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集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本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请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应袋装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内。
2、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秩序,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和倒水。
3、小内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挂杂物。
4、业主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严禁随处抛洒。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6、避免在小区内大声喧哗,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应停止喧闹的.娱乐活动并调低视听电器的音量,以免妨碍邻居休息。
7、饲养宠物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必须防止污染环境,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环境管理制度2
一、办公环境
1、保持办公卡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隔离板、墙面不得粘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与工作有关的资料、纸张只能用透明胶粘贴,严禁用图钉、铁钉等固定;不得随意挪用、翻看他人物品或文件资料;不得在办公区域通道处摆放物品,下班时要座椅归位,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通行顺畅。
2、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垃圾必须倒在楼梯间的专用垃圾桶内,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严禁在茶水间倒垃圾、杂物,水池内严禁倒茶叶、剩饭;不得随地吐痰;雨天进入办公区域前请擦净鞋底。
3、禁止在办公区域(含茶水间、洗手间、电梯间、消防通道)吸烟,吸烟请到物业公司指定区域(天伦大厦吸烟区:首层北广场)。
4、爱护办公区域的绿化植物,发现枯萎或损坏等情况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更换。
5、爱护办公区域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刻乱碰,确保桌椅、门窗、墙壁、地毯等不受损坏和污染。
二、办公秩序
1、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脱岗、窜岗、聊天、睡觉、看小说杂志、吃东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遇到影响办公秩序的人或事,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行政管理部门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2、工作时间拨打或接听电话应简短扼要,用语礼貌,音量适中,不得闲聊谈私事;能用内线联系的工作不使用外线;严禁拨打信息台;公司有关部门每月统计公布每部电话的话费情况;午休期间不得擅自拔掉办公电话;因工作需拨打长途电话的可使用专用电话并做好登记。
3、不得利用办公设备及其他资源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不得占用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午休,午休结束要按时开启办公区域灯光,迅速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5、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6、注意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离开办公区域柜、抽屉要及时上锁;废弃文件要及时销毁;机要文件不得随便传阅,阅后要锁进抽屉;不得在公共场所翻看公司文件、资料及谈论涉及公司秘密的问题。
7、开普金卡(门禁卡、饭卡)须妥善保管,出现丢失或失效情况须及时通知行政管理部门挂失并补办,以防外人持卡进入办公区域或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等。
三、办公安全
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如汽油、香蕉水等)进入办公区域。
2、发现天花板、门窗等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排除。
3、办公区域内未经允许不得接临时电源,确有需要应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做好节电、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时关闭电脑等设备电源,抽屉、柜子上锁,最后离开的人员必须反锁楼梯安全门,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四、仪容仪表
1、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大方;头发整齐清洁,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两种以上颜色的头发;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2、女同志不准穿露背装、露脐装、超短裙、吊带衫;不准化浓妆或佩戴夸张的饰品;不得涂色彩过于鲜艳或怪异的指甲;不得在公共办公区域化妆;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穿短裤、背心、花衬衫、配戴耳饰,衬衣一律扎入裤腰里。
3、在隆重、庄严的对外社交场合,男同志须着西服或衬衫、系领带,穿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同志须着职业套装,化淡妆。
五、节能降耗
1、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养成节能降耗良好习惯。做到楼道隔盏开灯、午休时间关灯、夜晚办公人少少开灯;根据室内温度适当使用空调;下班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养成双面使用纸张和使用二次纸的习惯;充分发挥oa办公系统方便、快捷的优势,在提高办公效率的同时,要注意节约使用纸张。
2、爱护公共物品,发现水电设施损坏,第一时间通知行政管理部门,确保所损坏的设施得到及时维修。
3、办公文具要物尽其用,尚可使用的不得随便丢弃。
4、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碳粉、墨盒用完后,须以旧换新循环使用。
六、监督权限
1、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办公环境与秩序,有权阻止和检举任何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2、办公环境与秩序管理执行情况由集团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办公环境与秩序规定的行为,由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监察部门发文通报,并按失职问责制规定予以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3
一、xx花园物业管理处保洁队负责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清洁工作,并做好环卫宣传、工具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小区清洁保洁运作一览表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三、对责任区内进行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责任区内保持干净、整洁,达到95%以上符合工作标准。
五、物业管理处主管不定期检查保洁工作,发现问题责成保洁队及时整改。
六、正确使用清洁用品、工具、并定期保养。
七、生活废弃物及时收集,迅速送到适当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4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小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环保组
公司环保组织架构图如下:
2、公司环保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3、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4、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8、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组。
9、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1、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2、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3、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4、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5、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环境监测
1、定期由公司环保监测室人员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组。
2含铅废水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四、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着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境管理制度5
为了美化校园,净化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管理,消除脏、乱、差现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实现“环境育人”的目的,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年级、班级照此认真执行。
一、校园公共卫生和清洁区的划分
1.初、高中教学楼卫生间共二十间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2.科技楼一、二楼及大厅(含卫生间共4个)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3.科技楼三-五楼(含卫生间共6个)及校长办公室卫生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4.各年级清洁区见表
5.各教学楼的楼梯执行“谁经过谁负责任”的原则。
6.学校有一专职卫生员负责学校全部场地的保洁工作。
7.初、高中教学楼前的垃圾箱里的垃圾由学校专职卫生员
进行收集拉到学校大的垃圾箱里。
二、卫生打扫要求:
1、各班每天要安排学生在早读前和下午第七节课后把教室、走廊、栏杆、楼梯以及清洁区打扫干净。
2、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各班要进一次大扫除,(除下雨天外)擦洗教室的门窗玻璃,扫除教室、走廊和楼梯、天花板上面的蜘蛛网,清除清洁区的废纸、垃圾及杂草。
3、学校雇请的卫生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天在上午8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20分到5:20分,负责自己的'分片区的卫生,学校专职卫生员必须每节课后对卫生间进行打扫。
4、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寝室管理员派好值日生每天早晨起床后打扫干净,具体要求见《南城二中学生寝室规范》。
5、卫生标准是:水泥路、花围内外、草坪以及教室走廊无明显人为杂物,如纸屑、果壳、包装袋等;空旷场地和树底下整洁平整,无碎石乱砖和其他杂物;卫生间清洁;垃圾入窖并能得到及时清理;教室寝室内外天花板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纸屑,桌凳、门窗无积尘。
三、环境卫生管理:
1、政教处将全校卫生区划分到年级,再由年级划分到班级打扫。年级对班级卫生打扫进行检查、督促,评分,并在年级值日栏中公布。学校值周校长、行政干部每天检查年级卫生,并评分,在学校值周快报上公布。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检查、评比记分。以上多层次检查评比结果均作为文明年级、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条件。
2、班主任每天要分派学生打扫卫生,学生打扫卫生时,班主任应亲自到场指挥,各年级大扫除时,年级主任要亲自检查、督导。
3、各教室和年级办公室自备废纸缕,学校在校园内各过道口和阶梯下设立果壳箱。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保护卫生,不准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和食品包装袋,应督促学生将废纸废物丢进废纸缕或果壳箱。新生入学后,班主任要告诉学生学校的垃圾围的位置,使其垃圾入围。教师要带头维护卫生,办公室的废纸应丢进废纸缕,烟头烟盒应扔进果壳箱。
4、学校设置的果壳箱只准倒果壳,不准倒垃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犯卫生管理的处罚
1、凡对平时没有及时打扫或没有打扫干净教室、寝室的班级学生,班主任或寝室管理人员应令其重扫。学校值周校长、行政干部应扣除该年级卫生得分;年级值日人员应扣除该班级卫生得分。
2、全校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的大扫除(除天下雨外),年级要督促班主任组织好学生认真打扫。凡没有打扫或打扫不彻底、不干净的班级,政教处责令其年级或班级补扫,如拒不补扫者,值周校长、行政干部在学校值周栏中通报批评。
3、凡在公共卫生区(包括水泥路、操场、草坪、花围内、楼梯上、走廊)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包装袋,剩余食品者,将罚打扫局部环境卫生,并扣该学生所在班、年级的文明评比分;垃圾不入围者每次罚清理校园内所有果壳箱;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者,每次罚清洗所有乱刻、乱画墙壁门窗。
4、政教处每月卫生大检查一次,若有三次卫生评比最差,文明评比得分最低的班级,将对其班主任在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
5、学校卫生人员失职,没有尽责,第一次扣发当月三分之一工资,第二次扣发半月工资,第三次由总务处解雇。
环境管理制度6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体现一个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净、静、美的学校环境,蕴涵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专门机构,做到齐抓共管
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全校工作计划,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和总结卫生工作。还相应成立以各班生活委员为主的生活部。生活部门做到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环境设备、学生的生产劳动和体育锻炼等五个方面作总体部署。医务室负责全校卫生保健的教育与检查,生活部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特别是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对学生中出现的异常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卫生常识教育,提高自律水平
加强卫生常识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教会他们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开设卫生常识课和举办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参观和举办展览、橱窗、黑板报、彩灯、挂图等形式,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优美教学环境
⒈制定各项卫生公约:教室卫生公约,寝室卫生公约,阅览室卫生公约以及学生个人的卫生保健要求等。
⒉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清扫制度;各教学班每天需派6名学生值日,寝室派2名学生值日。值日生负责当天教室、寝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及饮用水的供应等。各班“晨扫”以教室内部环境为主,校内各条主干道由值日的班负责清扫、保洁、每周各派一个班组分段负责。
每个月底的一个周,要求全校各教学班组彻底清除各自卫生责任区的“死角”。
⒊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负担量,将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划分为若干块卫生责任区。
⒋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学生“卫生保洁”意识。
⒌将卫生工作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学期一小评,每学年一总评。每年级设立一面“卫生流动红旗”。采用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规定“先进班集体”必须获得本学年度的“卫生流动红旗”,凡无故不参加卫生扫除和有乱扔果皮纸屑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⒍建立学生义务卫生劳动档案。
对于经常主动承担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清扫的班级和个人(包括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校公开表彰并记录在案。
环境管理制度7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部门按小组轮流负责。具体实施参见各部值日表。奖惩制度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办公室员工。第二节处罚员工有违反公司上文提到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规定者,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第三节奖励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大会表扬;
奖金奖励;测评方法每个月由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依据各项评测标准对办公室人员做出评价,对各项工作执行优异的员工,应当给予相应奖励。评测标准
1、无迟到,无缺勤,无任何违纪行为;
2、岗位胜任能力,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积极、认真、努力、用心,同样错误不犯两遍;
4、执行工作有详细计划和分工;
5、工作思路清晰,有预见性,对问题分析透彻,逻辑严密,不是凭感觉;
6、任劳任怨,不发牢骚,不对他人工作冷嘲热讽;
7、犯了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总是从自身找原因,不强调客观理由,
环境管理制度8
一、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和绿色幼儿园创建有关幼儿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幼儿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创建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幼儿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园内设有公共垃圾箱,食堂内有专门的.消毒和灭蝇设备,没有烟尘等空气污染。
三、落实卫生包干,坚持检查评比。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清包干方法。教室、寝室由教师负责打扫保洁;清洁区、会议室等由教师、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幼儿园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不随便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厕所和垃圾箱由专人或值日生每天打扫、冲洗或清理。幼儿园内负责人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两周一小评,一月一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幼儿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创造条件,努力挖潜,力争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指标。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幼儿园的整体性布局和各个部位的建筑造型及其装饰都要规范、和谐,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主题墙和家长之友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
六、园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寝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不准继续使用危房。自行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排列整齐。
七、幼儿寝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八、食堂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经常保持整齐,无乱倒饭菜现象,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蝉螂。
环境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环境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墙面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墙面无污物、机台无积料、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办公室: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半成品、无原辅料、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其他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垃圾由后勤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杂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7、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周会、早会、宣传栏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要突出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各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楼梯由专职保洁工人打扫。后勤保洁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
2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后勤部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厂部要认真做好厂区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后勤及厂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各部门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杂物。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保洁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后勤部、仓库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部门自查。各部门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厂部每周对全公司各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车棚、集体宿舍、餐厅、厕所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公布,对于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环境管理制度11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环境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管理制度13
一、试验室是开展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三、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试验操作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清扫试验室外周边环境卫生,疏通排水管道和水沟。
四、各恒温室应随时保持清洁、无腐蚀性气味,并定期清理空调防尘罩。
五、废弃的混凝土、水泥浆以及经试验检测后的各种原材料,应按要求倒入指定的地点。
六、试验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应按要求进行稀释达标后集中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14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职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各个科室内环境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
2、不准在办公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废旧物品。
4、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楼道围裙、楼梯扶手、仪容镜、窗台的保洁工作由保洁员负责,每天清扫一次。医院的会议室由保洁员每周打扫一次。
2、各科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医院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2、保洁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扫垃圾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垃圾箱。
3、医院各科室人员应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本科室的卫生清扫干净,并服从卫生督查小组的'批评意见。
4、全院职工应尊重保洁员的劳动成果。
五、医院的环境卫生由卫生督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委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罚。
环境管理制度15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瓷砖墙裙子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教室走廊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值日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并分类摆放;。
6、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楼梯、楼道由楼上的班级值日生及时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3、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三、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执勤少先队队长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并把流动红旗的评比纳入班主任考核制度以增强班主任的责任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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