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2-06 11:22:3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 《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1

  小的时候看过电影版的《海蒂》,就曾被她的故事深深地感动。最近有机会又读了原著,初看《海蒂》,感觉就像被散发出阵阵清香的风拂过脸庞。再看《海蒂》,又像是品味了一杯甘醇的葡萄酒。正如人们常说:好书,越读越有味。

  《海蒂》是瑞士的著名女作家约翰娜 .斯必丽的世界名著。这本书十分经典的描绘了“海蒂”这位年纪幼小的小姑娘在阿尔卑斯山上居住的经历以及在富兰克托的一段经历。故事内容十分有趣而又感人至深,耐人寻味,主题鲜明、严肃并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故事中的海蒂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心地善良、天真纯朴,无论走到哪,都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她就像一个天使,人见人爱。海蒂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爷爷家了,在海蒂来之前爷爷一个人住在山上,很少跟外边的人来往,是就海蒂用自己可爱纯真的心灵,改变了爷爷孤僻的性格,让爷爷重新回到了山下的村子里,跟大家生活在了一起。在那里,海蒂还让瞎眼的的贝塔奶奶找到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后来,她的姨妈让她去了一个贵族家里陪他们的女儿克拉拉读书,克拉拉是个残疾人,每天只能坐在轮椅上。在那里,海蒂和贵族小姐克拉拉很合得来,很快两个人就成了形影相随的知心朋友。海蒂把自己在山上的所见所闻讲给克拉拉听,克拉拉也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讲给海蒂听,也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后来在海蒂的帮助下一点一点的尝试走路,最终摆脱了轮椅,也拥有了健康。海蒂还让失去女儿的医生重拾快乐。克拉拉的奶奶教会海蒂做衣服,鼓励海蒂认真学拼读,还给海蒂读故事,给予海蒂无微不至的'关怀。但小海蒂的思念家乡的心情一天比一天重,甚至还患上了梦游症,最后,她们不得不把海蒂送回家。在众人的帮助下,后来克拉拉和海蒂又在爷爷家再次相聚。 小海蒂是伟大的,她有一颗纯真善良的童心,在任何时候都能找到快乐,而且把这份快乐分给别人。在生活中,小海蒂一刻也没忘记帮助他人,她凭着自己的善良,纯真的天性,融化掉了最为寒冷的坚冰,唤醒了温暖的亲情,她就像是一个天使,给周围的人带去了幸福,带来了阳光。海蒂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她教会了我在生活中要学会帮助别人,当同学有困难,我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当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也因该尽己所能的去帮助他。面对生活和现实中的挫折和磨难,我们还因该学会坚强乐观的面对。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和海蒂一样,做个快乐的天使,把幸福和快乐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名著》读后感2

  读《史记》有感从来没有一本史书,将看不见触不到的历史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

  历史长廊的风云变幻,文化长河的源远流长,人物长幅的千姿百态,战争长卷的硝烟弥漫,尽在八书十表,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之中。此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

  它是我国历史学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是一部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是司马迁对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贡献。经过细心品读,不难发现,《史记》最难能可贵的在于其思想性。它正视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满黑暗的统治,揭露罪恶,伸张正义的人民性因素十分丰富:荆轲为了国家的利益,以献逃将人头与地图为名,暗藏匕首,伺机刺杀秦王,可惜功败垂成,只留下易水之滨高渐离反复悲歌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只留下保家卫国的大无畏,以及颂唱千古的友谊;陈涉虽是一名小小庶卒,却身怀鸿鹄之志,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率疲弊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大泽乡的揭竿而起,注定了给予秦的以沉重的打击……为什么说史记会有如此大的人民性因素呢?是因为客观地评价史实,对于任何人,事,物,都评价得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不会因为某人是权利者就惧怕,阿谀奉承,而是勇于揭短,记录最真实的.历史,也不会因为某人出身寒微就不屑一顾。对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能够从不同角度看待,褒贬一致。史记同时也具有相当高的文学价值,因为它字斟句琢,每字每句都经过严格加工整理。三千年的历史,是区区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就能精辟概括的吗?这足以体现其文学功底的深厚。很多历史典故,成语都源于史记,当我们读到“完璧归赵”,请不要忘记蔺相如“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的承诺;当我们有所成就,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物时,请不要忘记淮阴侯韩信“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的智勇双全……

  当我们旁征博引,娴熟地运用着成语与寓言的时候,其实已经明示《史记》早已经深深植根于我们心中,只是我们不自知罢了。有句名言这样说: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学习历史,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可以做到古为今用。洋洋五十万字的《史记》,作为我国一部历史巨著,应该大家一起来鉴赏!

《名著》读后感3

  我们要铭记《鲁滨逊漂流记》给予我们的启示:在种种困难前,不能畏惧,要去面对它,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全书写了鲁滨逊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却遭遇沉船,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没办法,他只好开始想办法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有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当他得知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时惊呆了,不禁冒了一身冷汗。又8年过去了鲁滨逊还是一直保持警惕。直到有一天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有准备吃人肉时,他想尽办法救出了一人——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并帮鲁滨逊乘船返回。他不仅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还成为巨富,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有这个人我脸型到了我自己。又一次我无意间把一根筷子放进了玻璃杯,我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景象,筷子好像断了一样,我连忙把筷子拿出来可筷子又没断。咦?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去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说: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那里会有你要的答案!我回到书房查找起来。终于,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光的.折射的原理:光从一种介质斜射入另一种介质时,传播方向发生改变,从而使光线在不同介质的交界处发生偏折。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在生活中我曾看到过有的人没有恒心,她就是——我的妈妈她没同意做成减肥这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妈妈去药店配药,看到角落里有一台体重秤,说道:恩,好久没秤秤体重了,今天来秤秤。呀,138斤!不行,从明天起我要减肥。妈妈一回到家就开始制定减肥计划。

  第二天,老妈一大早就出去跑步了,到了8点钟左右,妈妈回来了,只见她大汗淋漓,嘴里不停地喘着粗气,哎呦,累死了,累死了我了。妈妈不停地嚷嚷着。我见了她这个样子说;老妈要坚持住啊!你想不想漂亮啊?听了我的话妈妈不再叫了。到了中午吃中饭的时候了,桌上有红烧排骨,炸豆腐,炒青菜,香喷喷的肉丝蘑菇汤和两根又细有短的黄瓜。妈妈的午饭是,吃黄瓜。爸爸说。可是老妈突然想起了什么不支声了。到了下午,我们一家三口去超市买东西,我首先来到买零食的地方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那由各种颜色的纸包装好的好时巧克力我拿了一包但是想了想正在减肥的妈妈就老妈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老妈再也忍不住了说道:我再也不减肥了,我的减肥计划到此为止,管他三七二十一胖还是瘦我不减了!

  看,老妈就因为一点小事受不了而放弃,哪还有什么事能做成呢?我们要明白:忍耐和坚持是痛苦的,但它会逐给你好处。

《名著》读后感4

  记得初中时即在河南路科技书店买了《苏菲的世界》,那时贝塔斯曼刚推出,自己完全是被那些崭新的封面和包装所吸引,兴冲冲买了两三本书,回家还写了篇“买书,是因为封面精致缘故”的“感悟”。小时候看书慢,一字字啃到23页便觉费神看不下去,于是乎扔进书橱,一摆十年之久。现在整书橱,太多儿时买来未读之书了。虽有仰望星空般看几百年前过去的感觉,实则叹息自己在青春年少时失却了多少启蒙良机,懵懵懂懂。苏菲亦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如果当时能有幸读完,想必那种亲临故事情节,所受震撼之感要比现在强上千百倍。可又会有所质疑,如果当时读它,自己又能读懂多少呢?因为专业之故,自己是带着浅薄的西方文化背景来读的,书中的涉猎,有些使我温故知新,有些解答我的疑问,有些开启了新的观点和视角,才会有如获至宝的感觉。可是小时候没头没脑,嚼起来会否觉得生硬呢?未知。哲学是博大而深奥的,只怕此刻的我,也未能将这本启蒙书如数读懂吧?成长和读书就是在不断地探索中相辅相成,在矛盾中取进呢。

  Sophie是智慧的意思,书名取《苏菲的世界》,将读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质疑这个世界,质疑自身,开始了一程奇幻之旅。作者巧妙的情节构思,使读者不禁对自己的存在也产生了疑惑,仿佛我自己就是苏菲,或苏菲确实存活在我们的意念里。每一个哲学派别的讲述,我们都似亲身活在那些哲学家眼中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思索将我们带入不同的.宇宙观中。智慧,源自于我们本身,发人深省。

  文史哲不分家,《苏》将哲学概况的通俗演绎,解答了我许多以前唐唐课上似懂非懂的内容。从自然派,古典派,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启蒙运动,浪漫主义,自然主义,到现代的存在哲学,不仅仅是文学常识,历史背景,艺术形式的介绍,还有自然科学,政治经济等。其实,世界百科不分家,而哲学,就像百科的起源和索引,于是《苏》能像行云流水般在各个领域中自由过渡。

  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哲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前因后果,禀性所带来的喜怒哀乐,也都能从中找到对应。找到了原因,我们往往就能知道下一步如何走,如何保持和谐,如何追寻适合自己的生活。哲学将我们从兔毛深处中沉睡麻木的我们拉出来,试图看清我们自身,看清这个世界。

《名著》读后感5

  尽管这段时间已经逐渐习惯了,读完一本书之后写读后感的习惯,但是前面仅仅是简单的总结而已。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愿望,写一篇读后感。我真的好想把整本书贴到自己博客上,因为我觉得里面的经典太多了。简练而富有哲理,如果把这本书归结到励志类书籍里面,那么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感受颇多!

  还是按照以往的习惯,先将在看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些话。

  --**最大的误区就在于模仿

  --认识自己,超越自己

  --灯塔不像太阳那样给世界光和热,但它总是在人找不到方向时,给人以指导

  --营销的广度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营销的深度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它强调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

  --怀疑,学习,行动,超越

  --当你常识去欺骗这个世界的时候,聪明的你,最后欺骗的只是你自己,当你尝试去为所有人付出的时候,太傻的你,最后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其实,这些话单独摘出来可能并没有放到文章里面更加的令人震撼。我就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拿起便签,把他们记了下来。只言片语,这几句话带给我的远没有书中提到的`例子更让我震撼,这些例子我会在后面讲到。

  很偶然的机会,碰到了这本书。我当时买的时候,因为快递的原因,我在等的过程中,甚至有些怀疑我是否该买这本书,我是不是冲动了。但我是三本书一起买的,我也没有太过于计较这么多。

  《十日谈》整个书十部分,我几乎是每天一部分,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宾馆里读的。有早上、有中午、有晚上,甚至是凌晨。不得不说的一句是,远远没有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之所以有凌晨是因为我这段时间生活不规律,有时候半夜才睡,中午才起。我还是一样的正常生活,吃饭、出去逛街、转商场、在外滩呆到半夜等倒计时···我觉得自己真的还很年轻,我在我生活的圈子里,不管是以前的学校,还是现在的单位。跟同学、同事相比较,我是年龄比较小的。可能是从小就跟比自己年龄大一点的伙伴们一起读书,一起玩的原因。尽管他们比我大个那么三两岁,跟他们在一起,我甚至觉得我的心态非常的成熟。当然,这是对于外界事物在我心中很难激起波澜而已,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我还是像个孩子。毕竟,二十出头的年龄,算个半大孩子吧。说这么多,就是想表达,书是很不错,但我还是按部就班的读的吧!

《名著》读后感6

  读了几本教育名著,学习了先师们的经验,也总结了自己的一点经验,更重要的是检查了自己的工作方法,让自己的工作不出差错!现将心得体会整理如下:

  一 爱心永恒

  所有优秀、出色的老师们都无一例外地告诉我们这一点,要用爱心来从事教育事业,要用真诚的爱来打动、关爱、引导、感染、影响他们。从小一帆风顺的孩子要用爱影响他,让他学会向别人献出爱心,学会关心别人;家境不幸的孩子需要师爱来弥补其亲情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要用加倍的爱来融化他心中的冰冷,帮助其重新相信人间之爱。爱是永恒的,只有爱才能帮助别人,只有爱才能使自己更宽容、更豁达。

  二 超前的教育眼光

  任何阶段的教育都要着眼于未来:学生未来的发展,国家建设的未来,民族生存的未来。优秀的老师在教给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生活的态度、良好的习惯,这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这是获得知识、积极生活的方法。学生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今后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法,他们在离开学校之后会在社会的大课堂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三 培养健全的社会的人

  在名著中,感受很深的是,他们都与学生亦师亦友。无论是刚入学的小学生,还是个头高高的高中生,他们都一视同仁地、平等地待之,他们给了学生充分的尊重。在学习中,在人格上,都将学生置于与自己平等的“人”的地位。这样的尊重也换来了学生对他们一生的尊重。尊重,将误入歧途的孩子挽回,将心灵受伤的孩子抚慰,也给学习能力差的学生以充足的信心。这些优秀的教师重视对学生各个方面的.培养,德智体美劳、人生观、价值观、等等,不忽视哪一方面,不随便放松要求,这些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四 热情、积极、信心

  教师这一行很辛苦,但是从这些书中发现,他们有着高昂的热情,积极地劳动,更有足够的信心等待学生的成长。学习后进的学生,依然会受到热情的帮助和温柔的鼓励。这要求师者有多大的毅力和热情啊!我真是自愧不如。

  读着这些先师留下的著作,惊叹于他们的睿智和胸怀,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的过失,自身的不足。“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人在两千多年前的话,在今天依然那么鲜明,指引我们教育工作者,我们应以满腔的热情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为祖国的未来负责。

《名著》读后感7

  读过这么多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此刻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可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并且能够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本事。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欢乐、简便;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本事。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我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本事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我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和创新,结合自我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能够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可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一样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我也是很有帮忙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我堕落,会使自我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悲痛、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我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我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名著》读后感8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著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名著》读后感9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曹操最大的特点便是其豪情文采和一等一的枭雄本色,他是我在《三国》里最看好的人物之一,最终虽然未能封王称帝,但依然是一大传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说得够霸气,和谐社会中肯定得持否定态度,但在乱世中敢说这句话的,必定是一铁面人物,锋芒毕露,豪气四溢,即便不能流芳百世,千年来也没有几个能够掩其光芒的,要知道,《三国演义》里的曹操是白脸,无疑是遭到罗贯中唾弃的,在这样一个主观态度下曹操依然被称为乱世枭雄,而没有被视为魏忠贤那档子人物,尤见其雄才令人折服,官渡一战打得响当当,实打实是以弱胜强,虽然戏份不多,铺垫也远没有赤壁那么惊心动魄,但只此一战便做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毫无疑义,要打败袁绍这种大BOSS是无比艰辛的,看起来曹操比刘备早取得先机,但显然这种机会是没有那么容易掌握的,董卓显赫时曹操完全可以依附,略展才华便可以取得不低于吕布的地位,然而他却果断地亮刀,果断地逃亡,果断地借机拉拢人心,如此动作,刘备是显然没有那个胆魄和实力的。

  说到刘备,罗贯中似乎是想要把他和刘邦相比,不过依我之见,按照罗贯中的写法,刘备成了三国第一大庸才,身边有一大堆牛气烘烘的人物,到头来却只能取得不到刘邦三分之一的分数,他也就“摔儿子”和“托付儿子”两件事上耍了点小聪明,白瞎了这帮才华横溢的小弟们,到头来仔细想想刘备实在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唯一一次自作主张却被火烧八百里连营,唯一称得上蜀主的似乎就是那个不知从哪儿搞来的皇室血脉。

  “生子当如孙仲谋”被曹操赞不绝口,孙权评价远比孙策要高,不过我结其了解比较少,江东一带的`人大多城府较优深,再加上诸葛亮与周瑜两大军师的交锋占了大量戏份,作为老大的孙权并没有那么出彩了,赤壁之战的疑点太多,为了妖化诸葛亮,百分之六十的段子都是假的,一把火把号称百万雄师的数十万人给烧光了,显然不科学,刘备那帮子人羽翼未丰,没那么大能耐,孙权和周瑜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可能没那么简单,不过普遍还是认为水土不服占了主要原因,但总的说来,孙权的不凡还是公认的。

  《三国》的人物值得挖掘的还有很多,每一位角色都是一份精彩,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名著》读后感10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读后感11

  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名著》读后感12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名著》读后感13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名著》读后感14

  小时候看过很多回西游记的电视剧,只要电视里播放《西游记》,我甚至可以不吃饭,小小的我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高兴,悲伤,着急,气愤。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更进一步体会文字的魅力,一个个降妖故事,那情节可谓是跌宕起伏,让人想把一本书一口气读完。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清代著名作家吴承恩根据史料记载的唐朝时玄奘到印度去取经,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了古印度的故事而改编而成。他将灾难分成九九八十一难,一路上师徒四人历经艰难险阻,降妖除魔,整本书读起来津津有味。

  《西游记》中开篇就引出孙悟空,他由开天辟地以来的仙石孕育而生,带领群猴进入水帘洞成为众猴之王,尊为“美猴王”,后拜菩提师祖为师学艺,得名孙悟空,学会七十二变。筋斗云等高超技术。他因大闹天空,被如来神掌压到五指山下五百年,让他改过自新,后经观音菩萨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西行路上他除魔降妖,不畏艰险,还有那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他同孙悟空一同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八戒性格温和,单纯,力气大,还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经常被妖魔鬼怪迷惑,敌我难分。但是他对师父忠心耿耿,也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心地善良的'沙僧,别看他就是牵个马,陪师傅聊天,好像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总在危难时刻安慰师父:“师傅,你放心,大师兄一定会来救我们的!”沙僧的来路不小,在小说中就介绍了沙僧是玉皇大帝的卷帘大将,一不小心打坏了杯子,才被贬到人间,后来经过观音菩萨的点化和唐僧一道去取经。他给我的印象是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

  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三个主要任务一路协同合作,他们三人缺一不可,又互相补充。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但他性子急,一个人取经肯定不行。猪八戒是个搞笑的人,在孙悟空因为白骨精,和师傅闹翻,跑回花果山,当大难来临时,猪八戒就把孙悟空请回来了,他也是功不可没,沙僧会安慰别人,默默无闻,勤劳苦干。他们为了保护师傅,取得真经,关键的时候总能团结一致,利用大家的力量打败妖魔。

  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需要学习团结合作的精神,才能一起战胜困难。

《名著》读后感15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集回忆录,共由十篇散文组成,鲁迅在这篇散文中比较全的讲述了自己从幼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和成长道路。朝花夕拾,这个题目起的特有诗意。在回忆往事中,鲁迅依然不忘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整部作品的基调是平和的,但是平和之中蕴含着愤慨。

  童年的鲁迅的生活是充满乐趣的,单说"隐鼠",是一种很小巧的鼠。算是少年鲁迅的宠物吧,隐鼠之于鲁迅,正如赛尔号之于现代的孩子们吧!百草园带给鲁迅的童年莫大的欢乐。"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到云霄里去了。"可以想象一下,百草园中该是拥有一个多么丰富多彩的世界,"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们这里弹琴。"给人感觉真的很好的,鲁迅是幸运的,童年可以有这么个好地方来陪伴着他,生活在百草园中,该会收获多少乐趣啊!我想起自己童年时家乡的那片小树林,和伙伴们一起摘枣,一起捉迷藏,跑到这跑到那,很是惬意,只是那片小树林已经不在了,只能在梦中来体验在小树林中的当年的乐趣。

  童年的乐趣中也有受到打击的时候,比如《五猖会》中,鲁迅本来是兴高采烈德准备去,他"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这举动被他父亲看到了,于是鲁迅受到的惩罚白女士被他其实并不懂得的看《鉴略》,父亲的做法直接影响了鲁迅看五猖会的热情。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也正慢慢地扼杀孩子的天性,玩是孩子的天性之一,父母应该给孩子足够的时间去玩,享受玩的乐趣。替孩子报各种辅导班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给孩子的童年带来的'压抑确是不可估量的。

  青年时期的鲁迅留学于日本,学习医术,《朝花夕拾》中提到他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认真地给他讲解改正经义,并指导他要注意研究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藤野先生关心中国的形势,这与当时日本同学对中国留学生的鄙视形成鲜明的对比。鲁迅忆起藤野先生时那种感激之情洋溢于言辞之中。

  《藤野先生》中最刺痛鲁迅的心的是那个电影吧,国民的麻木,日本同学高呼"万岁"的声音,深深地刺痛了鲁迅的神经。或许从这时鲁迅认识到国民的麻木性事医学所不能医治的于是选择弃医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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