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书

时间:2025-08-11 07:18: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离职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离职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离职协议书

离职协议书1

  甲方:x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是用人单位,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乙方于x年x月xx日入职,自x年x月xx日起被辞退,现双方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生活费、社会保险等事宜发生争议,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所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款项?整,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生活费用与社会保险缴纳等存在的所有劳动纠纷。款项支付方式:甲方银行转账至乙方提供的如下银行账号(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xx银行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存在的劳动纠纷均已解决,双方均放弃再就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其他事宜向对方主张权利。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留存。

  甲方:

  乙方:

  日期:

离职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将于 年 月 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离职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工资余额 元,产假津贴差额补助 元,。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内无任何纠纷,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均已结清,另,鉴于该员工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公司决定给予半月工资作为福利(计算在工资余额中),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三、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五、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 乙方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单位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单位之操纵。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偶尔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方案、培训资料、机构档案、单位运作办法、单位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机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客户资料、技术方案、技术文档、相关人员、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进展规划、财务资料、程序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4、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的范围:

  1

  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②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③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

  ④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⑤使单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受到伤害的事项; ⑥影响单位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举行的事项; ⑦影响单位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⑧影响单位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三、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慎重、老实的态度,采取任为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机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而无论这些机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2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

  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举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举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纳双方允许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装卸劳务工作,经甲方面试合格后录用,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于甲方业务主要是做体力的搬运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常年工人进出流量大,所以甲方以临时聘用劳务工为主体,乙方临时到甲方工作时,培训期为一个月,培训开始后3日内自行离开者,只发放生活费每天50元。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工作需要,甲方随时可以安排乙方到别的单位和其它部门工作,乙方必须服从。

  3、乙方工作期间因私事不能来单位上班的`,应提前一天向单位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故旷工一天扣款2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辞退处理,甲方不再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工作时不得在厂区內吸烟,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5、乙方工作时不服从安排,出工不出力,偷懒耍猾,小偷小摸,打架闹事或向车船主索要财物,经常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者,予以辞退,并解除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6、乙方在工作期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欧发生的伤残事故,由肇事双方按其责任大小各自承担全部责任,并作辞退处理。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拖欠,本人岗位计件单价中的30%作为养老金、劳保福利、出勤奖和加班工资等四项补贴(其中:养老保险金10%、劳保福利5%、出勤奖5%、加班工资10%)算入工资中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养老保险金自行缴纳,若因乙方中途辞工离开甲方,应提前五天向办公室报告,可以结清工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享受传统节日(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的福利。

  3、乙方工作时造成的工伤事故(以医院出具的有效证件为准)其住院治疗费100元以上的由甲方全部承担,养伤期间发给生活费每天50元。

  三、本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离职协议书5

  甲方:1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的月薪为人民币自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二、因劳动合同解除,元(大写: 捌万 元)整。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法律规定乙方可主张各种损失的综合补偿,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与甲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上述手续完成后,由甲方一次性将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签具收条。

  四、乙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或工作交接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偿数额,系乙方在充分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所有补偿待遇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的最终结果,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甲方欺诈、胁迫及乙方误解的情况。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产生的'结果及风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甲方1、2保留存档,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离职协议书6

  甲方: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公司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 乙方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研究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掌控。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偶尔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项目方案、培训资料、机构档案、运作办法、财务资料和信息等一切相关资料以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录音的任何形式故意或无意泄露、提供给第三方。

  3、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隐秘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项目方案、研究报告、技术文档、相关人员、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营销计划、进展规划、财务资料、程序文件、中心档案、1 网点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4、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属于甲方的商业隐秘的范围:

  ①影响公司经营和进展的事项;

  ②影响公司技术进步、投资研究的事项;

  ③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

  ④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⑤使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受到伤害的事项;

  ⑥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举行的事项;

  ⑦影响公司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⑧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三、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慎重、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为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应当举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乙方前一年全部收

  2

  入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

  2 的收益应当偿还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举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举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叁年内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纳双方允许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解除。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表现,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解除,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于劳动关系解除前7天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至劳动关系解除前,乙方保证继续履行劳动义务,坚守工作岗位。

三、乙方承诺于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离职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妥善解决乙方离职后的有关待遇问题,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

  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会保险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失业保险金,材料递交等具体流程由乙方自行办理。

  本协议出于甲乙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趁人之危等情形。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秘密,具体内容见《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均具备同等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9

  用人单位(全称):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为顺利开展离职交接工作,并完善离职后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接受乙方的'离职申请,并确保及时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本条款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创作、开发、生产、制作、销售、收集、持有、知悉等)甲方及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的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对外公开或未解除机密性的各项资讯。

  2、乙方承诺不从甲方处招聘员工;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_____所在地法院为争议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离职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建立以下条约,并共同遵守:

  1、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知识产权。

  4、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6、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7、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存。

  8、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9、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两年内,在与甲方存在直接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2、甲方逐月发放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金额。

  13、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需求和项目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类设计说明书)等;

  2、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项目关闭报告、工作产品发版报告等;

  3、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经验、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4、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产品质量指标等;

  5、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规划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分析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

  6、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7、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9、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10、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11、甲乙双方于此同意上述条款,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离职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一)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一)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12

  兹有本公司员工__________,性别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原因该员工与本公司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为了维护本公司_______________(即下文所指的甲方)与该员工_________(即下文所指的乙方)的合法权益,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在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均需严格执行:

  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甲方的市场规划和营销策略;甲方服务项目的价格等服务资料;甲方的技术操作流程和服务流程;甲方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甲方的合作伙伴资料,包括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乙方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开发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等一律交甲方归档;乙方调离甲方,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并保证三年内不得将自己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和牟取私利。

  第一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有违反协议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应立刻停止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消除影响;

  2、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牟取的全部经济收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外,全部赢利归甲方所有。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另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劳动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外,甲方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向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13

  甲方(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元整( ¥)。该费用已包含了应发工资、加班节假日工资、替代期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或赔偿金,社保公积金未足补偿或待遇补偿等(如该笔费用为零的,视为双方协议一致乙方自愿放弃追索,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理由要求向甲方要求上述任何费用)。

  四、根据本协议第二、三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乙方同意如其以甲方名义所作的各项事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六、竞业限制,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乙方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时间为 月。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八、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14

  摘要:用人单位可以和知悉其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事项的员工签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但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地域和领域范围必须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此提供经济补偿。离职竞业禁止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的文件不具有竞业禁止的效力。生效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违约人必须承担责任。当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协商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

  关键词:离职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经济补偿;解除

  在保护商业秘密时,由于侵害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用人单位不再青睐侵权之诉这类事后救济途径,更多地选择了离职竞业禁止协议这种事前保护途径。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离职竞业禁止问题进行约定,仅原则性规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留下了诸多尚待澄清的问题,本文尝试着进行探索,就教于学界同人。

  一、离职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需要保护,而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也需要保护,当二者的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进行细致的利益权衡。结果,法律会保护

  [1]比较重要的权利,牺牲比较次要的权利。这一做法的理论基础是卡尔多-希克斯理论,该

  理论认为倘若受益者在补偿受损失者之后情况比过去好,那么对社会来说情况就会比过去好。可惜,卡尔多-希克斯理论完全没有考虑补偿的现实性,按此理论操作可能造成以损害部分权利人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福利最大化。实际上,美国法院适用的“不可披露原则”的效果就相当于此。根据该原则,在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时,如果法院根据前后雇主的竞争性、雇员在前后两家单位中承担职务的相似性等证据有理由相信该雇员必定会在履行其新职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披露前雇主的商业秘密,那么法院可以认定雇员存

  [2]在潜在的侵权威胁并因此下达禁止该雇员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执业的禁令。“不可

  披露原则”因侵害劳动者的权利而备受争议,因为在法治社会,只要是合法权利都应得到保护,不管她“多么卑微”。因此,在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时必须给予他合理的补偿,而且这种限制也必须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正如德国学者拉伦兹所言,如果非要某种权利

  [3]作出让步,也必须遵循尽可能微小限制的原则。

  二、离职竞业禁止的法律依据

  实践证明,对任何一个公司商业秘密的最大威胁是来自本公司现在的及以前的雇员。正因如此,各国立法普遍认可通过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员工可以成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没有授权用人单位将其他员工作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与其他员工签订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没有理由限制劳动者利用可以从公共领域获得的信息,也不能禁止劳动者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一般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否则,会过度损害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市场竞争。为了能够有效区分上述信息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相关的保密事项,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经验。英国判例将劳动者掌握的信息分成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两类,只有客观知识才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美国判例区分了信息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只有特殊性信息才可能属于商业秘密。法国判例考虑了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的时间,如果劳动者长期从事该职业,则不应限制。同时,法国还考虑了劳动者所掌握信息** 刘廷华,博士,宜宾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合同法。Email:liutinghua16@126.com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邮编644000.

  的依存度,如果劳动者所掌握的信息是赖以生存的谋生机能,也不应限制。日本法院的判例中也确立了类似原则:劳动者在就职中获得的业务上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如果已成为劳动者人格财产的一部分,劳动者事后如何利用是劳动者的自由,任何特别约定都不能拘束这种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对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的注释中也指出,离职后的雇员为了谋生,

  [4]一般享有使用和利用其在以前的受雇期间所掌握的任何技术、经验和知识。笔者以为,对

  竞业禁止中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新颖性、保密性、秘密性等诸要素来确定,侧重考虑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三、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各国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都认为应该有所限制,只是认定时限合理性的标准不尽相同,存在概括的时间限制、具体的时间限制、授权的时间限制三种模式。按照概括的时间限制模式,无论任何工种和岗位均适用统一的时间限制,但具体的限制时间在各国又有所不同。按照具体的时间限制模式,需要按照行业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限制,其适用的标准因此而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按照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协议中的时间限制是合理的,则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合理性”干预。各行各业有着自身不同的特点,法律统一进行规定是不现实的,也难以照顾各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需求。与此同时,在这知识爆炸的时代,如果对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不作要求,可能导致员工丧失原有的职业技能。有鉴于此,我国《劳动合同法》采用了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同时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为两年。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为了适当鼓励竞争,在认定禁止时限合理性时应实行比较严格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其禁止时限的合理性,应允许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缩短禁止的时限。

  四、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能够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为限。是否构成实质竞争,主要取决于是否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按此标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应该限制在原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市场,不应该包括其尚未开拓或触及的其他区域,或者虽然已经触及但是其市场占有微乎其微。另一种观点则以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为限。很明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哪怕只在某一地区销售一件商品也可以算得上。某些跨国公司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其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因此也遍及世界各地。有鉴于此,有些国家也出现了无地域限制的判例。如法国法院认为,只要用人单位证明其确有保护的利益存在(例如营业范围遍及全球),纵无区域的限制仍属有效。同样,中国法院在审判中也鲜有因限制地域过宽而

  [5]认定限制无效的判决。笔者赞同前一观点,认为应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限制在能够

  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如果将禁止地域扩大到商业秘密的触及范围而不考虑其实质性影响,可能对劳动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却并没有给用人单位带来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则。

  五、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是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以及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笔者以为,上述规定中“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具体明确,但“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就显得有些模糊,不便于理解,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具体化。第一,限制技术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自行组建或受雇于使用相同技术的其他用人单位。第二,限制产品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第三,限制服务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的服务事项。第四,限制行为领域,具体列举劳动者不得从事的具体行为,如禁止招徕原雇主的客户等。很明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约定的限制越具体越狭窄,越容易得到遵守。而且,上述限制必须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自然派生出来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无限扩大。同样,鉴于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在因禁止领域问题而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六、对劳动者的补偿

  如果没有约定竞业补偿费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对此,《劳动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理论与实务上存在有效论和无效论两种观点。有效论的主要理由是,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当然要求,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自然体现。如果因为没有经济补偿金就否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必然增加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的成本支出。无效论的主要理由是,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妨碍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如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明显有违公平原则。而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竞业禁止协议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范畴,据此可以认定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德国的有关规定值得借鉴。按照德国法,经济补偿金通常以离职劳动者在原合同最后获得给付的一半作为最低标准。如果劳动者的收入变动很大,则以离职前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基准;如果离职前劳动者工作不足三年,则以劳动期间所得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准。同时,还须考虑竞业禁止的地域、时间以及领域,无论如何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有学者认为,德国法关于“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的标准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将[6]其变更为“不能不合理降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应由劳动者证明其为了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已经尽到最大努力。至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我国《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按月支付的方式,笔者认为应允许一次性支付,但无论如何不允许事前支付。因为事前支付可能造成补偿金被劳动者提前运用,而且补偿金的数额可能得不到保证。

  七、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也可在保密协议中订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是书面形式。存有疑问的是,企业内部制订的规章、规则和人事制度等内部文件确立的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具有效力,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它不应对离职雇员产生法律拘束力,因为企业的规章一般系企业或雇主单方制订,雇员只有服从、遵守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利,更无法体现自己的意志。如确认企业规章能创设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无疑使雇主拥有单方面课以雇员义务的权利,势必严重侵害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甚至生存权。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事项类似于提供格式条款,其效力可以按照格式条款的处理方式予以认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他确实提请劳动者注意竞业禁止事项,可以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一致。但是,用人单位在利用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问题时,通常不会提供相应的补偿。《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可以认定企业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的做法无效。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离职后又履行了该协议,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劳动者愿意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而且协议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在原竞业禁止协议中增加经济补偿条款,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劳动者选择撤销协议,可以因为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协议时没有提供经济补偿这一过错而要求他赔偿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前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来确定。

  八、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考虑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以及协议解除三种情况。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解除的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当事人一方可解除协议。例如,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可能约定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公开时,双方可以解除协议。但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按约定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履行时,可以会同劳动者协商解除。至于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在第69条和第94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情形,具体包括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其它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在离职竞业禁止情形,法定解除原因更多地表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这一特殊情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协议,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的泄露,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退换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并不退换已经得到的经济补偿金。

  九、违反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责任

  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该协议的行为即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人的主观心态以及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在所不问。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很多时候,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能远高于违约金,而这种损失可能因为超出了劳动者所能预见的范围而不能得到赔偿。为此,笔者建议在制度设计时必须考虑其对劳动者的激励作用,使其不愿意轻易违约。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为自己经营而违背了不竞业义务,那么可以借鉴公司法关于归入权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将劳动者因竞业活动所获利益收归已有。如果劳动者其他用人单位而违背不竞业义务时,原用人单位除了行使归入权外,是否可以要求新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考虑新用人单位的主观心态而区别对待。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不知道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应从知道之日起停止侵害;如果新用人单位明知或应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关于用人单位

  [7]在行使上述权利后是否还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学界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不能并用,违约金支付免除了劳动者竞业禁止义务;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第三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通常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为了原用人单位的重大利益也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竞业禁止义务,在必要时,原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颁发禁令,禁止劳动者及其新用人单位利用竞业禁止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

离职协议书15

尊敬的领导人:

  你好吗

  非常感谢您给我提供在工作的机会,并感谢您在这里工作时的帮助和关心!但是,由于工资问题,我不得不决定辞掉目前的工作。

  在这段时间里,我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并且学到了很多生活在工作之外并成为人的原则。我珍惜所有这些事情,并感谢领导者,因为他们将帮助和便利我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此外,在与同事们度过的时光里,我也与本职位以及我的'过去和现在的同事建立了从浅到深的友谊。我衷心希望这种友谊将继续下去并永远持续下去。

  开发建设正在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中,我衷心祝愿它在未来的发展旅途中蒸蒸日上!我今天在这里申请辞职,对于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但同时,我希望领导者能体谅我的个人现实。考虑并批准我的申请。再次感谢!

  真诚的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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