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9-12 08:21:0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合作协议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合作协议书4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国信证券大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合作事宜并签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及方式

  乙方以甲方上级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名义接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和监理实施工作。

  二、投标期间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投标期间与招标方的联络;

  (2)负责标书封装、上传和递交;

  (3)负责安排总监答辩。

  (4)配合乙方资信标编制过程中的原始资料提供。

  2、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方案标、资信标编制工作;

  (2)负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出人员配置、标书编制的需求;

  (3)负责总监答辩提纲的准备。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

  (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本公司相关文件;

  (3)负责对该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1)负责按业主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合理配置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并按监理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任务;

  (2)负责催缴监理费;

  (3)负责完成相关监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后移交甲方;

  (4)对该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及法规规定的责任认真实施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

  (5)乙方配置人员必须有相关监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所有配置人员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存档;

  (6)每周需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例会纪要;

  (7)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监理过程、人员培训、人员薪金、奖罚费用。

  (8)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把监理机构所需相关注册人员由变更注册到甲方。

  四、合作期限

  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开始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并结清监理费时终止。

  五、成本和税费承担及收入分配

  1、项目承揽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所有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的购置费、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投标文件(方案标除外)的编制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中标后项目运行成本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合作监理项目以甲方名义中标后,甲方每次收到业主支付的监理酬金按甲方 28 %,乙方 72 %进行分配(税金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在收到监理费后日内通知乙方,并在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酬金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六、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进行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期间负责编制投标文件配合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总监答辩等投标工作。

  (3)甲方收到监理费后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如果逾期未付,甲方除每日承担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中标。

  (2)乙方负责编制本项目全部标书的编写工作以及总监答辩准备和配合;,

  (3)投标期间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4)在参与项目监理的业务活动中依法行事,并按本协议保护甲方利益,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

  (5)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监理人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图纸、业主的委托合同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得再与其他方联合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果违反本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参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中标后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和不按照前述约定履行本协议,如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

  八、罚则

  1、乙方监理人员工作作风不廉洁,有吃、拿、卡、要等现象,招致业主或其他参加方投诉的,乙方须立即退还钱款或实物,辞退该监理人员、以不低于该监理人员标准更换新的监理人员。同时,乙方须接受甲方按吃、拿、卡、要数额的5倍的'罚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人员不到位或管理不力,导致业主通报批评或投诉的,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万;

  3、该项目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罚款2万。有黄牌警告情况,罚款5万。如有红牌警告情况,罚款10万。如有停牌处罚情况,罚款50万。同时,除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需视停牌情况对甲方的影响做相应处罚;

  4、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全部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及事故损失外,每单按双倍数额接受甲方罚款;

  5、注册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转注册并在建设局备案的,没人罚款5万;

  6、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派驻现场人员,导致甲方人员被迫在现场工作的,根据岗位不同乙方承担相应的处罚;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市场标准为现场人员提供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为现场人员缴纳社保、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人员工资、福利进行审查,不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要求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

  8、本条(第八条)处罚总额不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报酬的总额。

  九、协议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即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双方均有互相保守对方经营业务秘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经营期间了解到的对方的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透露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项目中标后应根据需要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二○**年月日 二○**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需要的会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意向

  1、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服务事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要求为准。

  2、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标准进行服务。

  第二条、会务服务的范围

  1、本协议指乙方为甲方提供会务接待服务,包括:住宿、租用会议室、就餐、康体休闲等。

  2、乙方应按规定的会务接待范围及在承诺书中承诺的内容承揽甲方的会务服务业务。

  第三条、定点会务服务项目与价格

  1、会务费指的是:乙方在会务服务中的费用,包括住宿费用,会务场地租金(含会标制作)和餐费,这其中已经包含了所有的税费。

  2、乙方接待会务标准应严格按承诺内容执行。

  3、会务期间的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在会务开始前______天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将拟召开会务的时间、人数、议程等详细信息通知乙方。甲方应在通知中明确会务服务的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甲方有延长会务期限的权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小时内回函确认。若乙方不能承担甲方会务服务的,需要向甲方提出合理理由。没有任何合理理由而拒绝为甲方服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拒绝服务产生各种损失。

  2、乙方已经确认甲方的会务通知,而因乙方原因在会务开始前______天不能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当甲方已经向乙方预定会务服务,且乙方已经确认时,若甲方因故取消会务服务的,甲方应在会务开始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若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4、每次会务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尽快向乙方出具结算单,并向乙方支付会务费用。若甲方没有及时向乙方支付的,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5、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优先安排甲方的会务服务。

  第五条、结算方式

  1、乙方提供满足规定要求和甲方满意的服务是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2、乙方应妥善保存所有的结算单据,随时接受甲方和有关方面的检查。

  3、会务结束后甲方应在双方确认费用并签字认可后尽快支付乙方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必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若甲方没有履行义务,由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义务,由此造成对甲方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动乱、罢工等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天内,向对方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送达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是否终止本协议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的终止

  如果有下列情况出现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因破产、解散或违法经营等原因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

  2、乙方被取消会务定点资格时。

  3、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拒绝甲方的纠正时。

  第十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式文本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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