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6-03-08 05:01:48 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6篇(优)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6篇(优)

实施方案 篇1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0-6岁儿童提供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新生儿访视率≥95%;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 95%;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85%。

  二、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和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从事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定期参加县级或市级举办的至少一期儿童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并负责本辖区内从事儿童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二)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免费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1岁以内4次健康体检、1-3

  岁每年2次健康体检、4~6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1.确定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全镇11家村卫生所室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定点机构。在定点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儿童健康管理的,给予免费服务。不在定点机构检查的儿童,不能享受免费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2.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由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实际情况向各助产机构免费发放《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前填写发放,并根据该新生儿居住所在地,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注明定点机构。儿童家长携带手册、孩子就近到定点服务机构免费接受保健服务,服务完成后,保健医生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儿童家长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上签字确认。《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工本费统一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出。

  3.新生儿第一次家庭访视。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把新生儿信息(随同产妇的信息)发至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在24小时内将新生儿信息分发到产妇所在地的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进行第一次家庭访视服务(对地处偏远的产妇可由村卫生室进行随访)。

  在访视中如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要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要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并将定点机构和检查时间告知儿童家长。

  4.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应在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定点机构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

  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

  5.婴幼儿健康管理。在定点机构进行(对地处偏远地区可由村卫生室进行婴幼儿健康管理),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婴幼儿喂养及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8、18、30 月龄时血常规检测,6、12、24、36 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6.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在4~6 岁时进行,每年1 次,共3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儿童膳食、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7.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等体弱儿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下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因高危而增加的检查项目和次数,费用由监护人自理。

  8.信息收集和上报。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履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信息上报义务。卫生院在进行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体检后,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网络。

  三、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我院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为X院长,副组长为分

  管X副院长,成员为XXX,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技术指导。

  (二)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所室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承担镇内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并提供儿童保健服务。

  (三)卫生院配备至少2 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从事新生儿访视、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指导村级卫生服务站开展儿童保健工作,进行高危儿管理,实行双向转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托幼机构集居儿童保健服务由县妇幼保健院或镇卫生院承担,每年入托或入园进行体检。

  (四)各村卫生室负责督促辖区儿童接受保健服务,配备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掌握辖区儿童系统保健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二)主要评价指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居民满意度。

  XXX镇卫生院

  20xx年6月5日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资源,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市软建办“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创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践行101%服务理念,打造具有个性特色和时代内涵的法律服务品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品牌名称内涵及目标

  “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的内涵是:“助弱”代表关爱、排忧和解难;“优援”代表优质、效率和便捷。以“助弱维权应援优援”为品牌内涵,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文化建设,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在大地上。

  创建目标: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办案质量、每万人办案率全省第一,当事人满意率100%,在维护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

  三、创建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年内全市确保新增1个,力争2个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通过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办结;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和老年人、妇女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将服务端口前移,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特定情形下,施行先受理后审批的工作制度,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在全市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老年人维权联系卡、法律援助温馨提示卡,建立法援与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促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刑事指定辩护、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把法律咨询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既依法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又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法律援助工作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3、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乡村、社区、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重点把新的工作站和联络点设在矛盾多发和诉求集中的地方,保证100%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0%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真正把法律援助送到百姓身边。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强化“12348”专线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积极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等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在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参加解答法律咨询,协调纠纷解决;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4、大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积极探索推行“点援制”,建立援助律师档案信息库,将律师的执业情况、业务特长等信息全部录入微机,供受援人选择,实现法律援助人性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实行抽查办理情况、旁听开庭、开展案件评查、建立监督档案等办法,加强案件内部监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选择有影响、代表性强、问题解决难度大的案件受援人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实现回访率100%,对回访中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限期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损害受援人的利益、收受钱财的,一经核实坚决惩处,清除出法律援助队伍。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5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份)

  建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活动的工作措施和具体计划。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的各项工作,提高创建服务品牌的认识,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至10月)

  1、实施项目化管理,创建服务品牌。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依法维护当事人最大诉求为目标,认真抓好创建服务品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序时管理,扎实推进,要把服务品牌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化、部门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项服务项目、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实践中,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逐步建立完善有创新型的服务理念和机关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形成制度化体系,使服务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

  2、开展听民意、优服务“阳光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宣传品牌服务的内容、方法、承诺等,形成全系统打造服务品牌、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群众对服务品牌的认知度和感受度。

  3、强化督查指导,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受援对象座谈会、组织听庭、回访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对服务品牌创建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分析,不断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对活动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帮助指导推进,明确努力方向,形成品牌创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第三阶段:考评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进行总结,并报市软建办审核评议。将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由法律援助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工作实效。围绕服务“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队伍最廉”的要求,建立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完善形成高定位的服务标准体系,构建落实品牌创建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法律服务人员都要积极投入品牌创建工作中,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培育品牌岗位、品牌做法、品牌个人等活动,通过创建服务名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等内容,建立品牌服务社会监督员队伍,“全方位、全时制”地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服务宣传、服务承诺、服务调研、服务反馈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创建的组织层次,扩大品牌创建的社会影响,彰显品牌创建的显著成效。

  4、严格奖惩机制。市司法局将对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创建中工作不力的人员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实施方案 篇3

  服务社会;发扬跆拳,继续坚持“爱心教学。面向全国”办学目标。

  本专业现阶段主要培养体、智、心、礼全面发展的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技能。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也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因时、因地、因势适时进行调整。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要密切关注体育产业与经济的变化,因此。建立定期开展对健身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制度,解企业的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情况,并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以主动适应健身行业对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

  ① 深化校企合作,建设战略合作企业群

  继续深入开展与西王健身俱乐部的合作,与战略合作企业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培训共享资源库,共同参与课程考核和技能鉴定。

  ② 强化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参与专业建设全过程,行业名家、企业代表、教学专家与专业教师一起共同研究企业人才需求,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块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等。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职业岗位知识、能力、态度要求,充分考虑学生职业生涯的需要,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以岗位技能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形成以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技术应用或综合能力训练和职业素养训练为核心的教学内容体系,并将职业资格与行业技术认证考试内容融入其中,保证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教学效果;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学生为中心,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毕业生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等方面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

  (2)项目建设内容

  ① 不断优化模块化课程体系

  在重点听取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和教师调研意见的基础上,对不同大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岗位进行分析,形成论证报告,明确具体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发展动态,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人才培养方案经过系部、教务处、院学术委员会“三审”制度;优化不同专业方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系,重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态度、职业素养、身心健康的培养;以每个专业方向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技能为基础组织教学内容,组成模块化课程内容,实行项目教学;学生通过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对将来的职业岗位非常熟悉,真正实现零距离上岗。

  ② 系统开展专业实践教学

  将实践教学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 在课程教学中进行专业实训,按照各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实训基地进行单项专业技能实践;第二阶段 在校内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相关岗位进行专业见习,在校内仿真和企业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进行专业见习,对这些工作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以明确自己知识、能力方面的不足和将来努力的方向;第三阶段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相关的工作岗位进行专业实习,体验工作氛围,提高专业技能;第四阶段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准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进一步体会岗位的实际工作,锤炼工作技能,保证零距离就业目标得以实现。

  ③ 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

  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大力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现场教学、讲练结合、理论实践一体花、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以真实任务来设计专业综合实训项目,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工作情境掌握知识与技能,做到学以致用;在教学手段上借助于现代教育技术、模拟仿真和真实的职业环境,为学生提供有利于学习与培训的教学条件。

  ④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在教学实施中,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接受能力以及课程特点组织相应课堂教学资料。每节课有教师创设一定的情境,使学生直面专业实践中的问题,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或让学生通过听课、观察、练习、讨论等活动进行互动式教学。在教学中,以实用为主,从教学需要出发,融合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风格和方法。

  ⑤ 完善体现职业技能的专业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

  对专业主干课程的考核方法进行改革,不仅要按照课程的特点精心安排考试或考查,还要逐步建立企业或用人单位参与组织并实际监督课程考核的机制,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的能力导向。建设体现课程教学和职业岗位要求的标准化考核方案与题库,使教与学有公开公平的评价方法。在命题上明确规定理论与实践的比例,能够采用实践操作进行的考试,尽量采用实践操作考核。除改革考试内容外,实行教考分离、用人单位与校企合作单位参与实践技能考核,将是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重点。通过用人单位参与课程考核,逐步过渡到每个教学环节、每个模块的教学组织都由用人单位参与意见,最终达到师生共同进步、校企标准统一的要求。

  专业教学资源

  (1)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技能培养模式创新,建成一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在社会体育专业领域能起师范和辐射作用的,能与全省高职院校资源共享的湖南省重点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技术先进,达到当前企业现场设备的一般水平,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开放。同时,完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功能,使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课堂化,建立一个多曾面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项目建设内容

  ① 实训基地建设

  1)建设原则和运行模式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遵循“环境真实化,功能社会化,人员职业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进程和建设负责人,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工作机制,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统筹、协调管理与建设。

  2)建设真实或仿真实训环境

  在学院原有的校内实训基地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真实或仿真的校内实训环境建设,各实习实训场所的环境布置与设备配备按照行业企业标准执行,达到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要求。

  3)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以就业为导向,以工学结合为主要形式,以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如课程实验实训、专业项运动技能实训、综合技能实训、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与顶岗实习等合理衔接,按照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3个层次,循序渐进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将实践教学目标和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实践教学关节中,做到实训目标具体化、实训过程规范化、实训项目系列化。

  在校实训基地,建立便于学生家长自主学习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其中,健美操馆和网球、乒乓球、台球每周课时向学生家长免费开放。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及《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xx〕1号)的有关规定,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力争到20xx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xx年下降4%以上,其中:XX区、XX区、XX区下降4%以上,XX市下降5%以上,XX区和XX市下降10%以上,XX市下降12%以上,XX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控制在0.042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44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39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45mg/m3以下,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控制在0.056mg/m3以下。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县(市、区)建成区、大气污染源头敏感区、大气聚集敏感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其他地方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的XX区、XX区、XX区、XX市、XX市、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改lng、电等清洁能源,采取措施,严格监管,杜绝“死灰复燃”;XX区、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要加快推进“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建设,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中小燃煤炉窑;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未经严格论证、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使用生物质燃料设施项目。XX区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中供热区域;XX市应于20xx年底完成沿海三个工业集控区的中温中压蒸汽集中供热替代导热油工程;XX市要继续推进晋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启动、动工建设深沪东海垵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并于20xx年建成;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同步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在“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集中供热区域外的燃煤锅炉,组织实施一批水煤气发生炉、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治理项目。

  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锅炉。在化工、印染、造纸、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或实施清洁燃料替代工程,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到20xx年,基本淘汰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予以保留的集中供热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XX市、XX市、XX县、XX县、XX县要巩固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成果,持续发挥减排效益,限期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水煤气发生炉。XX市因南官公路建设推迟lng替代的4家建陶企业,未能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lng替代,由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其他地方的陶瓷企业限期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lng替代。新建陶瓷企业必须采用lng、电等清洁能源。各陶瓷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当地经贸、环保部门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禁新建或重新起用水煤气发生炉,违反规定的一律立即停产、切断生产用电或责令关闭。

  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加强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应加快实施炉外脱硫技改;公用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95%以上,其他采用湿法脱硫的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85%以上;钢铁烧结机、球团竖炉应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或实施提效技改,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有色冶炼窑炉应进一步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

  持续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燃煤电厂应进一步提高脱硝效率和投运率,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尚未全部建成脱硝设施的要按规定时限建成投运。循环流化床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无法稳定达标的必须实施低氮燃烧改造。XX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xx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运脱硝工程;石狮热电有限公司、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要结合技改于20xx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运sncr脱硝工程;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要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硝效率。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应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xx),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4000吨/日规模及以上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4000吨/日规模以下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50%以上。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永春美岭水泥有限公司要加强环境管理,稳定运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XX海峡水泥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和稳定运行脱硝设施。

  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配套高效除尘设施;三安钢铁等钢铁行业现役烧结(球团)设备机头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并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水泥企业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均应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在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石化企业应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有机化工行业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净化效率应不低于90%。包装印刷业烘干车间应安装吸附设备回收有机溶剂,车间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596家加油站、28个储油库和30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要求达标运行。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各地应建立由住建、环保、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并不断扩大扬尘污染控制区面积。

  强化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监管。住建、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和房屋拆迁现场的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应采取围挡、喷淋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地面硬化。住建、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分别加强道路施工、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公路施工的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压尘措施。各地、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除必要情况外禁止在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到20xx年底前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场上路前必须清洗,并对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露天堆场的.扬尘监管,要求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20xx年底前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属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加强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处理处罚。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林业部门应结合城市发展,推行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

  严格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环保、市政公用事业、工商、卫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加强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均应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有效运行,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强化生物质焚烧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违规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杆等生物质,严厉查处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城乡垃圾清运管理,增加城乡结合部垃圾转运站数量及覆盖面,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垃圾随意露天堆放,杜绝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林业部门应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逐步取消炼山造林。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管理。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部门要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科学设置机动车单行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综合采用政策、经济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配置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推进沿海县(市)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运作,增加环泉州湾大公交线路,设置快速公交干线,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和枢纽站、首末站等场站布局;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结合公交车站点网络就近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将公共自行车站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市区周边,构建低碳生活圈。

  提升燃油品质。经贸部门要推动油品升级工作。全市所有加油站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经贸部门要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规划、环保部门配合经贸部门推进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设。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逐步扩大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加强路面巡查。20xx年全面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xx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经贸、质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划定并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到20xx年底,市区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或者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泉州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禁止转入。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质监、经贸、环保部门应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xx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安、财政等部门应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购买、使用。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发改、经贸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海关应依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加工贸易业务。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经贸部门应牵头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xx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争取在20xx年底前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市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xx年至20xx年,结合产业发展实施和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经贸部门应牵头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3.压缩过剩产能。环保、经贸、安监部门要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发改、经贸等部门严禁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4.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发改、经贸等部门要认真清理违规在建项目,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科技部门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重点支持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等技术的研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研发机制,推动重大节能减排技术联合攻关。

  2.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经贸、环保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xx年底,力争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xx年下降30%以上。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经贸部门应牵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钢铁、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德化陶瓷产业园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改造升级,实施产业链链接延伸、物料闭路循环、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逐步将一批有条件的省级园区打造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推进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强监督和督促园区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大幅增加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发改、经贸部门应牵头制定有关鼓励政策,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力争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xx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2.2%。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应向国家申请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加快西气东输三线泉州段和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西三线天然气高压管网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及中海油、中石油之间与我市城区(包括县城)燃气间气源对接和输气设施的互联互通,保障我市天然气供应。加快泉州国际液化天然气(lng)调峰储备中心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在20xx年底开工建设。

  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继续推进各县(市)城区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要启动lng气化站建设,至20xx年底,新建450公里燃气管网,基本完成超过15年的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管道违章占压整改,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继续推进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惠安小岞风电场、安溪龙门风电场、石狮将军山风电场、安溪尚卿风电场、安溪大坪风电场、永春外山风电场等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底部分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3.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经贸部门应研究落实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措施,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xx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有条件地方可应用先进的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至20xx年,除XX区、XX区以外的县(市、区)要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建成区的80%以上,禁止民用蜂窝煤进入禁煤区。

  4.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经贸、发改部门应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协同物价部门,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到20xx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下降16%。

  住建部门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xx年起,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各地应认真执行《XX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56号),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禀赋,结合城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发改、经贸、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全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要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按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提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3.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石化、冶金等产业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远离城镇发展区、生态环境敏感度不高、排水条件较理想的沿海地区布局。内陆山区的钢铁、建材等行业以调整结构、技术升级为主,逐步引导产业向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发展。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到20xx年基本完成。

实施方案 篇5

  为强化大目湾治安综合整治,进一步增强对偷盗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确保我区域内在建项目和落户项目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着力构建大目湾“大投资、大建设、大平安”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夜间治安巡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大目湾管委会现有综治中心、城管中队、警务室等巡逻队资源,通过全员分组巡逻、科室协同巡逻、建设单位联合巡逻等形式,加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力保障岁末年终区域内各类在建项目的财产安全,为落户项目开工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氛围,真正实现“平安大目湾”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夜间治安巡逻”行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任成员,以确保“治安夜巡逻”专项行动有序和安全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夜间治安巡逻”专项行动的人员安排和各项具体任务落实。

  三、巡逻安排

  由城管中队牵头,抽调工程科、办公室、财务室、规划科、低碳研究所、招商科、前期科、市政园林、车队等科室所有男职工进行巡逻。同时,加强与区域内参建企业的无逢对接,建立联防联动的治安防范机制,共同维护区域内治安秩序,确保在建项目财产安全(具体人员安排详见附件)。

  1、巡逻时间:

  本次夜巡逻从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18日结束,巡逻时间为晚上12时到凌晨5时。参加巡逻人员应于晚上11点30分前到管委会会议室集中。

  2、巡逻人员:

  每次确保9名人员参与巡逻,四人一组(车),分别在北顾山、行政服务中心(天安路口)和原城管局管理房三个进出口蹲点,由当天带队组长(各小组第一名为组长)落实地点,确保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人:。

  3、巡逻装备及后勤保障

  为确保人员安全,在参与巡逻的车辆上配全配齐警用电棍、对讲机、手电筒、雨衣、食物、热水壶等装备。负责人:

  4、信息联络

  加强与参建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建立健全“联防、联治”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做到每日、每周有巡逻小结,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开展“夜间治安巡逻”专项行动,是确保区域岁末年终平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即能最大限度保障在建项目的财产安全,又为明年年初落户项目的顺利动建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氛围,意义显著。全体参与夜巡逻的人员要努力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个行动有始有终。

  2、明确责任,尽心尽力。巡逻队伍涉及的科室多,抽调的人员一定要尽心尽责,处理好日常工作和夜间巡逻关系,并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此次夜间治安巡逻取得实效。

  3、相互配合,确保安全。发现治安事件时,参与治安巡逻的人员要互相配合,在确保自身和队员安全的情况下,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警情处理不了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在巡逻期间抓获的现行或可疑人员应及时交由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置。

实施方案 篇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xx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