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手机管理制度1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手机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依据《》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三、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一)监管部门
1、课堂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教务科。
2、会议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办公室。
3、培训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会务组。
(二)监管责任
1、教务科组织人员负责巡堂督查,发现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2、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会议督查,发现开会期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3、各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学生及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教师的举报,经查证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4、各监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教职工名单及处理情况,每月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
四、处置办法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教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手机管理制度3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序《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号)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申请制度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签订申请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将手机带入在学校。
二、携带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班班主任为相应班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四、其它说明
在校期间如果急需使用电话,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私人电话,或到办公室使用公共电话。
中学手机进校申请书:
我是xxxxx年级xxxxx班学生的家长,现因为特殊原因,我向贵校申请允许该生带手机入校,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关管理细则。在校园内不使用手机,特殊或紧急情况一定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该生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的处理。
2.手机带进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保证该生不把手机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否则,按照第一条进行相关处理。
3.手机在被学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本人不追究学校或班主任所有赔偿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xxxxx中学
20xx年9月1日
手机管理制度4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白土岗镇中
20xx年8月
手机管理制度5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手机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管理制度7
为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避免学生因过度使用手机而影响学习和休息,或因手机衍生其它问题,特订定本制度。
一、学生上课期间,禁用手机,一经发现由任课老师收缴到班主任处,保到学期结束,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记录一份。
二、学生考试期间,禁带手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受到“警告”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学校教室、宿舍和教师办公室充电。
四、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时段定为下午5:10—6:10,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前。
五、使用手机指:打电话、接听电话、听音乐、上网、聊天、玩游戏、充电、下载图片、读网络小说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都有权管理。
六、严禁在休息时段使用手机,违规在宿舍使用,手机由生活老师上交学生处保管,并填写违纪记录。多次违规而不服从管理取消住宿资格。
七、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如出现手机丢失和其它因手机引起的后果,由手机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机(考试除外),可以向老师提出申请,经老师许可后才可以使用。学生不当使用手机,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该记录会影响学生的.评价、评优、表彰等。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又不听劝阻的,报学生处训诫,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该制度解释权限归学生处。
手机管理制度8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手机管理制度9
一、“三包”规定
1、自购买日起7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退机或换机或维修;
2、自购买日起15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
3、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自行到该品牌手机指定维修点保修;
4、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同一故障维修二次以上(软件升级不属维修),用户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退货需收取折旧费;
5、原装配件非人为故障保修期为:耳机3个月、电池6个月、充电器12个月;
6、自购买日起7天后,退货都需收取折旧费;
7、折旧费的计算:销售单价×5‰×(购买天数—维修占用天数)。
二、“三包”操作流程
关键点:
1)、顾客资料齐全;
2)、维修单按要求填写完整,缺一不可
1、退机或换机或换配件:(顾客已凭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自行到指定维修点检测)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检测报告;
2机身检查:无花损,IMEI纸,入网标签和防拆标签要完整;
3发票复印件要清晰有效,并有串号,;
4检测报告须当天有效,并要认真查看清楚,须有注明“故障属实,非人为损坏”,并与该检测服务点确认有没有这台机的`记录,若有疑问、不确定因素等情况,须先向公司咨询,不要自行决定退换机。
5退换机须带齐原包装盒、手机及配件,手机及配件无花损。退机时若外包装及配件有花损或不全,则不符合退机要求,若一定要退,则咨询公司,收取折旧费;
6换机时配件及包装不换,即坏什么换什么;然后把旧保卡、新机保卡其他联(不用填写)、坏机一并放入新盒中退回公司;
7换机、换配件时,必须同色更换;
8凡经维修点检测,已封包并粘贴故障标签的机身,不能私自拆封;
2、检测机或检测配件:(顾客不愿意自行到指定检测点检测,而拿到门店,让公司代检)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本公司维修单;
2维修单填写要求:所有空白处必须完整、清晰填写,缺一不可,具体见如下样板说明;
3检测机部分品牌要有后盖(诺基亚、索爱、LG、飞利浦、阿尔卡特、酷派、OPPO、天语、语讯、TCL、奥克斯、海尔)
4其中配件检测需发票原件。
实际操作是:配件不需检测报告,可以先更换给顾客,再收齐顾客资料和维修单,退回售后部。
关键点是要确认配件是我们销售的,确认方法是:查看顾客配件的序列号是否与我们登记的序列号相符。(销售时填写的《保修凭证单》有记录)
由于不经检测就直接换配件,因此,必须按以上流程执行,否则造成配件不能从厂家换回新的损失,有相应经手人承担。如没有保卡、发票、顾客资料等。
手机管理制度10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手机管理制度11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手机管理制度1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一、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
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查询、计算、录音录像等;
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二、手机进校园教管的方式
1.教师、学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学生立刻停止违规行为;
2.对于违规携带、受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
3.发现学生违规携带并藏匿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4.教师、学校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或家长;
5.参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6.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教育管理。
三、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要求
1.学校或教师进行批评惩戒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和师德规范要求,以规范学生言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学生自治能力为目;
2.实施批评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3.拟对学生实施惩戒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如需实施较重的惩戒应当提前与家长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后执行;
4.学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或者班级公约,统一意见后实施。未经公布的班级班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手表的,请自行下载下图申请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给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制度将在xx月xx日起试运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手机管理制度13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大队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教学楼安装有校讯通电话,学校办公室也有座机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书面申请并征询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返还。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签字同意,方可到大队部领取。
手机管理制度14
为降低青少年儿童近视发生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手机管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拟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机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网、游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产品。
二、全校所有学生非必要不得带手机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坚持“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缘由,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后执行。经学校备案同意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每天进入校园后必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学后领回。禁止学生私自将手机带进教室、带入课堂。
三、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打卡或完成作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特别是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四、学生家长必须承担监管职责,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加强手机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放学后、节假日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的消费行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机管理制度15
为了公司标准化的实施,保证通讯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话费补贴标准话费的补贴,公司每个人员手机补贴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缴纳69元公司来报销,余额不足需及时充值,保持通讯畅通。如超出补贴标准自行支付。手机及卡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要爱护公共财产,若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办理,并按原价赔偿。
2、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前必须保持畅通,随时能联系到本人,如月内有三次联系不上本人,报销50%,五次联系不上,手机费不予报销。在信号不好时,可用私人手机联系,确保随时联系到本人。
3、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电话。
4、上班时间内不得使用公司手机办理个人事情。
6、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7、手机微信、qq的使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季话费报销资格。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实施乐捐制度。
8、如发现手机及卡号私自交于公司以外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每次扣罚50元。
9、调离原岗位或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的由该原岗位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
10、套餐含3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本地通话时长和800MB国内流量,注意使用情况查询。
手机的领用的公司各营销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通过,报告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办理手机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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