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

时间:2022-06-14 18:46:25 保证书 我要投稿

精选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1

  一.总则

  为使小区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对区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凡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保证书,自觉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人的管理。

  二.责任范围

  1.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前,须先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

  2.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的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过期)证件,安全管理员有权立即收回,并将此施工人员请出小区,视作无证处理。

  3.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及有开胶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理,并请出小区。

  4.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有扰乱小区治安的.行为,不得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不得在其他住户门前及公共场所逗留、休息。如有违反或引起其他住户投诉,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5.施工人员携物出区时必须向门岗安全管理员出示《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安全管理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6.施工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可自备或向物业管理处租用),安全用电、用气,切实落实防火措施。

  7.严格遵守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节 假 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8.不得擅自加班加点,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准进行有噪声及振动的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暂扣工具,并按违约处理。

  9.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有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0.对在小区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流氓扰民行为,由安全管理员强行制止。情节严重或有吸毒、贩毒及色情等违法行为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人员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

  装修施工单位名称:

  装修施工地点:

  装修施工队负责人:

  年 月 日

  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负责人: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2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3

派出所: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作为房屋承租人特向公安机关作以下治安责任保证:

  一、遵守承租房屋登记备案的`规定,承租房屋如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遵守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居住、经营安全。不断改进承租房屋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经常向来店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治安安全责任 。

  五、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执一份。

  承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人(单位):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4

  编号:

  派出所:

  本人(受委托管理)出租房屋座落于 , 共 间。现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向你们保证承担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如下: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承租人属外来暂住人员的,及时带其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半个月交换《循环卡》一次。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和服务处所、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进行了解登记并报告你们和计生部门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举报、制止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五、经常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在签订此治安责任保证书后才出租房屋。房屋停租后,7日内主动办理停租注销手续。

  若违反以上规定,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特些保证。

  保 证 人:

  年 月 日(本治安责任保证书一式二份,房屋出租人或委托管理人、公安派出所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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