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3篇【荐】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6号)文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为开创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创业、富民兴赣、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全省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大力宣传创业政策,让创业者人人知晓,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通过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1、宣传创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意义。宣传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招商引资和质量方面有新的跃升,为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增长率达到预定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2、宣传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政策。宣传省委、省级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总体思路、政策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帮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创业服务年活动有关政策和措施,增强创业信心和能力,形成政策落实的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好优惠政策。
3、解读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阐明我市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项目需要;介绍我市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报道我市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效果。
4、宣传报道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紧密围绕“服务创业,富民兴赣”的主题,宣传一批具有强烈创业意识、创新意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创业典型;宣传一批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措施,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优质高效服务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服务创业和创业热情与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服务创业和创业精神、学习典型、争做服务创业和创业先锋的浓厚氛围。
5、着力宣传和培育创新创业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认真借鉴外地发展经验,积极建设与时俱进的`创业文化。宣传普及有利于引导人们创业的事业观、财富观、信用观和成败观,形成亲商、爱商、扶商的良好舆论氛围。
6、做好社会宣传。通过在城区路口、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口聚集区和交通枢纽地带制作创业服务年公益广告牌、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印制服务创业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方式,努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7、做好热点引导。围绕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结合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各级新闻单位要采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相关专家学者,说明情况、阐述政策,做好服务创业的舆论引导工作。
三、宣传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我市招商引资、投资创业,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市直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年的舆论氛围营造,切实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业政策、措施,通过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社会各界。
2、要正面引导,营造氛围。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在推出系列宣传报道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言论和评论员文章。在宣传报道过程中,要注意最大限度地营造好全社会干事业、创事业的氛围。
3、要突出重点,深入报道。各新闻单位要按照第30期新闻通知要求,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持续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的新理念、新进展和新实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做法,以便推动这项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报道社会各界对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反映反响。大力宣传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一些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各新闻媒体要组织开展1至2次集体采访活动,深入有关地区和部门,对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进行集中报道。
4、要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对拿不准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重要稿件要送审。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不能以偏概全,对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能够解决的,不要作为活动本身的问题渲染炒作。杜绝失实报道和猜测性报道,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指责。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xx 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要求,依据宝清县教体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安排,为切实提升我校教师的业务素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1、提高我校教师对“国家计划”培训项目的认识,了解掌握“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平台的操作方法和管理方法。
2、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加强职业学习和岗位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了解掌握最新的远程培训模式,为长期研修做好准备。
3、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素质教育打好基础。
二、组织分工
1、为加强远程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成立“国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祥忠
副组长:郑永明 包伟 林玺廷 张文华
成 员:竺福临 王德凤 刘桂芬 周洪波 徐金玉 孙玲 贾明金
张丽英 关静凡 任景松 王龙波 李忠华
周祥忠校长作为“国培”第一责任人,带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实施,为此次教师培训提供良好的服务工作。
郑永明校长负责把远程培训、教学工作和岗位业务练兵紧密结合,
组织相关教学研讨、校本研修及参训教师的业务考核。
包伟主任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学科教研组长带领本组教
师进行网上学习、交流研讨、提交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林玺廷、张文华协助包伟主任做好各项具体“国培计划”工作。
教研组长带领本组教师进行网上学习、交流研讨、提交作业,定期向教务主任汇报教师学习情况。
2、建立龙头中心学校“教师研修基地教师混合培训” 班级管理机制。 班主任:竺福临 王德凤
辅导教师:王龙波 李忠华
组 长:初中语文组 刘桂芬 小学低段语数组:张丽英
初中数学组 周洪波 小学高段语数组:贾明金
初中英语组 徐金玉 小学英语组:王德凤
初中综合组 孙 玲 小学综合组:关静凡
福和组:任景松
班主任负责学校集中培训期间教师出勤(迟到、间缺、早退)及学习情况记录,辅导教师做好教师混合培训的技术指导。
三、培训对象
小学语文组郭亮等20人、小学数学组郭玉霞等7人、小学英语组张磊等3人、小学品德与社会组张德学等5人、小学信息技术组李忠华等2人、小学体育组车万里等3人、小学科学组朱新荣3人、小学美术吴文忠等2人、初中语文刘桂芬等3人、初中数学周洪波等 3人、初中英语组徐金玉等4 人、初中物理赵远刚等3人、初中化学吴莉莉1人、初中思想品德孙玲等2人、初中地理汤华军1人、初中历史王世春1人、初中生物孙荣华等3人、初中信息技术王龙波1人、初中体育孙海田等2人、初中音乐马爱清1人, 共计70名教师。
四、培训时间 20xx 年11 月——20xx 年1 月。
五、培训内容
共80 学时,其中课程学习40 学时,作业32 学时,互动与交流 8 学时。共分为3 个维度--5 个模块--16 个专题。
(一)3 个维度
维度1:提升专业理念与师德;
维度2:丰富专业知识;
维度3:增长专业能力。
(二)5 个模块
模块1:师德修养;
模块2:专业理念;
模块3:研读课标、教材(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有效教学);
模块4:教学设计与课例分析;
模块5:校本研修与在岗实践。
(三)16 个专题
专题1:研读新课标(修订);
专题2:研读新教材(整体分析);
专题3:研读新教材(分册分析);
专题4:学生学习教材疑难问题解析;
专题5—专题16 祥见中国教师研修网。
六、培训要求
1、培训流程:由于本次远程培训任务分学科进行,具体由中国教师研修网等单位承担,参训教师应按照各网学习的要求和步骤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2、参培学员学习要求:所有学员按规定在相应时间完成注册登记,学员完成登录后,即可进入相应网站进行课程学习。所有学员要 按照各平台预设的'课程计划,认真学习文本资源、收看视频课程、浏 览拓展性资源,
认真完成和提交相关作业,参加班级讨论或答疑、学科研讨、成果展示,提交个人学习总结等。参训作业提交后,打印文本一份(A4纸)上交教务处存档。参训结束后,教师写一份参加“国培”学习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上交。
3、教务处要加强对参训教师培训学习的监督和管理,要积极督促学员注册和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积极组织和支持参培学员开展校本研训实践活动。
4、教务处每周向学校副校长按要求及时上报一次远程培训进展情况(上报作品包括文字情况、图片、视频等)。
5、培训结束15日内,审核考核合格教师名单,教师培训结束1个月后,登陆项目网站下载培训合格电子证书。培训学时及成绩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七、培训评价
(一)质量监测
(1)由中国教师研修网对“市—区县—学校(班级)”的学习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2)将参训率(已登录人数/学员数)、有效学习率(有学时人数/学员数)、合格率(成绩合格人数/学员数)、在线学习时数(在线观看课程视频时间与阅读文本资料时间总和)、作业数等作为定量监控的重要指标。
(3)定期召开学情通报会。
(4)参照县项目办发布的学情数据协调管理本镇中小学教师参训工作。
(5)校内汇报,培训结束,学员需向全校公开汇报研修成果,由学校做出鉴定;引导学员深度学习,有效学习,避免和克服形式化和表面化。
(6)学员考核办法,对学员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四项考核,班级指导教
师结合学习数据照此评定学员成绩,60分为合格。
(7)综合评定成绩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颁发教育部统一监制的 “国培计划”培训合格证书,并计80学时的规范性学时。成绩培训不合格者必须参加补修补学,确保“国培计划”远程培训任务的完成。
全体学员远程培训考核标准
(二)总结评优
1、中国教师研修网根据培训考核与发证 。
2、宝清县教体局根据培训考核颁发优秀学员证。
3、我校对参训教师的考核与奖惩
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xx 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监管和行业(系统)监管职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一手抓现实斗争,一手抓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专项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违章建筑、厂房仓库、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其中,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必查、化工园区必查。
(二)超高层建筑。逐个超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商场市场。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商(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以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市)场,包括商场、超市、卖场以及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商(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全面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的。8月30日前,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要达到建设标准。
(五)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六)电气火灾防控。督促社会单位制定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产品;加强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电气火灾。7月10日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必须对本单位所有建筑物内的电器设备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一次全面的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组织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可以委托已取得《山东省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工作应当按照《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DB37/655-20xx)实施,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形成书面意见,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负责。对于经检测发现电器设备及其管线存在老化或达到使用年限的,必须立即更换,必要时要坚决停业改造,确保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电气化检测工作由各管区网格员负责于6月10日前书面通知到各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等社会单位,通知回执于6月10日报灵山卫公安派出所。检测完毕后,由各管区网格员负责收集整理检测报告复印件,于7月10日报灵山卫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室,户籍大厅北侧)。
(七)安全用火管理。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社会单位加强用火管理,单位要制定有效的用火管理措施:一是要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用火设备、器具,消除火灾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二是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对固定的用火部位、高温物体表面等,要采取清除周围可燃物、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看护、消除静电等措施防止火灾发生;三是严格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是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三、基础工作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管区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网格员为成员的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灵山卫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室,户籍大厅北侧)。各村(居)委员会是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单位、村居要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村居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8月30日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村居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8月30日前,50%的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7月5日前,要报送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办事处报区政府集中进行挂牌警示、督办。
5、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公通〔20xx〕273号)和《20xx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8月30日前,公共消防设施建成率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全面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系统普及率,督促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在签订维保合同时,一并加强维保系统的安装和应用。要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系统,强化对维保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8月30日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安装率要达到100%。要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8月30日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70%。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8月30日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各社区网格员要深入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部门对小区烟感喷淋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7、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8月30日前,要组织行业部门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8、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7月底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对符合《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标准的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 万平方米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和地下轨道交通,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超大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8月30日前,安监中心选择不少于15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无预案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
2、数字化预案制定。要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灭火救援类型预案,辖区内石化企业和重点的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制定修订辖区内重点单位卡片式预案。8月30日前,制定或修订类型灾害事故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4份,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 家。
3、抗洪抢险准备。各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要加强水面搜索、绳索救助、急流救援、溺水急救、强风抢险等专项技能训练,开展抗洪抢险、城市排涝、水域救助等专项训练,明确战斗编成、任务分工。对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绳、抛投器、照明灯、潜水装具等水域救生专用装备器材实地测试不少于1次;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6 月底前,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日前)。办事处于6月2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8月3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要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发动相关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部门工作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坚持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办事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村(居)委员会于每周五报本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任务完成情况(附件1、2、3、4),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7月20日前报本辖区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情况报告,9月1日前报工作总结。所有报表及有关工作情况均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山卫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室,户籍大厅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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