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制度

时间:2023-01-20 16:28:38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公司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公司制度

物业公司制度1

  一、住宿人员在各部门办理住宿手续,报综合部备案,住宿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二、住宿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准随地扔烟头、纸屑、果皮。

  三、住宿人员要讲究公德,注意保持楼内肃静,走路要轻,不准大声喧哗、嘻闹、开放收音机、录音机,影响他人。

  四、住宿后,要抓紧时间休息,及时关灯,不准男、女互串房间。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搬室内各种设备,损坏丢失房间的物品,照价赔偿。

  六、住宿人员要保持床位、卧具整洁,起床后将被褥叠好,床单伸平,枕头摆放整齐。

  七、住宿人员自带物品(包括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管好。

  住宿人员自觉遵守,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住宿者,除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外,并予以20-50元罚款。凡违反上述条款中任何一条者,视情况、情节处以10-50元罚款。所罚款项由各部门报综合部审核无误后,通知财务部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不遵守此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严重者还要负法律责任。

  倒班宿舍使用办法

  一、倒班宿舍是公司为了保障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下晚班的员工建立的休息场所。员工确属住家较远,交通不便,下班后回家有困难的`,经申请可安排住宿。

  二、综合部每月发给各部门住宿卡。住宿员工持各部门经理签发的住宿卡,到综合部倒班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

  三、住宿人员须遵守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制度2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转正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着胸卡;周一至周六统一着正装,周七可着非正装,但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员工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必须穿公司统一制服或相似款形正装。

  第六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办公室除通报批评外,还予以经济处罚,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考评工资级别20%。

  第八条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门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

物业公司制度3

  一、值班

  值班是指由于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安排的晚间或节假日在岗从事守护和值勤的行为。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岗值班,处理各类有关事项;

  2、夜间值班不得擅离岗位,处理事情必须有书面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应表达清楚事情的过程、处理结果及善后移交等内容;

  4、有事不能值班,应事先说明情况,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妥善安排其他人员值班,未经同意,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委托值班、换班,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本人责任;

  5、夜间值班应仔细检查各岗位工作状况,仔细观察所辖楼宇内外的`综合情况,发现可疑现象,须迅速查明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处理解决。对离岗、睡觉等现象,除严肃批评外,并根据公司规章给予必要的处罚。

  三、值班费

  值班费计发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

  四、值班责任

  对值班期间因不负责任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由当班人承担责任,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制度4

  一、宗旨'用户至上,服务第一'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为,我们要树立服务光荣的思想,加强服务意识,竭力为用户提供高效、准确、周到的服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仪态员工应站有站姿,坐有坐势。

  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驼背、耸肩。

  三、仪表

  1、身体、面部、手部必须清洁,提倡每天洗澡,换洗内衣物。

  2、每天要刷牙漱口,提倡饭后刷牙漱口,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以保证口腔清洁。

  3、头发要常洗、整齐。上班前要梳头,提倡加落少量头油。头发不得有头屑。

  4、女员工上班要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不得化妆。

  5、必须佩带工作证,并应佩带在左胸处,不得任其歪歪扭扭,注意修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表情

  1、微笑,是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

  2、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亲切、真实、友好,必要时还要有同情的表情。做到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3、和客人交谈时应眼望对方,频频点头称是。

  4、双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插入衣裤或随意乱放。不抓头、抓痒、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8、不得谈笑、大声说话、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9、客人和你讲话时应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10、在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紧张和恐惧的表情,不得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

  11、员工在服务、工作、打电话和与客人交谈时,如有客人走近,应立即示意,以表示已注意他(她)的来临。不得无所表示,等客人先开口。

  五、言谈

  1、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客人听不太清楚。

  2、不准讲粗言、使用蔑视和污辱性的`语言。

  3、三人以上对话,要用相互都懂的语言。

  4、不得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和谈话。

  5、不讲过份的玩笑。

  6、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注意'请'、'谢'字不离口。

  7、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客人。

  8、要注意称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呼'同志'、'先生'或'女士'。

  9、指第三者时不能讲'他',应称'那位先生'或'那位女士'。

  10、无论从客人手上接过任何物品,都要讲谢谢。

  11、客人讲'谢谢'时,要答'不用谢',不得毫无反应。

  12、任何时候不准讲'喂'或说'不知道'。

  13、离开面对的客人,一律讲'请稍候'。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不得一言不发说做其他工作。

  六、制服

  1、制服应干净、整齐、笔挺。

  2、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穿着制服。

  3、纽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装制服时,不论男、女第一颗纽扣须扣上,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4、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外、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衣不得显有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显得鼓起。

  5、只准着皮鞋上班,禁止着凉鞋,女员工只准着肉色袜,其它颜色和带花边、通花的袜子一律不准,袜头不得露出裙脚,袜子不得有破洞。

  七、电话

  1、所有来电,务必在三响之内接听。

  2、接电话先说'您好,茗祺物业服务中心',后讲'请问能帮您什么忙'或'请问找谁'。不得倒乱次序。

  3、通话时,听筒一头应放在耳朵上,话筒一头置于唇下约五公分处,中途若需与他人交谈,应用另一只手盖着听筒。

  4、用户投诉或请求须作好记录,通话要点要问清,然后向对方复述一遍。

  5、对方挂断之后,方为通话完毕,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6、办公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家人有急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他人接听,只代为记录。

  7、对话要求按本章'言谈'一节规定办。

物业公司制度5

  环境清洁管理及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1.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清洁卫生部门设置应根据管理的务业类型和区域大小等不同而设置,最简单的是设置一个公共卫生班,直接由公卫主任或部门经理负责.如是高层楼宇管理或管区内有高层建筑,则必须设一个高空外墙清洁班;如又是属于住宅小区或商住两用楼宇,则可再设一个清洁服务班.

  2.岗位职责

  (1)部门主任(经理)职责

  a.按照公司管理方针目标,负责公共清洁卫生计划,组织安排各项清洁服务工作;

  b.检查和指导公共卫生区域领班、清洁员的工作,确保达到标准;

  c.编制部署的班次和安排休假,督导工作表现与行为;d.分配及控制所有清洁、保洁用品及其用量,并监督保管和储藏;

  e.接洽各类清洁服务业物,为公司创收;

  f.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汇报完成任务的情况.

  (2)领班职责

  a.对主管领导负责,直接指挥下属员工进行分区域的清洁卫生;

  b.检察员工每日出勤情况,如有缺勤,及时安排补位清洁;

  c.检察员工所辖范围的清洁卫生情况,并进行当班考核;

  d.监察员工所使用的工作器具和保养设备的完好情况,督促员工爱护工具和设备;

  e.编制使用清洁用品、物料的计划,控制清洁卫生成本;

  f.及时做好清洁器具,公共区域的水、电、照明等材料的采购和维修报告。

  (3)清洁员岗位职责

  a.遵守《员工守则》,一律着装上岗;

  b.服从上级安排,按规定标准和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工作;

  c.工作完毕,不得擅自离岗,以保持区域内的清洁.

  二、清洁管理的操作细则要求

  清洁管理的操作细则要求,可分每日管理、每周管理和每月管理要求,共管理中进行定量、定期检查考核.

  1.每日清洁操作细则要求

  物业对象清洁区域、部位(内容)清洁方式清洁次数项数

  小区(含高层楼宇)指定区域内道路(含人行道)指

  定区域内绿化带(含附属物)住宅各层楼梯(含扶手)、过道住户生活垃圾、垃圾箱内垃圾电梯门、地板及周身楼梯扶手、电梯扶手、两侧护板、踏脚男女厕所会议室、商场等清扫、抹擦收集、清除、集送清扫、抹擦、清扫拖抹、冲洗、抹擦。2.每周清洁操作细则要求物业对象清洁区域、部位(内容)清洁方式清洁次数项数

  小区(含高层楼宇)天台、天井各层公共走廊用户信箱电梯表面保护膜手扶电梯打腊公共部位窗户、空调风口百叶(高层)底台表面储物室、公用房间清扫拖、洗抹、擦涂。3.每月清洁操作细则要求物业对象清洁区域、部位(内容)、清洁方式、清洁次数、项数。

  小区(含高层楼宇)公用部位天花板、四周墙体公用部位窗户(小区)公用电灯灯罩、灯饰底台表面打腊卫生间抽气窗地毯清扫抹擦抹擦涂上抹擦清洗。清洁工作检查规程

  一、目的

  为了保证大厦环境清洁卫生,使清洁公司进行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工作有标准依据.同时,为了给物业助理每天监督检查提供标准依据,以及对清洁公司的工作效果有一个客观评价标准,因而有必要制定《清洁工作检查规程》.

  二、内容

  《清洁工作检查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部在清洁工作方面的指责以及清洁卫生工作的'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和评分标准.

  下面重点介绍检查标准的主要内容:

  1.地面:硬质地面台阶及其接缝是否洁净,上腊是否光亮,地毯是否清洁,有无污点和霉坏,梯脚板墙角线、地角线等地方有无积尘、杂物、污渍,广场砖、车库地面是否干净,花基、花坛内是否有烟头、杂物,绿化牌、庭院灯是否干净、光亮.

  2.墙面:大理石、瓷片、砖是否干净、明亮、无污迹.

  3.玻璃:玻璃幕墙、门、窗、镜面、玻璃围栏、触摸屏、扶梯玻璃是否洁净透亮.

  4.金属制品:如电房门、梯门、支架、热水器、消防门、烟灰缸、水龙头、不锈钢栏杆等是否用指定的清洁剂擦过,是否光亮无锈迹和污迹.

  5.天花:光管、指示牌、光管盘、灯罩等设施是否干净无尘,无蜘蛛网.

  6.电梯:电梯轿箱、各层电梯门轨槽、显示平、扶梯、梯厅是否干净无尘,轿箱是否干净无杂物、污渍.

  7.洗手间:皂盒、干手器、厕兜水箱等设施是否干净、无损坏,洗手间内有无异味,便器、洗手盆、尿斗有无水锈,台面是否干净无水迹,厕知是否齐全.

  8.开水间:检查垃圾桶、门边柜、茶渣柜是否干净无

  异味.

  9.大堂:烟缸、废纸及垃圾桶内的其他赃物是否按规定及时清除,防滑红地毯是否干净、清洁,接待台、保安亭等设施是否干净无杂物.

  10.垃圾清运:垃圾清运是否准时,是否日产日清,清运是否干净,垃圾清运过程中散落低的垃圾是否清扫干净,是否每周将垃圾桶内外清洗一次.

  消杀管理规定

  制定《消杀管理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大厦环境清洁卫生,使清洁公司进行消杀工作有标准依据以及给物业助理每天监督检查提供标准依据.

  《消杀管理规定》的内容主要有:

  一、需要消杀的地方及时间间隔.

  1.每月要求专业消杀单位对楼宇、绿化带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杀活动,每季对化粪池进行一次消杀工作,并由物业部跟踪记录.

  2.每周要求清洁公司对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卫生间、车库、排水渠等进行一次消杀活动,每周对开水间、热水器、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一次.

  二、进行消杀活动时要注意的事项.

  1.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用品,并按比例配制,用背式喷雾器适度喷洒在消杀地点.喷洒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穿长

物业公司制度6

  物业项目公司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为保证岗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岗位工作需要,结合管理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记录是岗位工作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直接反映岗位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绩。

  二、各种工作记录编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从为工作服务的角度进行编制,部门工作记录按照实际需要,由部门负责人逐步完善。

  三、各岗位工作记录的'检查监督由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负责人抽查,月评,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考核进行处罚。

  四、保持岗位工作记录整洁完整、不缺损,不得在记录本上乱写乱划,不得撕扯记录本(纸)挪作他用。

  五、记录书写工整,按时间顺序,事情发生的先后进行记录,反映内容应清楚准确,不得出现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六、岗位工作记录属于内部管理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借阅。

  七、岗位工作记录本使用完毕后,由部门主管负责整理,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

  八、岗位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运行操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缺陷记录、维修记录和各种检查、检验、测试记录等。

物业公司制度7

  1安全经营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项目安全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经营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经营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经营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经营规划及安全经营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经营管理目标。

  4、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经营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经营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经营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2安全经营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经营检查。

  2、安全经营检查的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经营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经营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经营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及项目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

  3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项目每日对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各项目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中所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项目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物业公司制度8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六)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八)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十)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制度9

  1.0目的

  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

  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提供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将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帮助。

  b)严密采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提供服务的过程。

  c)根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采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计划》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根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计划单》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采购人员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如果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采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计划》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事件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决定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根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计划》、《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根据《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所有采购的物资,由有关采购部门或申购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采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及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采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给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须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采取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物业公司制度10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公共秩序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公共秩序维护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公共秩序维护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7页第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物业公司制度1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业公司制度12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xx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xx物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净;

  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严禁无故旷工;

  5、上、下班必须签到;

  6、不许代别人签到;

  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小区设备和设施

  1、设备、设施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2、注意整理整顿;

  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4、严禁对小区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1、服从上司的命令;

  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5、不准喧哗、赌博;

  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公司制度13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臵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制度15

  1、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制度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xx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xx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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