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因鉴定申请模板
火灾原因鉴定申请
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布文号: 公通字(1994)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申请复议范围,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火灾原因鉴定申请。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认定,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重新鉴定或者认定为最终鉴定或者认定。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号:公通安[1994]7号
发布日期:1994-2-5
执行日期:1994-2-5
1994年2月5日
公安部
【火灾原因鉴定申请】相关文章:
火灾救助申请书11-09
房屋火灾救助申请书10-05
申请鉴定申请书08-08
个人原因离职申请书08-06
个人原因辞职申请书[经典]12-04
家庭原因辞职申请书11-07
身体原因辞职申请书11-18
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书09-16
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