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2-01-13 08:33:4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热】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热】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

  宋朝诗人陆游有诗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知识必须要投入到实践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从七月份至今,我已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xx所的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总结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并写下此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xxx所实习所做的工作可以简单地分为业务工作和所务工作两大类,其中,业务工作即具体的案件承办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于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从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接受其他部门同事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完成的工作简要归纳如下:

  1、案件归档工作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xxx这个大家庭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我初步了解熟悉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2、非诉讼业务工作

  所与许多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开发合作、股票证券、银行业务、法律顾问、商事谈判等非诉讼服务。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处理非诉方面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律师办理了广州某旅游集团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广州某铝业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山东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某汽车软件公司重组等具体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顾问单位的合同审查以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3、仲裁与诉讼工作

  由于胜伦所在劳动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在实习期间也协助律师办理了一些劳动仲裁和诉讼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协助律师处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准备证据材料、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律师讨论诉讼策略等。

  4、产品研发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金融部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两大产品的研发工作。具体包括查询资料、整理法规、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等。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想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1、实习使我认识到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xx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2、实习帮助我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3、实习对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指导作用

  一是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二是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切忌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2

  刚刚毕业的自己,选择了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于今年3月中旬参加了省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学习,多名德高望重的前辈律师传授了自己从业几十年的经验,讲述他们的成功来激励我们相信梦想,只要努力,终究会迎来繁华之际,讲述他们的教训,希望我们能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虽然只有一个礼拜的培训,但是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对法律事业有了新的认识,对律师职业道德素养有更高的要求,从而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清晰的认识和正确的规划。

  我需要夯实的法律知识。“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我们不能沉浸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的愉悦之中,这只是迈入律师职业的前提。理论的知识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牢固,从而才能真正的理解和记住。张慧律师讲述的《民商事业务诉讼与技巧》,孙守遐律师讲述的《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王国红律师讲述的《刑事辩护的使命和方法》,都是其从业几十年的经验,对于大家而言更是千金难求,学员都在专心致志听讲,一丝不苟做笔记,培训结束的时候,一个崭新的笔记本已经记录满满,看着全是“干活”的笔记,每个人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我一直佩服那些在法庭上娓娓而谈的律师,佩服那些面对当事人的各种咨询,能够应对如流的律师,佩服那些面对疑难案件能够胜券在握的律师,因此暗自给自己定下目标,在实习的道路上一定多看书、多听讲,争取每天进步一点点,赢得了这场马拉松。另外,真心希望律协能够多开展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的课程,让迷茫的年轻律师找到正确的奋斗方向。

  抓住机会,把握人生。李大发老师讲述了自己成为演讲律师的经历,在关键时刻抓住了律协给与的机会,从而在全国比赛中依靠自己独特的魅力取得了第七名,从此走上公众演讲律师的道路,取得了成功。这也让我明白了选择很重要,“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社会,需要我们不断利用新的平台,抓住每一次机会发现自己的魅力与特长,在此基础之上,努力奋斗,这或许不是成功的捷径但至少不会让我们会多走弯路。对于喜欢参与活动的我而言,李老师的建议让我印刻于心,律协会提供给律师各种机会,只要自己把握适当的机会,或许自己也能发现潜力。

  正确选择,执业之路方能长久。崔冠军律师讲述的《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提醒了我们,一旦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选择了不正当手段,或许将会毁掉一名律师的终身职业。记得在康德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的思考它们,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正是对这种正气凛然的崇高让我们选择了法学,这种法律信仰是律师的道德基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也应当是我们永不放弃的人生信条。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办案人员交流的时候保持一定的距离,严格按照规定,以出色的工作能力、夯实的法律功底赢得法官的'认可,而不是与法官勾兑。在法治社会中,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将会是相互依赖和相互尊重,只有具备真才实学、功底扎实、做人厚道,才能在当事人和法官面前抬头挺胸,成为让自己满意、让别人佩服的大律师。

  相信团队,共同进步。在培训的课外活动中,实习律师在教练的带领下,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比赛,强烈的好胜心和集体荣誉感让大家迅速熟悉起来,在训练中,大家纷纷出谋划策,努力赢得比赛,在愉悦的比赛中每个人都明白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正如教练而言:小溪只能泛起碎碎的浪花,佰川纳海才能激发惊涛骇浪。的确,一滴水,只有汇入大海才能永不干涸;一粒沙,只有投入大地,才能凝聚力量;一个人,只有依托团队,才能实现价值。其实我们的工作就像雁群,任何一个离群的大雁都完不成南北的迁徙,任何一个脱离团队的人,都不能将工作做得完美。要想达到成功的彼岸,就要将个人的生存和目标同团队紧紧联系起来,通过团队的协作,让每一个人都能彰显价值。实习的数月时间,我真心感受到自己所在的团队是一个温暖、激情的集体,我们有师徒关系的默契、朋友间的关怀、亲人间的温暖,和谐的人际关系让每一个人工作愉悦,前辈们对年轻律师的宽容、耐心与专业的指导,让我们迅速成长。

  有魅力的女性工作者。薛巍老师以她自己的魅力告诉我们:姣好的容貌,并不见得影响处事的果断;优雅的气质,也一样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其实,我们团队里也有这样一位年轻的小姐姐,她用自己的魅力告诉我女性魅力与职业能力,并不是水火不容,她既拥有温柔,细腻和亲和力的特质,办事又非常精明、果断和干练,赢得了大家的广泛赞誉。正如老师所说,有魅力的女律师比聪明的女律师漂亮,比漂亮的女律师聪明。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练就魅力也非一日之功,但只要掌握方法,坚信魅力也是可以塑造的。

  选择了律师职业,自己将从此义无反顾的努力奋斗,法律是法条的规定,没有温度,但是律师应该是有温度的、有感情的。今后在工作中,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对当事人有耐心、对自己有恒心、对法官有自信心的律师。未来的我需要现在脚踏实地的自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3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手机版,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多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4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笔者认为,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应该重点查询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有一个权威性较强的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做过法律工作的人应该都很熟悉,但是这一网站有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曾经在一次并购项目中,我们想了解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情况,在公示系统上只能查询到一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通过我们认真核实,该公司还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机构,主要是通过其他信息查询网站实现的。这里推荐其他几个查询网站,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补充:(1)启信宝,网址:http://www.qixin.com/,功能很强大,不仅能够查询分支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拍卖、经营异常等信息;(2)绿盾全国企业征系统,http://www.11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媒体评价”、“质量检查”、“行政监管”等功能;(3)信用视界,网址:http://www.x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闻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标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也极为关键,其中会涉及银行贷款、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2、企业涉诉信息

  对目标公司的涉诉信息提前予以了解,在正式尽职调查过程中可以就有关信息比如法院判决信息、执行标的信息、资产拍卖信息作进一步的询问、了解,避免现场临时搜集时有所遗漏。企业涉诉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权威性的查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判决信息,网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该网站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

  20xx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live.chinacourt.org/fygg/,可以查询法院公告情况,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可以查询全国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了解涉诉当事人资产信息;6、淘宝司法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很多法院把没有争议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涉诉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5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6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

  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符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今天我来谈谈我们律师界的所谓“二八现象”,或者叫“二八定律”。这个问题也是从培训一开始就有几位律师一直在谈,反复讲到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我个人对此现象的理解和看法。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7

  我叫李锐源,是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20xx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开始了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活,我的指导老师是潘昌友律师。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点下,我参与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十余件,开展了法律文书、代书等诉讼业务。经过一年的实习,使我基本掌握了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较为完整的了解了律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要求,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河法治环境中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有了一定了解。

  更进一步的认识来之于本期的学习培训。从20xx年3月20日至4月29日,我全程参加了由云南省律协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培训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3月20日至4月20日的网上听课培训,这一部分我按时听课,超课时完成听课任务,总共听课时间达79小时,同时,我也通过了全部23门课程的考试。我的听课比较认真,有笔记,有心得,还对课程讲义和视频课件进行下载保存,以便今后适时学习领会,培训的另一个部分是4月28日、29日的集中培训,我全程听了纳麒老师、马军老师、苏建明老师的精彩演讲,听课中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积极记录思考,在学习中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通过一个多月的培训,结合以往的实习经验,我的体会是要想做好一名律师,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是对法律的信仰,这是我们赖以生存并孜孜不倦追求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

  第二是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坚守,这是我们得以立业、立信、走好路的基本准则。

  众所周知,我们正面临一个社会大转型的时代。旧的观念被迅速解放,新的观念尚不成熟,全社会都缺乏统一的普世价值观的指导、约束。如果说80年代人人提倡助人为乐、讲奉献,那么30年后的今天,社会已经滑向看救济功利主义泛滥成灾的.地步,为了获得超常的收入,人们不惜践踏公平正义。于是法律职业人中出现法官受贿、律师行贿的丑恶现象,年轻律师把搞好与法官的不正当关系为必修课。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把法治的环境和水源给污染了。他们获得的只不过是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却是广大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并最终会危及法律职业人的生存环境。对此,许身健老师、钱列阳老师、马军老师都语重心长而又严肃认真的指出过。

  江流滚滚,泥沙俱下。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面对"潜规则"肆虐的执业环境,年轻人该怎样"突围",也并非找不到答案,那就是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守自己的底线。信仰,一个多么神圣而又被时代遗忘,被众多人抛弃的词语。然而,信仰却牢固主宰着社会、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轴心,没有信仰,什么法治,什么和谐进步俱为空谈。哲学家指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构建真正的法律国家。被人们纷纷仿效的美国。之所以立国200多年而不乱,总体得益于这个多种族、多民族过度从上到下的对法律的信仰。公民请律师,是因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靠人情、靠拉熟人关系驱动裁判的。反过来,如果一名律师放弃了信仰,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就会放弃学习、放弃思考、急功近利,最终突破底线成为李庄之流。因此,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特定的责任,遵守法律,牢固的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并持之以恒地终身学习,不断的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有责任感的律师。

  我认为,恪守职业道德的执业纪律与坚定法律信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很难说一个对法律毫无情感、视法律为牟利工具的人会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个对法律有感情、愿意为国家的法治进程贡献毕生精力的人,一定是一个敢说敢做,同时又是模范的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的人。那我们应该怎样恪守道德和纪律呢?翻开法律汇编,有关律师道德、纪律的规范何止百条?但归根结底,不过是告诉我们去做一个老实人,做一个踏实做事,诚恳做人的人。

  然而,老实人会不会吃亏?我认为律师得到业界认可尊重的途径有一条学习。学习法学经典,让你的观点去折服法官吧;

  学习历史上那些法治沃土上耕耘毕生的人吧,他们的精神会带来战胜困惑的力量;

  总之,不断学习,让自己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让你的职业品格和专业水平成为你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时,你有了信仰,就会持续的思考律师对于社会的责任。有责任感、使命感是永远不会孤独、失落和卑微的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愿以此为起点,为了自己的信仰,前进。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8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一、实习律师需要良好的心态

  实习律师在律所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律师助理,主要负责辅助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工作。实习律师应该特别珍惜这段时间,用心学习。特别注意不能养成工作结果依赖指导律师审查的习惯;更不能觉得自己不用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某次,我协助团队律师为某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待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基本备齐,准备到市商务局办理审批手续前,我发现委托方送交的文件中,各项决议的签署日期处是空白的。这是委托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还是委托方需要我方代为签署?市商务局或市工商局对此有什么特殊要求吗?这些疑问我能直接询问指导律师,请他作出指示吗?

  后来,我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决议变更股东,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电话咨询各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在各行政机构官网上检索其公示的办事指南,我了解到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对其审批办理时限已作出承诺分别是4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完成了这些工作后,再请教指导律师的意见,然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请他们确定文件的签署时间,以便我方完成委托事项。

  原来,对于自己没把握的事情,多留个心眼,多问几个人,多去了解实务操作程序,多查询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才算是做好了本职工作。

  优秀的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是能够积极配合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在执业经验,和执业技能上,与他们相比有一定差距。如果我们在工作态度上,改变依赖心理,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向师傅靠齐,便能够快速成长起来。

  二、实习律师需要学会沟通

  1、学会与前辈沟通

  在律所,除了我的指导律师外,我有幸和其他三位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执业律师一起工作。他们的执业风格各不相同,擅长的专业领域也不重合。如何配合他们完成工作,从共同协作中学习他们的优点,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翻翻自己的邮箱,对于指导律师发送的工作邮件,交待的事项,是否都做到及时回复?有没有因为周末、节假日,而有些倦怠、拖延呢?有没有因为特别想做到特别perfect,而一再修改,反复纠结,直到deadline的最后一刻,终于将文件发送给指导老师?

  作为律师界的职场新人,可能都会有一种期许——希望能够将自己所知所学限度的发挥,从而获得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但难免有时会过于理想化。“为了100%的完美耗时耗力,不如及时提交60%的阶段性成果”这是一位前辈告诫我的。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汇编,诉讼文书的制作,检索与案件相关裁判案例,这些工作耗时耗力,但实习律师若能够主动、迅速地将这些工作完成,并及时提交给指导律师,不仅为他们大幅度减少工作量,也充实了自己的法律文件库。协助指导律师完成工作的同时,相信他们也非常乐意为“小帮手”指点一二,帮助后辈快快成长。

  2、学会与客户沟通

  20xx年6月份,我随同其中一名执业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助理前往省内某村办磷矿生产企业完成收购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此次核查范围涉及目标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等8家企业,再加上交通不便,工作量较大。

  与武汉市不同,在县级市各行政部门核查信息时,他们会要求提供执业律师证、所函或介绍信,立案登记证明或法院传票。虽然我们持有实习律师证,但遇到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配合的情况,也束手无策。

  指导律师经验丰富,他让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携带开具的正式介绍信陪同我们一起前往各行政部门。在我们申请核查遇阻时,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出面解释此次申请核查的目的,消除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顾虑,我们核查工作便能够顺利开展了。

  与参与过尽职调查前期资料搜集工作的实习律师交流,大家对这项工作的辛苦都深有体会。有的实习律师遇到的不仅是各行政机关不积极配合的问题,也有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办事拖沓,态度冷淡的情况。

  其实工作量不是不可以减少,关键是改变工作方法。我们可以首先与目标公司员工沟通,清楚明确的告知他们,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文件,配合外聘律师到各行政部门核查公司情况,这是双方洽谈合作,推进项目进行的必要环节。

  一般而言,外聘律师进驻公司现场的尽职调查工作是在双方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如果遇到目标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可以与客户沟通,请他们与对方协调。亦或者在尽职调查开始前,客户及目标公司,各中介机构共同召开协调会议,确认初步核查范围,并根据尽调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客户、各中介机构沟通,随时作出调整,从而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三、实习律师需要学会自我激励

  有一段时间,我感到特别迷茫、焦虑。越想尽善尽美,工作中越是容易出现小失误。文件未及时归档,发给指导律师的邮件中有错别字等。每次出错后便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晚上睡觉前,想着明天还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今天的工作中有了哪些不该犯的毛病,迟迟不能安睡。早晨醒来,经常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这段自我挣扎的过程,特别难受。

  直到我按照蔡律师和指导律师的要求,开始整理自己一年的工作,静下心来翻看过往的工作日记,原来在忙忙碌碌的一年时间中,自己有幸参与各种不同类型案件办理,学习了不少知识,增长了不少见识。

  实习的过程,提供给我们了解自己的不足,逐步纠正,培养自己独立工作能力的机会。比如学会针对文件内容,检索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法条发现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学会努力,用心的完成一项工作。这真是一段特别丰富,充实的职业成长经历。

  回想起每次收到指导律师、客户的一句“辛苦了”或者一个“点赞”的表情符号,其实特别开心。因工作而感到的疲惫,顿时烟消云山。

  我逐渐明白了,与其纠结于每一点工作的瑕疵,倒不如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失败是成功之母”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如果将这两句话结合起来体会,积极的`从细节处完善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积累工作经验,总结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自我认识,自我总结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并认可自己。从而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多与指导律师沟通,珍惜每次交流的机会,了解成长的过程,学会克服挫折,学会享受进步带来的喜悦。

  四、结语

  一年实习期满,按照规定可以向司法局提交执业律师申请。但是从执业起到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的是更多年的磨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进的路上必然有艰辛和坎坷,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我相信坚持不忘初心,珍惜在律师事务所学习、磨练自我的机会,便能早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9

  经过一个月的网络培训和两天的集中培训,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我对于这个职业有了初步的感知,对即将从事的工作即充满希冀又有几分担忧,培训老师们说的每一句话,让我收获颇丰。

  律师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正如老师们所说:这是一个精英行业。以前一直听人们说:律师收入高。但实际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收入高的只是一小部分,整个律师行业的收入呈一个金字塔状,位于塔基的人才是大部分的。我在实习中也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塔尖的那一部分吧!听了老师们的讲课,我猛然醒悟:自己或许想多了,想偏了。在律所实习的日子里,为前来咨询的每一位群众进行法律服务,每当看到离去时握住你的手,满脸笑容地感谢你的那一幕,我感觉自己找到了职业的幸福感。律师要有社会责任感,是的!这应该就是律师行业幸福感的来源吧!如果仅仅用钱来衡量律师,那太失败了,作为社会的精英行业,应该为这个社会尽自己的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

  我曾对一位老师说:"我觉得自己的口才不是很好,这样从事律师行业不太好吧!"但是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告诉我:"口才只是你能干好这份工作的'一个方面,作为一名律师,广博的知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你口才好,如果法律知识不精深,你也是白讲。"马军律师在培训中说:"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师,取决于多方面,法律知识以及其它各行业的知识。有的律师在执业后,把很多时间和精力花在一些娱乐上,不求在业务和知识上精益求精。这样的律师指能是平庸地过一辈子。"作为一名实习律师,马军律师的话让我感受很深。初入律师业,我们肯定是为生存而奔波,但是无论前路多艰,不要忘记学习,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仅使一名人格高尚的人,更应该是一名知识丰富甚至是渊博的人。

  "律师应该耐得住寂寞。"这是极为授课老师都强调的,"耐得住寂寞",不是对月空叹,也不是郁郁寡欢。应该是在艰难的执业过程中,充实自我,超越自我,挑战自我。

  律师在办理每一类型的案子,就必须熟悉这一行,以前说是三百六十行,但是今天,又何止三百六十行。办理医疗纠纷案,就得对医疗行业相关致知识了解;处理经济案件,还得对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工艺等有所涉及。可以说,活到老,学到老,但是到老也学不完。一名律师,要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实,要让自己的执业生涯更加顺利,唯有做一名学习型的律师。

  "路在脚下,事在人为。"初入律师行业,我一时到自己的前路未必一篇坦途。但我相信,上天眷顾有准备的,眷顾勤奋的人。

  我在路上,莫愁前路多艰!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0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1

  本周一共实习了三天,周一的事情在上一次的日记中,周二上午帮助龙律师扫描,我是第一次做这活,所以另外一个实习生教会了我扫描和使用公司的打印机,比起打印店的打印机,确实这个方便了更多,傻瓜式的操作。但是这样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资料扫面到打印机的.共享盘里,应该是大家都能看到,造成资料的外泄。但是好在这些资料都是一串数字的命名,所以,一般除了自己在使用的话,一般也不会去看那么多的扫描。扫描还是非常快的,但是因为理解错了龙律师的意思,把应该分开的几个档扫在了一起,所以我又一个人独自地重新扫描,更加熟练地使用了这个打印机。在这个过程中,我真实很不喜欢订书钉这个东西,这个发明很棒,但是在拆卸的时候,就很麻烦,而且会影响再次装订的美观。

  然后就是手打一个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分享,在梧桐树live平台上的,因为无法下载,复制,所以交给我手打出,大约000字,然后吃午饭和休息。下午开始上班,魏律师就开始催我关于一个招标的审核,说是下班之前交。当时我真的觉得事情好多,他们是不是不知道其他律师也在给我活做,好吧,既然这是紧急而重要的事,那我就先完成这个吧,参考其他招标,结合我国的招投标法,第一做招标的审查。总体说应该还行的。下午下班的时侯,梁律师开始催,我决定要告诉她,其实我有很多其他事情在忙,于是跟她沟通,协调到第二天。

  周三就是我整整打了一天字的一天,完稿一万七千多字,完后小心地检查了一遍,发给了梁律师,她发在了我们的模块群里,大家在表示感谢的同时,彭律师说啊,这不是我要的间。嗯,但是换句话说我还是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收获的。下午亮点的时候,到了一个资产公司坐班,坐班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打字,目前的这边的工作上午i接触。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2

  实习周记一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实习周记二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举个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书,有时候有些人在讲话,我会很讨厌影响别人学习的人,所以要是谁讲话讲了很久的话我会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从来不讲话的,但是我自己讲话的时候我就不会讨厌我自己更不会反感,感觉自己的讲话是有理由的。况且我也不会讲很久。而为什么别人讲话的时候,我却会反感呢?

  我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实习周记三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有价值的人生,我要怎样活着才会有价值呢?这个价值是对别人而言的,还是对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对别人而言是有价值的,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你的贡献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我想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想想觉得挺可悲的,觉得活一辈子还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贡献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敬,为了对别人而言你有价值.而自己呢?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3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闷着头在办公室里看书,总觉得实习除了每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什么东西都学不到,有时心里会很抱怨,不过想想自己要是在家里呆着连书都不想看,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时间没有浪费掉。今天是我来律所实习以来收获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诧异,因为副主任平时有事情不会来找我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到了办公室,他指了指墙角的一盆盆景说,这盆东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楼下去。原来是叫我做苦力来了,心里不禁有点愤怒,来实习,除了每天打扫律所的走廊外,还要做这些事情,真把我当成免费的清洁工了。不过心里气氛归气氛,事情还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来准备把办公室里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扫一下,没想到,副主任说你把办公室都扫扫吧,没办法我就耐着性子把办公室扫了一遍,看着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说我再把办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随口一说。我想您还真不客气。接着我就托起了办公室。天太热,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电扇也没开,我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拖着地,副主任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的什么专业,哪儿人,我都耐着性子回答着。当我说我是研究生时,副主任看着我一脸的惊讶,然后说了句深深触动我的话,你性格太内向了,平时也不大说话,干我们这一行的,专业水平固然重要,但与人的沟通能力更重要,不会沟通,肯定干不好,你来咱们律所,就要学着和所里的律师打成一片。寥寥数语,把我的弱点暴露无遗。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听对自己不好的话,不过能有人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是很难得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内向了,遇到人不爱说话,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一直都没重视,只觉得以后工作了会慢慢好转的.。现在想想,问题要靠自己积极采取行动去解决的,不解决问题自己不会就这样消失,而且在这个社会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重视这个问题,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来一个案子,说让我看看我们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处理,拿着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里面关系错综复杂,脑袋都看晕了,上午没看完,下午回来接着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复看了两遍,又在纸上把关键部分理出来,这才有点头绪,理出了事实,关键还得看证据,看适用法律,以前学过的法律规定,一到实际案例中才觉得自己对法律了解得太少了,很多东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条文。看来法律功底还是太差。不过分析案子的过程中,也体会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光看法条,很多东西都不了解的。难怪美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中不开始法律专业,难怪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了。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二。

  下午4点多,有几个人过来找主任咨询案子,主任叫我们过去听听。其实就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只是财产的构成比较复杂。不过主任在给当事人提供咨询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清晰的逻辑思路,精练的语言,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听了主任的分析,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书上学不到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差距太大了,不过乐观的说,提升的潜力也很大。此为今天律所实习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点多了,虽然今天没看书,虽然今天是七夕,不过感觉还是过得最充实的,我真喜欢这种状态,就是每天都能学到东西,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以后要更加努力,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4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5

  我从事实习律师工作已有1周的时间,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点到达上海,做了18个小时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惫,下了火车,背上背了一个双肩包,左边挎了一个安踏包,右边挎了一个电脑包,手上提了一大包杂物,整个身体都被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压的步履维艰,从火车上下来走到3号线乘地铁,其实不是很远的一段路,对我来说却是非常艰难的一段路程,无助加无奈,这时的我只能低头前行。

  经过漫长的路途,我终于到达宿舍,ly躺在床上在玩ipad,没什么表情,霎那间我感觉宿舍很压抑,有一种想尽快离开的离开的感受,尽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时间我就全身汗透了,不过还好,以我极强的做事能力,我在2点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苏州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这时我是可以去苏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这时我给我哥打了一个电话,他还在忙,还要一段时间才可以回来,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来。我在大草坪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在华政住了4年多的时间,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觉得呆在宿舍很压抑,尤其是ly出现之后,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里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后,突然间有很多的感想,感觉酸酸的。我在上海,在华政呆了4年多时间了,期间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忆。到今天,我选择离开上海,前往苏州,顿时感觉世事难料。

  去苏州,我没有确定的工作单位,没有住处。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约4点左右,在校长楼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将三人一路走来,很不巧,他们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们走去,略作寒暄后,我们一起去了哥的办公室,随便聊了一下,健将即将要去一家外所,意气风发的,我祝福他。这时已经大约4点半了,拿了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我也该动身了,因为,我到了苏州还要找当晚住的地方,向他们告别之后,我又身负4件行李出发了。从宿舍到火车站,又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途,我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大约8点左右我到了苏州火车站,下了火车我按照之前网上查到的求职公寓地址寻找公交线路,还好,交通比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园附近,我给求职公寓打了电话,他们告诉了我去公寓的路线,我到公寓后,大概看了一下环境,还好,自己随便住住还是过的去的,也就住了下来。把行李放好了以后便开始准备明天面试的事情。

  到苏州时天已经黑了,坐在公交车上大概看了一下苏州的夜景,感觉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风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对苏州这个城市感觉亲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里和沈律师约好的7号去所里见面谈一下,7号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洗漱后,我就按之前在网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着昨晚经过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觉,自己更加喜欢这个地方了。大概8点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楼下,稍加整理仪表后,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已经在办公室了,我也就马上来到了所里,到了她的办公室之后,她在接一个电话,我就在旁边等她。不久,她的电话打完了,看到我满头大汗的,说我可以把西装外套脱下来的,我向她表示感谢。随后我的面试就开始了。沈律师主要介绍了所里的情况,我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也讲了我之前的一些经历,沈律师表示,欢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时,还让我再去别的所里了解了解,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们仍然是朋友。我感觉真是运气比较好,碰到了一个很好的律师。大约1小时左右,沈律师要去见一个顾问客户,我们告别后,我就离开了。离开后给父母,哥哥沟通了一下这个面试情况,大家都还满意。我也决定要去公大所了。

  8号一大早我就去所里报道了。8点半到所里,所里还没有开门,我就在楼下等一会。我9点到所里,沈律师还没有来,大概到了10点,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说她马上就到了,让我稍等一会。大约半小时后,沈律师和於律师都来了。我经过考虑之后,我愿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师简单聊过以后,沈律师给我安排了座位,给我介绍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师给了我一个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纠纷的书和法律法规让我熟悉一下。沈律师的性格很开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随和,很好相处。最难得的是她愿意带我去做案子,愿意教我。我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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