。

  (3)请事、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

  3.因公负伤的治疗,经公司确定诊治或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公司依据医疗保险法规支付。

  影楼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测绘航空摄影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测绘航空摄影,是指在飞机、飞艇等飞行器上搭载摄影设备,对地球表面进行以民用测绘为目的的摄影、扫描等获取地理信息数据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航空摄影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做好测绘航空摄影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航空摄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实施相关测绘项目。

  第六条测绘航空摄影包括基础航空摄影和非基础航空摄影。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非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由项目出资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基础航空摄影应当纳入全省基础测绘规划,相关预算应当尽量满足基础测绘工作急需,基础航空摄影所需经费从预算安排的基础测绘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

  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需要,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基础航空摄影项目建议。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的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省基础航空摄影年度计划。

  第九条实施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在实施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前,测绘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凡登记的项目已有适宜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

  第十一条测绘单位应当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航空摄影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成果资料的质量。

  第十二条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成果资料送军队有关部门进行军事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法定授权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测绘成果质量检验;使用其他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项目出资人根据需要委托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测绘成果质量检验。

  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未经质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由测绘单位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使用其他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由项目出资人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目录。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保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成果资料目录,促进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的社会化应用。

  第十六条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依法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的归档保管和保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成果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基础航空摄影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更新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他地区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

  用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以及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秘密等级。

  第十九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利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中含有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在利用前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提供含有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

  第二十条向境外提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的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

  除前款规定外,测绘航空摄影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利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航空摄影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提供、利用单位的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到汇交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后未按规定移交的;

  (二)不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及时、不依法查处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关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利用保密规定的,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影楼管理制度 4

  摄影、摄像器材是新闻传播系教学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全系师生应本着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的原则,站在爱护学院财产的高度,自觉的爱护仪器设备,指导教师要认真对学生讲授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止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损坏。为切实防止设备的损坏和丢失,保证设备的合理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有关借用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规定:

  1、本系有关专业教师,根据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计划,需借用摄影、摄像器材的,需在开课前,填写实验教学纲要,向系部提交书面实验授课计划后,教学秘书与管理员根据各门课程的需要具体安排设备的使用。

  2、设备借用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实践,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将学生分成若干组,依据实践作业要求确定设备使用时间的长度,如新闻类作业一般拍摄半天即可,专题类内容1-2天。

  3、学生在借用器材(包括演播厅的使用)时须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根据拍摄计划和拍摄需要填写表格,并由任课教师审核后提前一天交到管理员办公室,管理员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具体安排借用。

  4、学生在领用设备时,需带上本人学生证,经过任课教师审批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签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借用协议》后,方可领取设备,申请表应与学生证、设备领取人应一致,否则不得领取。

  5、设备借用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时间,设备借出归还时间为:12:00—13:00 16:0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设备借还手续。设备借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单位时间,不得转借他人(包括其他组的同学)使用。超出时间或转借他人的一律按违规处理,停止其两个月的设备借用权,同组同学停用一个月的设备借用权。

  6、实验教学摄影、摄像设备的借用只能用于本组拍摄实验作业使用。本人不得用于或转借他人用于商业及其他与实践学习无关的活动,此种情况一经发现将终身停止其设备的使用权,上报学院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摄影摄像设备的使用本着教学优先的原则,实验教学安排以外的学生实践活动,要制定项目策划书,确定指导教师,制定拍摄计划进度表,由指导教师审核批准,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8、学院摄影摄像器材优先满足新闻系教学实验需要为前提,其他系部因教学要求需使用新闻传播实验室的摄影摄像设备,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制定设备使用计划,上交学院教务部核准,由新闻系教务秘书和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具体安排。

  9、学院行政部门及各系部借用新闻实验室摄影摄像器材用于非教学实践工作,如:拍摄晚会、系部活动等,由活动主管部门向学院实训中心申请,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经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和新闻系主任审核后,方可借用。

  影楼管理制度 5

  学校录像器材具体包括摄像机及其附属配件、视频采集卡等。主要用于学校的各类评估、重点会议、精品课及特殊大型节目(校级运动会、春节晚会、庆祝党及国家活动)等。非用于学校学工类节目及分院或其他协会自行组织的'节目。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申请录像的部门需提前一到两天通知网络中心录像人员,便于录像人员做好充电及倒带准备。

  2、负责录像的教师要按个按照录像设备标准用于学校,禁止借用他人或私自使用。

  3、录像人员录像后要第一时间进行采集、编辑,刻盘存档存档光盘放于档案处存档。每个节目一式两份。

  4、其他部门若借用本部门录像器材需填写《长春大学旅游学校录像器材申请表及附属协议》后方可使用。

  5、录像器材保存要放于通风干燥处,避免潮湿导致设备损坏。

  影楼管理制度 6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本店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本店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岗时不得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形象。

  四、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五、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本店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本店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向客户合理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你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100元,迟到、早退两分钟5元,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在正常工作时间中未允许者不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和全勤奖。

  2、第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第一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业绩,拒客一次扣罚5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形象,违者扣罚100元,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元/次。

  6、透露本店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影楼管理制度 7

  本店为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员工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并尊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尊循。

  一、规章制度:

  1、上班时衣冠整齐,挂牌上岗。

  2、门市人员上前开门“你好,欢迎光临”主动问侯,请其入坐,问明来意。

  3、摄影部,化妆部,数码部员工职暂无其它事项,随时可接受其它工作安排。

  4、使用电话,语言尽理简短,切不可过度占线。工作忙碌时暂勿接听个人私人电话。

  5、一手交一手服务跟着走的.工作原则:强调顾客在各部门之间转移时,一定要有人送,不能让顾客身边出现无人的现象。

  6、工作期间避免出现客怨,或顾客投诉。

  7、不轻易答应顾客另外其它要求的条件,如答应顾客条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敷衍了事,有言必行。

  8、随时保持工作场地的干净整洁,养成随手关灯,关门、关水的习惯。

  二、员工守责:

  1、要爱惜公司一切物器具,不得任意破坏或占为已有。

  2、凡公司员工对待客人或洽谈业务态度要谦和,不得傲慢,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3、员工请辞,提前一个月审请。新员工试用1-3个月,根据能力或表现可提前转正,试用期离职未满不计薪金。

  4、公司每天由店长主持开晨会,每周要开周会,每1个月开总结会议,及时解决各项事务。

  5、公司营业场所、工作间,严禁吸烟,不准酒后上岗。

  6、个人卫生区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公共卫生区须认真值日,不留死角。

  三、奖罚制度:

  考核奖励:

  1、工作时间每满1年后,基本工资再加薪(100元)。

  2、摄影助理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实拍、理论及与客人沟通技巧,以考核成绩优秀者工资提升一级(100元);经过三次考核成绩突出,升为本公司初级摄影师,月底薪为1000元;在此一年后升为本公司高级摄影师,月底薪1500元;二年后升为本公司主理摄影师,月底薪1800元。

  3、化妆助理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妆面,发型设计及与客人沟通技巧等,经考核成绩优秀者工资提升一级(100元);经过三次考核成绩过分突出,升为本公司初级化妆师,月底薪为800元,一年后升为本公司高级化妆师,月底薪为1000元;二年后升为本公司主理化妆师,月底薪1200元。

  4、婚纱转介绍或亲朋好友订单1500以上奖金100元(提成另算)。艺术照转介绍或亲朋好友订单200以上奖金20元(提成另算)。

  5、技术人员个人业绩8000以上奖金200元,提成另算。

  处罚制度:

  1、偷窃公司、顾客、员工财物器械或侵占货款者,除追回所窃所占之物外,均做开除处分,情节严重将依法究办。

  2、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殴吵架事件者,罚款100元。

  3、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罚款10元。

  4、轮休三天,每天只限一人(特殊情况除外),当天份内工作必须自行转调,不得出现工作无人接替,必须前一天请假,电话或别人捎假,节假日或双休日休假,旷工或不请假外出,罚款30元。

  5、不得迟到、早退,一月内连续迟到3次10分钟内不计,警告一次,如果迟到3次以上10分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

  6、工作不认真、没按公司规定填写单据(看样单、取照单、开收据、现金日报表)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损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0元。

  7、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电影、吃零食以及做私人事务者,罚款5元。

  影楼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促进管理积效,提高全员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及遵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行。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职、调任、支援、临时员工及非正式职员。

  第三条 凡公司之所属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项及条文内容,若有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条 因本公司在全年度的营业方式和生活作息皆与大小月份有关(淡旺季),因此设定大小月之分。大月(旺季),每年叁、陆、柒、捌等四个月。

  第五条 公司章程法若与部门制度有相冲突条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为总则,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总经理研议并公告通过后裁定。

  第六条 聘任员工和约制度与公司章程法属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项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开赏罚为原则。

  第七条 在本公司章程法列为晋级考试和加薪升职等必读手册,凡新人到职或表现较差之员工皆应实施在职教育的基础。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新进人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并录用,晋升为正职人员,享有公司正职福利。

  第二条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店长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能低于2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切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条 新人进公司须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项 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 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两张,经核对后发还身份证正本。

  第三项 须呈报法定有责任能力的担保人2人及填妥担保书(上述资料最晚一周内呈报公司,否则将予以停薪或直接免职)。

  第四项 仔细阅读新人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和上岗培训。

  第五项 确认该部门之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 新人到职一律配挂“临时工号牌”及考勤卡,并在转正后重新核发“正式工号牌”和正式考勤卡。此条例完全由各部门所属主管负责完成,迟者议处。

  第六条 新人在考核使用期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在予以调整薪资。

  第七条 新人到职满一个月者,方可享有部门轮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与权益。

  第八条 新人到职在职培训期间,公司为提升人员专精专业之精神,可视情况调往其它部门受训,新人必须服从调配。

  第九条 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无正当理由者将接受开除处分。

  第十条 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它个人因素而欲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内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内以书面上呈公司,否则将扣抵15日薪水,以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请领上月奖金。

  2、职满三个月以上,已签转正员工,若须请辞时,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上呈公司,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以一个月薪水扣抵,以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请领上月奖金。且不享受和约到期培训金补偿之待遇。

  第十一条 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请辞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表”。

  第十二条 员工请辞以签离职报告书及店长签名之日期为准,正式生效,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十三条 请辞员工在离职之前,必须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财物、资料、设备和工具移交给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字确定后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完整,导致公司资金及所有财务有所损失时,须负赔偿之责,公司方面依法有权追诉法律。

  第十四条 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后,凭公司通知单亲自至会计处领取,会计处不予离职者办理转存帐作业(非当事者不得代领)。

  第十五条 请辞员工之请辞方式或请辞手续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办理时,以影响公司运作,将不予核发上月薪资。如不预先通知或不告而别,其行为将会被视为擅离职守与旷职,公司有权开除,并按开除之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表现恶劣,或影响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视同违纪开除论。

  第十七条 员工正常请辞,手续如下:

  一、 即将请辞之员工,请于起意时,先行亲与店长沟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间传播。

  二、 30天前书面呈报总经理核准。

  三、 30天内与职务代理人详细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签名。

  四、 离职前三日凭职务代理人签名及店长签名至会计处办理离职手续,结报及退回在职期间所领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资料和识别证等。

  五、 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职务代理人。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部门作业系统(个人负责方面)详加说明并予以移交。

  第五项:呈报手中未完成之客户名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经总经理批准仍可继续恢复正职员工之身份,但下月薪酬将按试用核发,之后恢复正常。

  第十八条 职务代理人及各部门主管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务必详实清点离职人员所负责之各项业务并全盘交接清楚、明了之后,方可签名,签名后,主管及职务代理人须负全责。

  第十九条 为不动摇公司整体默契及维持团队士气,“员工请辞”将被列为公司重大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之员工不可到处宣扬,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之工作态度,经公司查获上述事项,一律立即开除,交取消当月一切福利。

  第二十条 员工请辞适逢特殊时节或当月集体请辞(二人以上)时,公司为考虑维持团队士气及公司生存条件大原则下,有权促其提早离职,不予扣罚;亦有权不批请辞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人事编制是依各部门之工作量及工作绩效,并兼顾市场变化而编设。在固定的人事编列中,员工之裁减或增加,须依部门业绩表现而设定。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秀员工,是公司即定之人事政策。

  第二十二条 遭公司免职或离职员工,若仍希冀回归团队,视具体情况及当时公司用人政策,可以新人方式重新办理入职手续,视同新人到职,待试用期满后,方可累积先前之资历。

  第三章 员工出勤管理规章

  第一条 本公司上下班勤务作息时间如下:

  上班时间:

  8:00——17:30

  用餐时间:

  11:30——12:30

  值班时间:

  17:30——20:30

  说明:

  1、7:50为打卡、更换服装时间,8:00为晨会和到岗时间;

  2、用餐为轮流制,各部门人员不得全体同时用餐,必须保证各岗位有人员在岗,以应付工作需要;

  3、个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值班为轮流制,具体人员安排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二条 正式员工每月可休假4天。临时员工或试用员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计算,不得累积。

  第三条 打卡属个人行为负责,任何情况之下,员工彼此间不得代打卡,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壹百元整,让人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五十元整,若重犯,立即开除。

  第四条 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务不得借故忘记打卡,凡无故不打卡或上、下班未打卡情况,均视旷职论处。

  第五条 员工不得迟到与早退,每超出1分钟迟到者,罚扣人民币贰元,依次累计,每超出1分钟早退者,罚扣人民币拾元,依次累计。

  第六条 因公司业务及部门之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以服务精神为重,若因此造成严重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七条 公司不鼓励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加班者,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且不得申报加班费。

  第八条 公司之各项会议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列为加班,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

  第九条 员工因公事外出须向部门所属主管列报,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在一定的时间内须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

  第十条 员工因私外出必须填妥外出报告单,并交接好手头工作,指明职务代理人后,经公司主管许可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须在设定时间内赶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若无法于设定时间内赶回者以迟到论处。

  若超出设定时间一小时,以请假1天论处。

  第十一条 员工填妥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项工作,应由职务代理人负责,若发生误件,差错或客户投诉等事宜时,请假者其责难免,按责任处罚。

  第十二条 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者,半小时内扣薪半日,1小时以上者,则以旷职论处。

  第十三条 凡出勤违规者,一律不核发全勤奖。

  第十四条 全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忘打卡者,可申请全勤奖100元整,并额外奖励次月有全勤假1天。所奖励之全勤假为公司福利,不列入考勤范畴,休假期间薪资按正常上班核发。全勤假具体时日由上级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具体指定,若全勤假未休者,当天薪资按双倍核发。

  第十五条 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部门主管与店长应负责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 员工无故不得夜宿或寄宿公司,如需通宵加班,必须经总经理或店长许可。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通宵加班者,须配合当值报安,负责公司器材之安全、门户锁定、电源开关、水源检查、上网设备检查及职场安全。

  第十八条 值班保安与通宵加班者不得携非公司职员进入公司或夜宿公司,违者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第十九条 通宵加班之员工,如第二天未列入休假名单,则第二天必须遵守正常上班考勤制度,按时打卡,违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在全体员工已下班后,个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内,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二十一条 休假采取“排表轮休”方式,不可排定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休息,一线部门同日休息者不得超过部门全员比例40%,休假以先递出休假单者优先排列。

  第二十二条 员工休假必须前一天下班之前递出申请休假单,并报经部门主管与店长同意。公司不接受除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请假与临时休假。主管无权同

  影楼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学院摄影器材的管理使用,保证摄影器材的`安全和使用性能,更好地发挥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明确使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金夫人摄影学院摄影器材承担相关专业教学,所有器材由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协调使用;

  二、需使用照相机、摄像机或其它摄影器材的教师,在使用前需提交相关学院领导签字的教学安排表或实训方案存档;

  三、借用时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领用、借用登记手续,借用人应仔细查看设备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如不能正常使用和设备不全,须当场提出,管理老师给予调换;

  四、摄影器材的领借对象、只限本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和教师,学生除教学使用外,不对学生外借。学生教学使用时,由任课教师统一领取;

  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出现设备损坏、摔坏划伤机器等现象,由借用者负责联系维修或者交设备管理人员帮助联系维修,所需费用,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六、经领导签字批准借出的影像器材。借出人应在借期终止的当天还清所借物品,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需办理借领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影楼管理制度 10

  1、讲究仪容仪表,淡妆上岗,按公司规定着装,违者每次乐捐20元。

  2、按时上下班,凡迟到五分钟内,按5元乐捐,以后每多迟到一分钟则多加1元乐捐;一月内凡累计迟到超出3次或迟到累计达30分钟以上者,则除去当月全勤奖金;凡请病假超过3天(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或请事假超过1天(含一天)者,则除去当月全勤奖金。

  3、上下班必须打卡,外出办事无法回店打卡者,必须有店长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凡漏打卡者,每次乐捐10元。3次不打卡者,加收乐捐费100元。凡迟到不打卡者,按旷工论处(扣除工资3天)。

  4、不得私自调班,调休及加班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否则不予承认。调休没有签字的,按早退论处(即1小时按3小时计算)。

  5、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吃早点、玩手机,违者每次乐捐50元。

  6、严禁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包括私自拷片、卖片等,违者以除名论处。

  7、对于侵占公司财产者,将被公司除名并按侵占物品的十倍金额赔偿,之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严禁消极怠工,必须严格服从领导的安排,违者乐捐200元。

  9、妥善保管公司财物,人为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10、任何时间碰到顾客,都必须微笑问好或点头打招呼,违者每次乐捐10元。

  11、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内严禁看电影、电视剧、玩游戏,玩电脑,违者每次乐捐200元。

  12、做好各自包干区的卫生,做好清理摆放工作。违者乐捐10元。

  13、按规定站门迎宾,人为原因造成缺岗,当值人员将乐捐10元。

  14、对待顾客必须热情服务,态度要谦和、大方、彬彬有礼。顾客进店或有顾客问询必须立即起身接待,不得不理不睬,要迎进来送出去,违者每次乐捐20元。

  15、回复顾客问题时必须面带微笑,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违者每次乐捐5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凡监督检举以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者,奖励300元)。

  16、严禁在店内大声喧哗、嬉闹。工作中无视组织纪律、在店内争吵谩骂、争抢业绩(将被取消业绩)的,每次乐捐500元。

  17、熟悉业务知识,做客人的好参谋,规范开单、填单,违者每次乐捐20元。严禁手写单操作。

  18、妥善安排预约拍照的顾客,并与摄影师(及助理)做好衔接工作(如点拍、特殊要求拍摄等,未通知摄影部未沟通者)违者每次乐捐20元。如造成退单事件,则按原单价格的20%赔付,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将由当事工作人员承担。

  19、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养成独立操作的习惯,下班前整理好自己的工作单,对第二天预约拍照的顾客进行电话确认,与摄影部做好衔接工作。违者乐捐20元。

  20、选片门市严禁漏单,误件事件的发生,违者每次乐捐100元,如由此产生的退单事件,则按原单价格的20%赔付,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将由当事工作人员承担。

  21、提醒顾客在拍照前缴足金额,如当日未缴齐,当值门市必须在定单上标注,提醒选片门市在选片前补齐,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22、陪选门市必须耐心陪同顾客选片,并亲自掌握鼠标,技巧性地给予顾客建议,做好客人的好参谋,违者乐捐20元。

  23、选片门市一定要在小样后标注顾客要求,如未标清或漏标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当值人员承担,并乐捐50元。如由此产生的'退单事件,则按原单价格的20%赔付,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将由当事工作人员承担。

  24、跟踪二次看样的顾客单,做好门市、数码部的衔接工作,因衔接不当造成的客诉,违者每次乐捐50元。如果造成成本损失,自行承担赔付。

  25、门市之赠送权限不能超出规定范围,超出权限必须取得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不计业绩,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当值门市填补并补齐差价。

  26、需要加班时,不得找借口推辞,违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7、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照场等重要工作场所,不得私自带非工作人员参观逗留,违者每次乐捐50元。

  28、遵守公司制度,不得泄漏公司机密及文件,违者除名。

【影楼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影楼培训心得04-08

影楼员工制度08-04

影楼工作总结07-03

影楼规章制度01-31

影楼辞职报告03-04

影楼辞职报告12-14

影楼工作总结06-10

影楼培训心得15篇04-08

2023年影楼培训心得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