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6-01-07 20:47:03 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14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14篇

  《故乡》读后感 篇1

  人们怀念故乡,多是怀念那些身在故乡、勤劳而又善良的人。

  重读汪曾祺的《故乡人》,再次看到他笔下这些至真至纯的故乡面孔,这种感觉便分外强烈。

  有人说汪曾祺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大文化”“大话语”“大叙事”的解构,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

  比如《故乡人》中的《金大力》一文。我对此文刻画出的平凡好人本分之美、良善之美,至今仍感动不已。金大力是个勤劳的人。为了家里的一爿茶水炉子,他每天要担二十四担水,这样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他也是个善良的人。他骨子里透着朴实,体谅、理解那些与他同样靠力气吃饭的工匠。他做工为客户着想、干活为同行着想,真心实意待人好。

  他不贪钱财,对那些可以名正言顺争取的利益,也分文不取,“一辈子经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同行师傅们觉得应该给他涨工资,可他却不要,还说有茶炉收入、有小工工钱“这我就知足”了。

  不管是金大力,还是《打鱼的》中,在艰难生活下沉默隐忍的一家人,或者是《钓鱼的医生》淡然而又潇洒的`“王淡人”,在汪曾祺的笔下,故乡人知仁知义、知情知理、知足知趣,甚至朴实善良得近乎木、近乎痴、近乎傻。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

  比起“悲悯”,可能“理解”与“敬重”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汪曾祺的文章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命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故乡》读后感 篇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故乡》读后感 篇3

  20xx年7月20日,一个叫翼中星的残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机场大厅引爆自制炸弹,表达自己的不公正待遇,对社会的不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看的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如果翼中星能像书中主人翁“比利”一样、坚强、勇敢、拼搏、友爱,那么,他一定不会做出那样害人害己的举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讲述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老丹、小安之间的传奇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

  一是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

  二是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猎犬追捕浣熊,比利吃尽苦头。有一次,猎犬把浣熊追到森林里最高大的枫树上,比利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砍倒大树,可猎犬失望的眼神给了他激励:我曾向他们发过誓,只要把浣熊追到树上,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了。我必须信守承诺,绝不放弃。于是,比利一个人苦苦砍了两天两夜,终于将大树砍倒,抓到了浣熊。而比利的一诺千金,也赢得了猎犬的信赖和友情。从此后,比利与两只猎犬形影不离,经历一次次磨难,也收获一次次战果。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猎人,还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勇敢、拼搏的小比利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最后,两只猎犬为了保护比利,永远倒在地上,比利失去了亲密的朋友,但两座小坟前长出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比利无限的安慰和力量。最让比利欣慰的`是,通过他的努力和坚持,实现了全家人的梦想----搬出山区,开始新生活。

  我想,翼中星如果读过《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应该也会像我一样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爱,我们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只要有爱,我们的国家一定更加和谐,只要有爱,我们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这就是我的中国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阳光灿烂,红色羊齿草长满了我们中国的大江南北。

  《故乡》读后感 篇4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5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故乡》读后感 篇6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象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篇7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勇敢的化身。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与狗狗有关的故事书——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故事至今让我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生活在奥沙克山区。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但这个梦想对家境贫困的他而言有点遥不可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比利辛苦地去赚钱。两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把它们都训练成了优秀的猎手,而且还获得了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狮子搏斗,并打败了狮子。不幸的是,老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深情的小安则在老丹的坟墓上绝食离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比利和猎犬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猎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深受感动。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是可以建立深厚感情的,也是可以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狗狗吉吉,遇到困难时,它也可以勇敢地保护我。

  吉吉是一只柯基犬,两岁多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非常非常地爱它,还把它认作了自己的妹妹。我们之间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件让我印象最深刻。

  在去年10月的'一天,我带吉吉去解便,小区的另一只狗狗也在附近解便。那只狗,是小区最爱咬人的狗,上次外公就曾被它咬伤。突然,那只狗向我跑来,张开大口,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办。就在这时,平时胆小如鼠的吉吉冲到我前面,跟那只狗狗决斗起来。只见吉吉一下跳到那只狗狗的侧面,用头一顶,那只狗狗就被撞到了墙上,一直“嗷嗷”叫。从那以后,那只狗狗见到吉吉,就只能绕弯走了。

  很早以前,爸爸就给我讲过,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仅勇敢,而且对主人非常忠诚。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忠诚”的深刻含义,老丹和小安是比利的忠诚卫士和朋友,就像吉吉和我一样。今后,我会更加关爱吉吉,做彼此忠诚的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

  《故乡》读后感 篇8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 篇9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 篇10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有一本书,通过它我领悟到成长的美好与艰辛;有一本书,在它的我引领下我重新忆起甜蜜有酸涩的童年点滴;有一本书,读完后令我热泪盈眶。它所体现的勇敢、拼搏、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激励着我们的前进,它那艰辛酸涩却又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它就是文学经典《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我捧起书品读,书中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他的爱犬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迹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他们一起捕获了最为狡猾的浣熊,赢得了奥沙克山区至高的荣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与其有着深厚情谊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前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还有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时光……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英雄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长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和坚定不移的友情。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在阅读时,我被深深打动着,眼泪禁不住的哗哗往下流。

  书中的爱犬让我印象深刻,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在车站遇见了帕克,随其在他家安顿下来。八公每天都去车站外接他送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帕克又去上班了,从未捡过球的八公竟捡起了球,它可能感受到了什么,一心想挽留帕克,但帕克还是走了。课上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当天五点八公依然在那里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仍然在花坛里等待帕克。许多年以后的冬天,八公在梦中见到了帕克,八公就这样老去,离开了人世。难以置信,一只狗竟用了十年时间去完成一个不会有结果的等待!看完电影,我泪流满面。

  十年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只是生命中的几分之一,而对于一条狗来说,那就是一生啊!八公用一生去等待主人,老丹和小安用生命去守护主人,它们心中都只有一个信念——忠诚!

  让我们一起为老丹和小安祈祷,愿它们在天堂里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12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 篇13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故乡》读后感 篇14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透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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