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2-06-16 10:51:2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读书笔记作文汇总六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笔记作文汇总六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今天,在辅导员培训班开课前,我拿出了上海大学教授李白坚写的《作文教学跟我来》一书来看,刚看一会,已经爱不释手了,这本书对于害怕作文课的我有了和大的启发。 读了书中的第一章第一节——作文教学的必要前提——摄取“生活素材”,我才知道,原来我平时给学生摄取的作文素材其实只是一个形式,走过场,并没有真正调动起学生的五官感受去观察、体验、感受生活,纯粹是为了作文而做。

  当我看了书中提供的课堂实录——比手劲,我豁然开朗:原来提供习作素材不只是给学生创设情境,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某一创设的情境或素材,怎样教导学生“摄取”生活素材,作文教学并非每堂课都进行“字词句段篇”的教学,教师要善于调动学生的`观察力,带领学生用他们的“眼、耳、鼻、舌、手”等去感受生活,体验生活,最终把自己的真情实感表达出来,达到作文教学的目的。否则,即使学生饱览群书,没有注重观察体验生活,也一样无从下手笔。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一章秃鹤的这一部分:秃鹤将大盖帽提在手里,露着光头,就当纸月在场,驴拉磨似地旋转着,数着板。那个连长出现时,是在夏日。秃鹤就是按夏日来打扮自己的。但是眼下却是隆冬季节,寒气侵入肌骨。秃鹤不在意这个天气,就这么不停地走,不停地做动作,额头竟然出汗了。到灯光明亮的大舞台演出那天,秃鹤已胸有成竹。《屠桥》从演出一开始,就得到了台下的掌声,接下来,掌声不断。当秃鹤将大盖帽甩给他的勤务兵,秃头在灯光下锃光瓦亮时,评委们就已经感觉到,桑乔又要夺得一个好名次了。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在与纸月周旋时,一个凶恶,一个善良;一个丑陋,一个美丽,对比得十分强烈。可以说,秃鹤把那个角色演绝了。

  这本书主要写的都是伤感,第一章秃鹤的深深歉意,第二章纸月的弱小的感觉,第三章白雀和蒋一轮的依依惜别的情感,第四章对秦大奶奶的尊敬的情感,第五章杜小康的.开心的情感,第六章细马尊敬父母的情感,第七章白雀和蒋一轮又有生分,第八章杜小康家的孤独情感,第九章桑桑无望的情感。通篇叙述即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狠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凶恶、残忍、坚决、严厉、厉害”,而“狼”字,仅在“狠”字上多了一点。在我看来,这一点真是太妙了,因为它使得狼狠,狼的有智慧,狼的有原则。

  翻开《狼图腾》,我所看到的是游牧民族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我所感受到的是草原人民的淳朴、智慧,而真正触及我灵魂的是狼性。这是一顿狼的精神盛宴。

  我们可以这样说,是狼造就草原人民的性格,是狼塑造了草原民族的灵魂,是狼书写了游牧民族的历史。在草原上,想要生存下去,就得和狼战斗,而狼是强大的。在书中讲述了几次狼与人之间的大战,曾对狼群的.进攻有着这样描述:“在草原中嗖嗖飞奔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高速潜行的鱼雷运载这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狼的目光,向羊群冲去”。狼是战神,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顽强和尊严,狼的视死如归、不屈不挠。令人倍受震撼。为了生存,草原人民与狼战斗,在不断的战斗过程中,草原人民进化了。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用区区几十万就能横扫欧亚?消灭西夏几十万铁骑,大金国百万大军,南宋百多万水师和步骑,俄罗斯钦察联军,罗马条顿骑士团,攻占中亚匈牙利、波兰、整个俄罗斯,并打垮波斯、伊朗、中国、印度等文明大国?还迫使东罗皇帝采取和亲政策,将玛丽公主嫁给了成吉思汗的曾孙。蒙古人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这个一开始连自己的文字和铁箭头都还没有,用兽骨做箭头的原始落后的游牧小民族,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军事能量和军事智慧?我想成吉思汗的军事奇迹就在狼的身上。战争是群体与群体的武力行为,战争与打猎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打猎不是战争,人人从打猎中并不能学到真正的实战技能。教科书上说,游牧民族的实战技能来源于打猎,现在看来,结论并非如此,更准确的结论应该是游牧民族卓越的军事才能来源与草原民族与草原狼长期的残酷的不间断的生存斗争。蒙古的草原民族绝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农业民族或其他游牧民族更善战、更懂战、更具有先天的军事优势。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书是我们生活的伴侣,书是我们的好伙伴,树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在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就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的一个农户巴伯兰收养,巴贝兰大妈对他非常好,随着时间的变化他也逐渐得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但宁静的生活着,虽然生活很艰辛,但是他自由自在,非常快乐。但是因为生活很艰苦,饭不够吃。他的继父杰罗姆把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给了一位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了他流浪艺人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他们走遍全国各地,没有计划,没有舞台,和几个小动物一起表演,他经历了许多事,甚至于险些丢了性命。但是,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他和他的生母团聚了。

  这本书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让我爱不释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生是有曲折的,不是什么事情都会很顺利、一帆风顺的,但是只要我们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坚定的信念,就会取得成功。不能因为一点的困难就让我们退缩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在大家的眼里,狼是非常凶狠的动物,它们会夺走人们的性命,它们会使我们感觉到害怕,可是在这本书中,狼却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动物,它是一只善良的公狼。

  一次,公狼布拉风在马路边遭遇危险,司马以宁医生救了它,他是一位非常好的医生,原因帮助布拉风恢复健康,可是,布拉风的病还没有完全好,要暂时住在司马医生的家里,布拉风却在哪里遭到了不幸的.谴责。没有办法再在这里呆下去。

  布拉风就一直在外面流浪,但是,他来到了一座叫盲城的城市,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盲人,这个地方也极其奇怪,不知为什么,在这里生活的人都会变成盲人,有一些在这里当市长或其他职务的人都要隔半个月或是一个月来这里工作,但是,它们到中年的时候也会变成盲人,这是为什么?谁也不知道。为了让盲人更加方便的过生活,布拉风为它们导盲,布拉风会说话,有时候也不免会吓倒一些盲人。不幸的是,布拉风的来到使导盲公司没有生意,老板曾多次下令要捕杀布拉风,这是多么可恶阿。可是后来,布拉风为了帮助盲城的人们探索这里为什么会使人变盲,跑到禁区,原来哪里有一条大毒蛇,喷发出使人变盲的毒气,可是,布拉风却不幸的牺牲了,蛇被降服了。

  布拉风为了人们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为了人们失去了一条生命,为何不说它是一条伟大的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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