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19:28: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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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

读后感?1

“执着”是褒义词,可太过执着就成贬义词了。我的太过执着真的让你深受其害,或许我真的该放开一些东西。正如你所希望的那样,放开那些不能属于我的东西,让自己不再纠结不再彷徨,让自己变得阳光起来!

《做一个有质感的女人 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中的“相信爱情”这段让我感触颇深“当一个男人说爱你的时候,请打开自己的心,让自己去感受。当一个男人说不爱你的`时候,请不要哭,笑着说再见,好聚好散。分手的时候不要要求男人,不要再纠缠,不要再关怀,因为,失去的爱情不是最完美的爱情,完美的爱情一定是出现在对的人对的时间里。”“学会打扮”,让自己随时都以最美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用自己的名字开银行卡”,女人不能做寄居蟹,不能依附任何男人,女人经济上独立,人格上才能独立;“不要动粗”,不跟任何人吵架拌嘴,生气的时候,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写写画画,再绣绣花儿;“学会祝福”,我每天都心存感激的祝福我爱的和爱我的每一个人平安﹑健康﹑幸福﹑快乐;“不在男人面前哭”,其实我现在几乎不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前都不哭,自己不够坚强,哭给谁看?“看几本书”,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没了书,没了音乐,没了你,我的生活会怎样?一潭死水,了无生趣…

读后感?2

  《人生不设限》这本书是澳大利亚力克·胡哲的著作,内容以他本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在描述自己经历的同时,给人们以生活意义的启迪。

  力克·胡哲是一个天生没手没脚的人,但他却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缺,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开始,他一无所有,不愿意和人接触,最后,他战胜自我,不断超越,后来不仅拥有了温馨的家庭,同时在世界各地都有大公司和别墅。《人生不设限》这本书不是为了向我们炫耀他自己有多么富有,而是向我们讲述了他那激情的生命体验,以及教育我们怎样处理各种困难和怎样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们踢毽子,从他们的表情中,我感受到她们有些排斥我,主要是怕我给他们拖了后腿。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心里难免会有些不平衡,在这种尴尬的氛围中,我想:既然踢不好,那就放弃吧,免得同学们为难,我也伤心。后来,爸爸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我每天坚持练习,日复一日,我进步了许多,很快融入了这个团体。

  同学们,如果你在遇到困难打算放弃时,力克说:“告诉自己再多撑一天,一个礼拜,一个月,再多撑一年吧!你会发现,拒绝退场的结果令人惊讶,只有拒绝再试一次的人,才会被打败。”如果你心里忧伤难过,力克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

  力克的故事带给我激情,带给我勇气,让我更有力量去面对一切!

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红鞋这个故事,我觉得伽罗不应该丢掉已经病危的奶奶,而去舞厅跳舞,也不应该穿着红鞋去教堂吃饭。如果我是伽罗的话,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已经病危的`奶奶,让她恢复健康。伽罗的这种做法是损人不利己,不但害了奶奶,而且也失去了自己的双脚。

读后感?4

  一个叫墨多多的男孩,他的爷爷送给了他一只狗,一只叫查理九世的狗。问题多多称这只狗是只外星狗;查理(九世)有一个蝴蝶结,能够说出人的语言。由于这只狗,他们成立了DODO冒险队,并且曾经和大西洋的`船王‐‐亚瑟,逃出鬼门关,并来到不死之国‐‐培育海洋文明的地方……

  我对这本书是用了三小时看完了,大概二三厘米厚的书,硬是我一目十行的看完了。由于内容十分恐怖,我不想再看第二遍了。我最喜欢的就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情有义的朋友,我甚至希望自己是一个男生,为此,我经常在心里埋怨妈 妈为什么把我生成女生,不然我就能够任意的和男生打架,而不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假小子。我看到了问题多多有三个朋友,并且在生死交关时刻,每个人都没有逃避,而是保护对方。我还看到了恶魔之子对他们的游戏,并且他们都没有逃跑,而是留下来,让自己的伙伴都下来之后才出去。

  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很可怕,害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并且还把被子把自己裹得尤其的紧。但是,我的另一面认为,这本书不恐怖,这本书就像三国演义一样,含着桃园三结义的情义,遇到危险绝不放弃朋友!

读后感?5

  我看完胖子《读后感》,于是想写个前呼后应的“读后感”的“读后感”,读后感的读后感。我不喜欢空叹空谈,所以没有什么叙事方式或者抒情、说教的词汇用来起承转合了,真是对不起自己的氪金狗眼。

  但如果有人说出“一辈子都快乐无忧无虑的人,肯定是个肤浅的人。”实在是该庆幸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是有单纯的大人存在的。

  因为这个无脑语句中形容的那种人类,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没有经历过失落痛苦的人,如何了解什么是无忧无虑,如何确定快乐的范畴?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发现,而他们建立在错误上摇摇欲坠的“深刻”,总能带给我一些快乐幼稚的时光。

  所以常常面对残酷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余,我更喜欢观察这些暴露自己软弱的人心和灵魂。

  说到底,那句话只是深深羡慕那种理想状态的逆反心理而已。

  人类历史上编织过无数的教条、真理、意义,也都无非是想证明各自的行为和信念不是错误愚昧,借语言来说服自己不安摇荡的'内心世界。

  “你爱一个人十分但只表达一分,远不如你爱一个人一分,但表达十分,结果要好。”

  听到这句话,接下来弱气的人会说,“怎么这样……”

  可惜人本来就是这么浅薄的。而且按照全国的近视比例,只顾眼前而盲目的年轻人比例也不少。

  不过拿这句话来显摆的人也很真诚得可爱呢。谁都知道,本来人与人之间的结果就不是以被爱的程度来参考的。因为“人喜欢的不是欲望的对象而是欲望本身”。而我相信并且喜欢的,是这个世界黑白的属性。黑夜与白昼、勇气与恐惧、信念与背叛、伟大与贫乏。地球也好,不同维度构成的空间也罢,本质都是扭曲的,所以这个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实。

  但是我在极北的地方,每天晚上抬起头看到的,即便是全黑的夜空也会存在星光,虽然我并不觉得夜空的星火有多么明亮,但这已经足够。那些刻意编织的虚假,以及不可能的事物词汇,在我的眼中闪耀了太多。所以我宁愿相信动漫里不可能的剧本,也不愿意浪费精神力在现实情节中不知动机为何的诺言。真实的人,理当喜爱正义,也同情罪恶;热爱施舍,当然会紧紧抱住欲望;似乎一切都如此符合逻辑,内心才能平静。

  最后干脆直接引用《Death Note》的最终对话作为我短短读后感的末尾。

  “什么是正确什么是不正确,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谁也不明白。如果存在神,即使有神的教诲我也要考虑一番。那教诲是否正确,由自己来决定。我也和你一样,相信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是正义的。”

读后感?6

  “一颗爱的钻石,可以渡染许多爱的项链,海蒂读后感—————金。一场爱的火海,确实一簇爱的火花点燃的。”说实话,刚开始读这句话,我还真不太明白,可是,读完《海蒂》后,我真真切切的明白了。还得用它的真诚去感动你我,她那灿烂的笑脸,似一束温暖的阳光吹进我们的胸怀。这个可爱、善良、善解人意的小姑娘,便是约翰娜 施比里塑造的——海蒂。女孩海蒂和她的脾气古怪的祖父,住在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的山顶,突然有一天,女孩不得不离开山上,姨妈为她在城里找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孩子克拉拉,因为体弱多病,没有朋友,海蒂是去城里与克拉拉做朋友的。后来,海蒂害了思乡病,她怀念山上的日子,她又回到了山上。不久,克拉拉来山上找海蒂,克拉拉在海蒂与她的祖父的帮助下,终于会走路了。

  海蒂把克拉拉送给自己的白面包,全都送给了彼德(海蒂在山上的好友)的祖母,自己却喝羊奶,吃奶酪。祖父被海蒂的精神感动了,变得爱与人交往了。 也许,在大人们的眼里,住在现代化的高楼大厦里是最惬意不过的事了。但是,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孩子,孩子们是属于大自然的,读后感。难道孩子们整天呆在家里会好受吗?他们希望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也希望能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呀!不管是金碧辉煌的皇宫,还是红墙黄瓦的大殿,都不如美丽而充满生机的大自然。 所以,大人们也该醒悟了,不要把自己的孩子整天关在家里,要给他们自由。要是他们没有了自由,不就跟关在笼子里的鸟没有什么两样了吗? 还有克拉拉,她生下来就不能走,每天自己与自己讲话,可是由于海蒂的到来竟使她变得开朗了。克拉拉住在海蒂家的这段时间,海蒂的鼓励与大千世界的诱惑,使她从新找回了自信,敢于挑战命运,学会了走路。 海蒂的家非常美,旭日东升,早上的第一缕阳光是属于海蒂的,窗外便是山谷,给人一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感觉。餐桌设在杉树林里,享受着美餐,观赏着美景,真是赛过神仙。结局是美满的,幸福的,海蒂的爱,有了回报。海蒂在无时无刻都关心着别人。读完这本书,我便想到了自己,有时候,为了一把新尺子,便与同学争吵不休,甚至失去了友谊,为了自己的利益,付出得太大了,现在才知道当时的傻,真是后悔莫及。 在生活中,我们吝啬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吝啬爱,因为只有爱,才能使你走向成功的金字塔。

读后感?7

  因为有书可读,所以人类还不那么寂寞。不断地找书看,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总能遇上令自己怦然心动的好书,《自由在高处》就是暑假里的怦然心动。

  《自由在高处》作者熊培云,新闻工作者。他的文字清醒、宽容、理性、有一种温和向上的力量,他用他的文字构建一个有情怀的、自由的、人本的理想世界。人本生而自由,却在社会生活中失去自由,我们并非毫无选择,需要获得自由,必须站在高处,这里的"高处",是精神的"高处"。书不仅在教我们如何看待自由,也告诉我们如果获取、追求自由,即自救。

  天赋人权,实际就是强调个体自由,有了个体自由,通过自由实现更多的权利从而走向平等,先有个体的自由,再创造集体的自由。而我们已经失去太多的自由,书中就列举了诸多的社会怪现象,比如许多人的成功是"豪车、名宅",被物欲绑架,于是我们看到人们的恐惧,为他人的富有自悲自叹,生活只是生存,看似一生追求占有物品,全然不知是物品占有我们,我们忘记了最真实的生活应该是"坐在时间的溪水里垂钓天上的星星,不必终日奔波于风尘。看大地寒来暑往,四季消长分明;看种子播撒信念,古树支起苍穹。"

  这也让我想起早起随妈妈买菜时看到城管与摊贩的争执。在菜市场前面的小路上,天刚亮就有农家人带着自己的种的菜在那售卖,多是老人,自己种,当天摘当天卖,不会打什么化学剂,只是依靠劳动赚点生活来源,菜市场的摊位对他们而言成本太高。每天去买菜我偏爱去此,一是新鲜,二因不是大棚菜,原生态,多买点还很便宜,一天的生活就在这样的买卖中拉开序幕,这本是一件生活极平常却也美好的事情,多么生活的画面。然而城管却会因为城市管理等理由驱赶他们,到底是这买卖的平常生活场景有违城市形象,还是这些野蛮地驱赶破坏这一生活场景?菜市场里靠着监管仍有各种不安全食品,这些摊贩买卖紧靠着人与人之间简单的信任一样吃得健康,被赋予权利的执法者为何要以维护的理由绑架被维护者的选择呢?

  再比如一到情人节、圣诞节,看大街上节日气氛浓厚,有些人却对这保持剑拔弩张的.姿态,曾有十位博士联署抵制圣诞节。这不过又是卫道者们借传统的名义给人们选择生活的自由加手铐脚镣,文明是公共精神产品,不该有东西方之分,文明的交流应该是叠加而不是消减,至少选择过什么节,是我自己的自由。

  书中还有谈到被过度的信息包围。环顾身边所有人,无一不是活在各种信息里,家里、路上、车上,都是低头族,大家都沉浸在手机信息中,走在路上,没有问候的笑容,更难听到一句简单的问候。记得周国平在《妞妞》中说到自己在国外的生活,他住在学校附近,早上傍晚总会带孩子散步,那时的妞妞特别爱笑,因为他们在路上总是会有很多停下来看看这个可爱的中国女孩,跟她打招呼,赠以笑脸。我们应该找到自己的不知情权,追求不被信息包围的自由。"你即你自由",许多的不自由是自己施加的,我们可以做自己生活的主宰,选择自己世界的自由。当我们心中没有那么多被监视,努力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会比想象中自由,冲破看得见的枷锁,自救,个体自救才会让集体被救。

读后感?8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它是由法国作家m.h.吉罗夫人写的一部以狐狸列那为主角的长篇故事。

  这部动物传奇由一系列独立篇章又前后呼应的故事组成,描绘了一个驳杂

  而又新奇的动物王国,叙述形形色色的动物之争。围绕列那展开的每个故事都引人入胜,充满神七色彩,而且具有深刻的讽刺意味。

  读完故事后,我对列那的印象是既聪明又可恶。聪明的是列那碰到困难时总会想出一些奇妙高明的办法来,比如说叶森格伦遇见“蓝狐王子”那一次。叶森格伦是一只笨狼,有一回,叶森格伦正在追列那,因为列那总是陷害叶森格伦,列那知道他不是叶森格伦的对手,于是就拼命逃跑。眼看自己就要被叶森格伦追上了,列那忽然看见一座房子,房子前竖着一排木桶,列那想跳过木桶藏在房子里,谁知这一跳却跳进了装蓝色油漆的木桶里。列那挣扎了半天也没爬上来,最后一个工人路过这里把它捉出来,列那反应迅速撒腿就跑,跑到大门口,他站住了,因为他看见叶森格伦正在那儿等着他呢。本来叶森格伦是应该冲上来咬列那的`,可是叶森格伦却给他行了个礼,并说没见过他这样的蓝色皮毛。

  列那一听,觉得非常奇怪,一看自己的皮毛果真被油漆染成了蓝色。他马上灵机一动,对叶森格伦说他是从天空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下来的,那是他的王国,他叫蓝狐王子,他的提琴从天空中掉了下来,他是来找提琴的。叶森格伦一听,说:“我可以领你去一个地方,那儿有一把提琴。”列那一听跟着去了。他们来到一幢房子门口,那是神甫的家。叶森格伦跳上窗台钻进屋,叼住提琴就要跑,谁知吵醒了正在睡觉的狗,狗又叫醒了人们,人们一起拿起武器来打叶森格伦,而列那却逃的无影无踪了。

  联想到我们平常的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也有一些像列那那样聪明、调皮的朋友,他们以爱搞恶作剧为快乐,以别人的伤心换取他们的得意。在这里我想告诉他们,以后别再搞恶作剧了。朋友之间的交往应该是真诚的、团结友爱的,这样才能换来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另一方面列那的确是一个聪明的“人”。每当他遇到困难时,在我看来几乎让列那绝望时,他都会想出一些绝妙的办法来迷惑狮王,使自己死里逃生,从困境中摆脱出来。我们要学习他这种面对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他遇到问题沉着冷静、善于思考的智慧。回想平常我遇到困难时总是急躁不安、满腹牢骚,态度跟列那比起来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以后真的要向列那学习啊!

  《列那狐的故事》,可真是一本不能不看的好书!

读后感?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辽阔图景,波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很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天子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常庶民;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盘根错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奋斗、社会抵触、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活泼的刻画。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生农夫家庭但博览群书的'青年。这个超群绝伦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二心憧憬拿破伦时期的沸腾生涯,盼望通过参军去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但在王政复辟时代,在极其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盼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象征部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破叶尔市长德?瑞那府受骗家庭老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博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打算以此到达发达的目标。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家秘书,同时勾结上了候爵的此文起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筹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懊悔的教士的支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检举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跟梦幻完整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格的审讯,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停止本人短暂的毕生。专心愿望解脱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弃的于连,是殚精竭虑,不择手腕的。他明明崇敬拿破伦,却要当众痛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可能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懂得那时的生活背景,只晓得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片子里一样去表演一个和自己心坎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迷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山河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正义永远克服邪恶,于连终极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挚少些虚假。

读后感?10

  我看完了莫泊桑的【项链】后,深有感触。这篇小说写了:玛蒂尔德·洛塞尔是一个朴素的女人,她有一天收到一封晚会的邀请,但她却不知穿什么衣裳去好。于是,丈夫让她去借朋友家的首饰。她借走了一串金刚钻项链,在晚会上大放光彩。但是,在她回家后,那串项链却不见了。

  他们找遍了他们去过的每个地方,都一无所获。后来在一家店里看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但店主说要三万六千法郎给他们。为了项链,他们开始借钱,直到借够了钱,买下了项链还给了朋友。为了还债,他们辞退了女佣,搬了家,玛蒂尔德·洛塞尔开始尝试做家务,丈夫开始帮商人誊清帐目赚钱。十年后,他们终于把债还清了。玛蒂尔德·洛塞尔高兴地告诉朋友后,才知道朋友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

  个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的事件,让女主人回到现实之中。这个现实是残酷的:它要你为之付出辛勤的劳动;要你牺牲美丽的容颜;要你心力交瘁。但是,它也给你丰厚的'回报:女主人的生活因此而充实;她与丈夫和衷共济,享受着相濡以沫的甜蜜;总之,她物质却不富有,但心灵却获得了真实。莫泊桑无疑在用一个显得残酷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由浮躁到真实的故事。只是这个代价太大了,用了十年的汗水和艰辛。

  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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