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8 10:39:06 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学期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幼儿园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县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学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认真执行生活日程,严格按照生活常规要求,培养幼儿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使幼儿保持良好情绪;

  四、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的落实;

  五、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要求用直观的游戏形式,让幼儿多看、多听、多想、多说、多做,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游戏的质量;

  六、课外时间开展各种游戏、排练文艺节目及开展体育锻炼,并负责组织幼儿观察、劳动、娱乐及各种节日活动;

  七、全面了解每个幼儿,负责建立本班幼儿教育教学档案;主动与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养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进餐习惯;

  八、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优良的品德、文明礼貌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生食海产品应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备餐及供餐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备餐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备餐间。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开启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除虫灭害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三、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四、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五、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者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更衣场所管理制度

  一、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二、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与从业人员数量相符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

  三、更衣场所在门口处设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四、从业人员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卫生间管理制度

  一、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三、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设有相应的清洗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四、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五、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幼儿园娃娃车是接送孩子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对园车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曙光星城阳光幼儿园

  早上接车流程

  1、校车到点在固定地点等候。

  2、同家长幼儿打招呼,并从家长手中接过幼儿,进行简单交流。

  3、安排幼儿座位。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4、相同站点人到齐后点名关车门,发车。

  5、行驶到另一站点同上程序,有到点未到幼儿,接车教师应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其自己送往。(请假幼儿应主动同接车老师联系)

  6、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7、接车老师组织幼儿下车,接车老师一定将孩子送到本班级老师手中。并转告家长交代相关事项。

  8、接车老师上车,检查有无遗漏幼儿、物品。方可下车。

  下午送车流程

  1、下午4;20/5:00,班级教师将幼儿亲自送到相关接车老师手中。

  2、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3、车子在园门口停稳后,接车老师组织幼儿有序上车。

  4、安排幼儿坐好,清点人数。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5、车子在行驶过程中,老师应站起巡视幼儿情况,避免幼儿间争吵。

  6、车子到点停稳后,教师先下车,将孩子亲手教到家长手中。并交代相关事项。

  7、超时家长还没有到,应联系家长,并将幼儿带会园里,交到本班级老师手中。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

  灼伤。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2、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3、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4、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5、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6、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

  3、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7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保卫

  第一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第三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六条 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的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九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三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三、药品管理

  第十七条 内服、外服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条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十九条 未经医务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压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9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教育形式多样化;各班级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幼儿在校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必要时要报公安机关等,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七、幼儿园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停用,做好警示、提醒工作,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指幼儿园组织的全园性的幼儿参加的集会、讲座、参观、游览;园间的交流、联谊、比赛或参加人数较多以及涉及幼儿园教学、生活秩序的活动。

  1、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或主办者,需将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人数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组织者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活动前,必须园部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

  3、活动前,开展全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并在班级中由班主任老师进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动前,对活动所用环境做好严密的安全检查。

  5、活动前,设计好一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案。

  6、活动时,幼儿园各个部门都要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7、活动时,老师必须对自己所带幼儿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强文明礼仪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幼儿园伤害事故处理》处理。

  9、活动的直接组织者需按要求覆行职责,如活动中出现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如果造成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将依法行事。

  10、活动完毕后,要整理干净场地。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一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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