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

时间:2022-05-23 08:18: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协议书集合七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协议书集合七篇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施工单位:(以下称甲方)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泰和居22号楼

  出租单位:(以下称乙方) 献县金山建材租赁站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吊篮脚手架安装、使用、维修、安全生产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电动吊篮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的`审批,吊篮脚手架安装单位资质及施工使用登记、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补办齐全。

  2、负责对乙方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的监督、检查、验收。并按照吊篮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所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负责对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吊篮不与其它机械及设施交叉施工,不得超载运行,不得载非操作人员上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爱护吊篮设施。

  4、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甲方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的人员维修。

  5、甲方提供吊篮配电箱,并由甲方电工负责接好各路电源。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租用数量及时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到甲方工地指导安装,并严格检查各安装部位是否达到安全规范要求,调试运行正常后,组织四方单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2、协同甲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技术交底,使其熟悉并能掌握吊篮各部位性能,以达到安全运行。

  3、甲方对乙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因此所出现被罚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甲方人员安全操作,如发现甲方有违规操作行为,有权停止作业。

  5、乙方应对“非人为损坏”如安全锁失灵,提升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动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缆线、钢丝绳、保险绳因不符合规定出现的断裂,不加垫子造成磨损或绑扎不牢固,法兰螺栓不合格,钢丝绳卡环螺丝未按规定拧紧,各部件螺丝松动,配重未按规定设压或配重脱掉造成伤亡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电器修理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负责配电箱及吊篮配电箱的接电维修工作。

  7、乙方维修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吊篮内维修系好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次,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次。

  三、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各自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

  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3、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明确安全责任,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完工后协议终止。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乙、丙方应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备案。

  第三条:乙、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工程开工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依法委托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理。

  3、组织向乙方和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代表甲方对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理,并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明确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在实施监理前应当制定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安全监理详细计划。

  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当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全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4、对丙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等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对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条: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报备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5、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国家劳动培训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乙方备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乙、丙双方签字确认。

  10、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范标准设置安全防护。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12、按照福州市建设局榕建城[20xx]185号《关于重申加强市政工程管理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人行道上搭盖工棚、晾晒衣服、乱占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

  13、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乙方审批后执行;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的要求选用合格的电气(器)设备,并规范敷设线路、接地体等。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5、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和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乙方备案。

  16、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并记录存档。

  17、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服从甲、乙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18、丙方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乙方,并接受甲、乙方的检查和监督。负责为本单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对甲、乙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0、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乙方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乙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2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丙方,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丙方根据各自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

  第七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XX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XXXX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承租方名称: (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名称: (以下称甲方)

  为保证外租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订外租机械租赁协议的基础上,特签定如下机械安全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适合于 大兴××工程 日立—50挖土机、压土机,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确定乙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

  2、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甲方对所租机械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需有相关记录。

  3、机械使用前,甲方应将机械工作范围、设施的保护及相关注意事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确认。

  4、甲方须设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机械调配,并负责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5、甲方对使用的外租机械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6、甲方对外租机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施工要求的设备有权清退。

  第三条:乙方职责:

  1、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证措施。

  2、保证所提供安全的机械及设备防护部件100%的完好率。并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3保证甲方正常机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机械带病和防护设备不齐全设备进场作业。

  4、保证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及时到岗,随机配备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满足施工需要。

  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查出问题负责及时整改。

  6、乙方机械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无《安全技术交底》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7、乙方在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地上管线和设备负责保护,发现地下不明物应告知甲方,并进行有效地保护,不得损坏。

  8、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委托他人签定协议,须有书面委托的证明。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名称、型号、厂家、出厂编号日期)。

  3、进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及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第五条:赔偿责任

  1、施工过程因甲方未告知作业范围内,地下设施情况,强令乙方在不明情况下作业,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损失,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机械设备,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外租机械设备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xx〕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4、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5、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录,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6、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7、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8、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9、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单位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20xx年1月20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 本协议指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时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安全管理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与其签订施工合同;

  (二)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乙方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未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须配备、使用符合HSE要求的设备设施、工机具;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年初,甲方依据上年度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标的总额50%的5%向乙方预征收安全保证金,半年时再征收下半年安全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乙方将保证金交到甲方财务部门。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而被处罚的,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金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安全保证金数额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及时补交。

  (六)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甲方应检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与所承担项目和提供服务相应的等级资质,具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和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管理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包含两年以上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项目所属地区、部门、单位以及新大集团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乙方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明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

  (五)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按照新大集团HSE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六)乙方负责为其所有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现场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乙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

  (八)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十)乙方施工前,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进入油库泵站等要害区域施工时,施工人员应自觉在门卫处登记,进站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车辆进站必须按要求佩戴防火帽;

  (十一)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十二)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十三)施工过程涉及工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直接作业环节节,乙方必须按照项目所属单位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十四)乙方应自觉接受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十五)当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避险;

  (十六)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如有违反,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十八)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被工程所在地单位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九)进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乙方要制订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备甲方和建设单位检查,并要求甲方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四条 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并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及建设方赔偿;

  (三)因为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其它项目工程建设的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及赔偿款进行抵扣,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期间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山东省东营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它

  本框架协议及附件(附件一: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承担具体项目工程施工时,另行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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