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共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实施方案 篇2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入城镇养老保险
“我家田地被征收了,想不到政府给我们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6月12日,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嘴乡石岭村村民盛长丰高兴得合不拢嘴,他正在办理养老保险资格审核。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余干县畅通多条渠道,千方百计为被征地农民谋出路。从起,该县对从20xx年8月1日起在县规划区内被征用土地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1.08万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为充分利用被征地农民剩余劳动力的'优势,该县出台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让当地被征地农民承做企业附属工程;组织被征地农民参加园区企业的培训,鼓励企业招收被征地农民就近上班。目前该县工业园区已安排上千名被征地农民就业。
同时,该县还大力扶持被征地农民靠自己的双手技能走致富之路。该县玉亭镇洲上村党员张龙胜,被征地后组建建筑队开始创业,现办起龙胜集团,资产总额达到7000万元,安置了69名被征地农民从事建筑、酒店等产业。毛溪村杨家村小组村民杨素乐,征地后创办了水泥厂,年利润上百万元,不但创业致富,还吸纳了30多名被征地农民就业。在一批创业骨干党员的帮带下,全县5041名被征地农民找到了致富门路,走上了小康之路。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补缴纳入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补缴纳入人员建立个人缴费账户。其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
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人员,个人缴费账户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遗属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原已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或继续享受,或按本实施意见补缴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不得同时享受。
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精神,积极开展县包村帮扶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单位特成立帮扶工作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入农村、群众,解民忧、帮民富、促发展,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成立帮扶工作小组
县工会主席翟书敏任组长,副主席胡素琴任副组织,组员由李红秋、李素艳、李超、张冰强担任。分别结对帮扶和做好市、县议的宣传工作。成立的帮扶小组要广泛深入群众,将会议精神转达到农村的每一人、每一户,要让县委制定的各项重大战略举措和发展目标走向农村、走进群众,努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小组要对分包村进行详细的了解,划定本村的贫困户及贫困原因,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要记录详细的信息,汇报于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尽最大努力给予帮扶。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各帮扶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动员该村村民大力发展蔬菜、苗木花卉和黄金米等特色种植产业,积极协调出现的.所有问题,排解困难,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扶。积极提供全面帮扶。各帮扶小组进村后,要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由重到轻的进行帮扶,将难题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农村饮水问题,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保障村民生活问题。
实施方案 篇4
各二级单位:根据教育部20xx年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xx]12)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xx]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xx]6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精神,通过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制订或修订有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计划财务处。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
1、自查自纠的主体学校机关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的各二级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使用科研经费的项目(课题)组,均列入本次自查自纠的范围。
2、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类别学校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经费均列为本次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种类。
3、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时限20xx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课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4、自查自纠的方式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进行汇总和自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学校监察、审计等部门同时对各类科研经费进行重点抽查。
四、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阶段
学校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学校领导传达三个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xx]12号)精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本单位自查自纠动员和布置工作会议,对开展自查工作做出安排。
2、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阶段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发生了收支业务的科研项目(课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可到计划财务处网站财经园地下载),交由所依托二级单位汇总。
3、二级单位自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开展自查(自查要求见附件1),并对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汇总《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撰写自查报告。于20xx月25日前将单位汇总的表格和自查报告(包括收集的项目负责人自查表格)交至计划财务处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二办公楼223),并提交汇总表格和自查报告电人:刘丹、李广沙联系电话:88836122箱:jxky@csu.edu.cn4、学校开展重点抽查和总结阶段学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重点抽查,依据检查结果和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撰写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向学校党政班子汇报,4月30日前形成最终报告提交教育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在20xx月30日前完成。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学校研究作出相应处理的,在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到人,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对自查自纠的结果及报告内容负责。如出现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 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 (年级组长) z(年级组长)
职 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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