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8 16:12:13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垃圾场固体废弃物及人员管理和外面厂商的`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垃圾场固体废弃物及人员管理和外面厂商的管理

  三、组织与权责

  行政部:负责垃圾场固体废弃物处理及人员管理

  物料部:负责垃圾过磅、点数、登记。

  保安:负责对外面厂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作业标准

  1、凡是属于垃圾场的固体废弃物,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分类存放,不得乱堆乱放。

  2、垃圾场内严禁烟火。

  3、垃圾场内所有废弃物,没有行政部批准,不得随意拿取。

  4、垃圾场内的废弃物,如有是厂商的废弃物,必须由保安人员开“物品出厂放行单”后,填写回收物汽称及数量,经该部门主管核准后,再到行政部废弃物管理站领取该厂商的废弃物品。

  5、垃圾场内的废弃物,必须由公司指定厂商回收,否则不予装运出公司。

  6、废弃物管理人员不得收受赂以利谋私,如有发现,按事情轻重处罚。

  7、废弃物外包厂商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管理制度,不准赂我公司管理人员,如有发现立即解除外包合同。

  8、外包厂商到我公司装运废弃物之前,必须经财务部过磅点数登记并由警卫监督,否则不准装运所回收之废弃物。

  9、外包厂商到我公司装运废弃物时,必须由废弃物管理人员与保安人员监督,经行政部主管核准后方可运出公司。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4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5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映。

  5、完成村两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

  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

  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

  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

  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可以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

  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

  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40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

  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

  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

  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

  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门卫才能放行。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7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内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规定:

  1.公司车辆停放:

  1)公司车棚是为公司车辆停放而设,非公司车辆不得进入车棚停放。

  2)公司车辆不出车时应对号入座停入专用车位,做到停放整齐。

  2.员工车辆停放:

  1)员工车辆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2)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流动停车区域;当流动停车区域车位已满时员工车辆应靠生产车间旁的南北向通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员工车辆,在未经申请和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车棚内的流动车位长期停放或停留过夜。

  4)停入车棚的车辆应按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压线、过线、占用旁边车位。

  5)车辆停放须锁好门窗。现金、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请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车内,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3.外来车辆停放:

  1)外来车辆在保安指挥下停入指定车位,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公司重要来宾车辆,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导停放。

  3)货车等载重车辆,应停放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与之无关的.区域。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定:

  1、员工车辆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棚或摩托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驶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外来车辆应在保安指挥下停放在指定区域。

  3、长期业务车辆进入公司后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三、其他规定

  1、使用停车棚之人员应对车棚、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负责,如有损坏,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2、所有停车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从劝告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本规定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8

  1、每个收款点应视收款频率需要,设1—2本发票,连号使用,交班须书面签字验收。

  2、每一笔营业收入都须开具一张对应的发票,禁止有收入不开发票和无实际收入开发票。

  3、发票用完由当班收款员向领班领用,领用时要确认发票的名称、号码、经办人,连号记录发票使用的日期、号码、使用人。

  4、各收款点的发票应有交接手续,记录发票领用的日期、号码、经办人,连号记录发票使用的'日期、号码、使用人。

  5、发票未经批准只能用于本营业场所,由收款员专人开具(打印),连号使用,不得移作它用。发票应存于适当的位置,不得缺少、乱涂乱画或更改。

  6、收款员应根据营业日报或收款明细表核对所使用的全部发票的号码或张数,正确无误后,方可交班。否则,应查明原因,写书面报告,等候处理。

  7、发票开具的要素:客户、日期、消费、单价、金额、收款员签章、收款专用章。当手工书写时,金额大写须同时齐全,不得更改;挂账时,请客人签名、写房号,并盖"附件"章,不得随意减免手续。

  8、已打印或开具的发票不能更改,经签批(有权批准)一律冲红字或补开发票调整,并写明原因。

  9、已发生错误的发票要作废,应财务经理和当班服务员签字证明。收款员应本着节约原则,尽量避免作废发票。

  10、收款员应妥善保存发票,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遗失发票,应立即上报,并写出书面报告等候处理。

  11、使用中若发现由于印刷、包装等原因造成的错误发票,不得擅自丢弃或处理,应及时上报等候处理。

  12、收款办公室设专柜、专人、负责发票的申领、保管、发放、核销、并随时盘存核查记录,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13、发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应随时更改。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9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第一、优质服务、保证重点、节省高效",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局公用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部门领导具体管、办公室进行动态监督"的机动车辆管理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把车辆管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安全工作当做重中之重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管理、检查、考核、追究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真正实现"四个确保"、"四个做到"的目标,即:确保局领导办公用车,确保检验检疫业务用车,确保行政办公用车,确保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公务用车;做到安全正点,做到服务热情,做到节省高效,做到各方满意。

  第五条机动车辆管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发生问题,除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外,还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二章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第六条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对机动车辆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安全教育。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建全并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有关车辆安全方面的文件和指示,促使驾驶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做到懂法知规,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技术水平,服务水平,进而把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年检。

  1、检查驾驶员是否有违章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3、驾驶证的审核;

  4、行车执照的审核;

  5、其他内容。

  (三)换证。

  按车型和年限的要求及规定更换驾驶证。

  (四)车辆停放。

  严格执行车辆集中停放规定,采取动态方式检查车辆停放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和整改。

  (五)车辆购置。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技术状况和有关车辆使用等规定,及时提出车辆购置计划。

  (六)车辆报废。

  根据车辆使用的年限、行驶里程、技术状况,按国家有关各类车辆报废规定,向局党组提出报废申请。

  (七)车辆保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资质较强、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价格合理的选择要求,向分管局领导提出车辆保险计划,经局党组集体审定后实施。

  (八)车辆借用。

  未经局党组审批,不得将机动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将机动车辆借给本局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九)车辆转让。

  凡是纳入本局固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所有机动车辆,严禁对外拍卖转让。确需拍卖转让的车辆,必须首先报告辽宁局机关车管部门,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照《拍卖转让程序》实施。拍卖转让时,必须组成拍卖领导小组,根据"公开、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按照《拍卖转让程序》实施。凡是被拍卖处理的车辆,必须和买方签定协议并收取一定押金,待买方办完所有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协议、退还押金、交接放车。

  (十)事故处理。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马上向交通部门、部门领导、分管局领导及保险公司通报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十一)车辆维修。

  按照及时处置、保证质量、节省支出的原则和车辆维修的规定实施。

  (十二)建档存储。

  对本局使用的不同型号车辆建立事故档案、维修档案、技术档案、油料供给档案和用品更换档案等相关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车辆各方面状况做到胸中有数,使车辆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

  第七条办公室及局指定的专项工作检查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党组汇报。

  第八条对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九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一)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学习活动。

  (三)服从领导,执行命令,遵守纪律,坚守岗位。

  (四)认真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坚持搞好"例保",坚持"三检"制度,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五)建立驾驶员行车档案。

  (六)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随车工具和证件齐全有效。

  (七)讲究职业道德,做到安全、正点、热情、优质服务。

  (八)因事、因病请假或休假时,应将车辆停放到本局指定位置。

  第十条驾驶员应认真落实下列工作要求: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二)不私自出车。

  (三)不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四)不将车辆开回家停放。

  (五)不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堵气车"、"故障车"、"疲劳车"。

  (六)不违章行驶和隐瞒事故。

  (七)不讲不团结的话,做不团结的事。

  (八)不顶撞领导或消极怠工。

  (九)随车携带灭火器,每年检测一次,做到会使用会自救。

  (十)做到安全、正点、热情、车容整洁。

  第十一条聘用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聘用。

  1、遵守辽宁局及本局聘用临时工的管理规定;

  2、必须持有辖区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必须持有所需驾驶车型的驾驶证;

  4、必须有三年以上连续驾驶并无任何事故发生的驾龄;

  5、必须是自行负责"两种保险"的人员;

  6、拟聘用人员思想觉悟较高,个人修养较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25岁~45岁,身体健康人员;

  8、经局党组研究审定;

  9、对拟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后,签订一年劳务合同。

  10、拟聘用人员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一万元人民币做风险金,待解除劳动合同时,本金与利息一并返给本人。

  (二)聘用期管理。

  1、组织被聘用人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

  2、要求被聘用人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懂法知规,行车安全观念不断增强;

  3、对被聘用人员在工作上严格管理,思想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予以关心;

  4、督促聘用工克服临时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确保驾驶业务精益求精,行车安全常抓不懈,服务态度好中求佳;

  5、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屡教不改者,或在社会上违法违纪者解除劳动合同、

  6、对发生交通事故,按不同责任、不同情节给予教育、罚款、赔偿、解聘处理。

  第十二条对驾驶员的奖惩按照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事故处理罚款规定》等要求执行。

  第四章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实行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机动车辆主管部门按照用车申请派车,并做到"四个确保"。

  第十四条用车人在使用车辆前,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由所在部门领导签批后提交车辆主管部门领导(未在本局时,可提交主管局长)批准并由用车申请人执单。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时,应详细填写用车事由、出车地点、申请时间、审批时间、出车时间、回局时间等信息。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对车辆调度、车辆服务等内容填写评价意见并将用车申请/审批单送交办公室存档。存档的申请/审批单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按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规定的时间、任务、路线及时出车并安全行驶,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车辆用途、行车路线和地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对车辆使用人实际用车与申请/审批单不符的,驾驶员有权拒绝行车。

  第十六条驾驶员须经常对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状况等影响安全行驶的项目进行检查。长途行驶前,必须提前一天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检查、维护、维修等情况要形成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上班期间、下班后、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辆集中停放规定,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八条原则上禁止因私使用本局车辆。特殊情况下,非公务用车以及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公务用车,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临时用车申请/审批单并经一把手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九条原则上禁止本局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局车辆。特殊情况下,须由主管局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严禁本局局领导驾驶公用机动车辆。

  第五章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车辆发生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驾驶员须向车辆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后报一把手审批。一把手按照重大事项财务支出管理制度的要求自行或者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在外地执行公务时,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驾驶员须按照程序汇报请示,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处理。请示及处理情况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第二十三条车辆主管部门按照经领导批复的车辆维修意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修。

  第二十四条所有车辆一律到经本局审定的定点修理厂或者维修中心进行修理。

  第二十五条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车辆维修项目按照本局要求完成,并在认真核对厂方修理单上的工时、配件等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维修费用的结算按照本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补充规定》实施。

  第六章燃料供应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加油可根据燃料市场的总体情况,采取持专用加油本或现金加油的办法加油,并确保燃料的质量和行车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应建立公用车辆加油记录本,详细记载加油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报销时,应持加油发票、加油记录本、专用加油本等进行签批和报销。

  第三十条车辆主管部门每月对车辆行车里程和耗油量进行统计核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第七章车辆集中停放

  第三十一条本局所有公用机动车辆均应按照指定位置进行集中停放。公用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报告。

  第三十二条当天下班后,驾驶员应对车辆集中停放情况予以准确记录。

  第三十三条公休日以及节假日前,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共同封车,填写封车记录,详细记录封车时间、封车地点以及当时里程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公休日以及节假日期间因公务原因需要使用车辆的,需填写临时用车申请/审批单并经一把手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三十五条开放车辆时,应由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共同进行验证,并填写车辆开放记录。

  第八章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公务用车发生责任事故,取消驾驶员及车辆主管部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依据交通部门的裁决,扣发驾驶员当年目标管理奖10—50%。造成人员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驾驶员全年目标管理奖,在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聘用驾驶员作解聘处理。

  第三十七条未经局领导批准驾驶公用车辆办理私事发生责任事故,取消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扣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及驾驶员当年目标管理奖,同时追究行政责任,驾驶员个人按交通部门的裁决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在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聘用驾驶员作解聘处理。

  第三十八条车辆发生"独立"事故发生后,在没有交通部门裁决情况下,可按照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裁决和现实情况按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酌情处理。

  第三十九条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违反规定驾驶工尺发生事故,按照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承担行政及经济责任,并按照辽宁局的规定给予降职处分。

  第四十条对所扣发的资金,由本局办公室保管,并登记造册,作为车辆管理和奖励基金使用。

  第四十一条发生重大事故后,实行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制度,做到始有报告,终有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局工作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0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4、1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5、1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用车程序

  5、2、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车辆管理

  6、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7、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7、1处理;

  7、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1

  为全面贯彻《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共xx区教育员会、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我校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一、工作要求:

  1、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里摆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做好统一标识。

  2、各教室垃圾分类工作由班主任、卫生员负责,办公室垃圾分类由室长安排值勤表,落实对垃圾分类的'监督执行。

  3、每天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清倒工作,把各类垃圾投放到学校的指定地方,然后由学校统一处理。

  ★垃圾投放地点:

  1、干垃圾、可回收物投放点在2号楼背面

  2、湿垃圾投放点在3号楼教工饮水间

  3、有害垃圾投放点在食堂门右侧

  ★垃圾投放点开放时间:

  每日中午12:3012:45

  下午15:3016:00

  周五中午12:1512:50

  4、提倡绿色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做好源头减量工作,学校门卫不再收取教师私人快递包裹。

  二、工作保障:

  1、学校工会、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将分别对教室、办公室、垃圾投放点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馈。

  2、所有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

  建设小学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xx年6月1日开始试运转。本条例于20xx年9月20日第xx届三次教职工管理会表决通过。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2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吉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生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吉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3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3、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4、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4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____部门经理检查__—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__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__—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__—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__—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__—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____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______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__—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__—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__—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____—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____部门经理签字____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15

  随着生活和生产水平的提高,用户拥有的车辆日益增多,车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环境、交通和财产安全,反映了物业管理水平,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的一部分来自于停车费,有一定的责任风险。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好进出口,控制车辆被盗、被损坏现象,避免责任风险。

  一、车辆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纳营业款。

  4.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6.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7.实行24h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二、道口岗岗位职责

  1.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证道口畅通无阻。

  2.对出入住宅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发卡,检查核对后收卡,按规定标准收费。

  3.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向车主(司机)指出,并作好记录,使责任分明。

  4.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按定位泊车。

  5.适当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住宅区过夜,以保证业主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小区(大厦)。

  6.严守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8.负责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洁卫生。

  三、车库(场)岗位职责

  1.对出入的车辆作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2.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未关车灯,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3.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时,应重点看管。

  4.负责车库(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5.定期检查车库(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车管负责人或管理处。

  6.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四、车辆管理员纪律

  1.遵守《仪容仪表规定》,仪容整洁,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值班时不准嬉戏、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4.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8.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五、车辆管理员培训制度

  1.凡在职车管员必须坚持定期接受法制、交通指挥、车辆管理和军事训练方面的业务训练。

  2.新入队车管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3.车管员每周分班集中训练一次。

  4.车辆管理执勤人员和指挥员应按照保员培训制度,与保安员进行同类培训和训练。

  5.每季度进行一次军训和交通指挥考核(摩托车、单车保管人员不考核此项),每半年一次业务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普法知识考核。

  六、车辆管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客户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不牟私利,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向车主和客户作必要的解释,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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